创业板近期上市新股一览表,创业板上市基本要求
来源:中国证券报
2020年8月24日,随着注册制下首批18家公司敲响上市钟声,创业板进入注册制改革新时代,开启了不断自我创新的新时代。
这一年,创业板“增量”改革的新血液激增。创业板改革促进上市条件包容性,优化审核流程。短短365天,新上市公司数量从首批的18家迅速扩大到182家,累计完成IPO融资1401.47亿元。
今年,创业板的“股改”可谓是风生水起。随着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等方式同步实施注册制,改革的活力传递到创业板的每一根“毛细血管”。注册制实施以来,170家企业成功再融资,累计募资1639亿元。
这一年,创业板“增量股”改革产生了奇妙的共鸣。注册制改革擦亮了“三创四新”的大背景(即企业符合“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或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创业板的集聚效应更加明显,创新活力更强。1011家创业板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925家,占比超过90%,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占比近60%。
促进列入上市条件
聚焦服务“三创新四创新”
创业板顺应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采取更加市场化、多元化的上市条件,重点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截至8月20日,深交所共受理727家创业板首发上市申请,182家公司成功登陆创业板。已注册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行业结构更加多元包容,聚焦“三创四新”定位,表现出较好的成长能力和盈利能力,保持较强的创新属性。
“创业板改革持续优化上市条件,综合考虑预期市值、收益、净利润等指标,设定多元化、丰富化的上市条件,支持不同成长阶段、不同类型的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有利于为更多优质创新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帮助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当代安普瑞斯科技有限公司秘书长李江说。
创业板注册制实施以来,重点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截至8月20日,创业板注册上市公司182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57家,占比86%。创业板注册公司分布在37个行业,前五大行业占比40%。
释放改革活力,服务创新成效显著
注册制改革擦亮了创业板“三创四新”的底色,为创新型经济“翻新”提供了更加肥沃的土壤,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支撑数字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注册制下,企业创新能力突出,细分领域龙头公司“涌现”。总体来看,182家创业板注册公司拥有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核心专利技术约1.5万项,66家公司正在本行业开展相关前沿研究,28家公司属于“专精创新”小巨人企业。此外,许多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拥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成为细分领域的领导者。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助力产业升级是创业板继创新之后的又一亮点。据统计,在创业板注册的182家公司中,有94家公司
制度的不断优化和改革永无止境。
本次创业板改革中,首次发行、再融资、并购同时实行注册制。以注册制为主线,上市、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退市等资本市场基本制度。都全面提升,让改革的活力能够传递到每一根“毛细血管”。
再融资注册制改革从发行条件、小额快速融资额度、审批有效期等方面优化了制度安排。缩短了审核的注册周期,提高了融资效率,大大提高了市场活跃度。注册制实施以来,截至8月20日,深交所共受理创业板公司再融资申请362件,其中已注册生效248件,计划募集资金2370亿元,其中已实施170件,实际融资金额1638.88亿元,超过以往任何一年。
“创业板再融资新政策实施后,非公开发行过程更加透明,时间更加可控,结果更加可预测。”柯睿国际首席财务官兼秘书长陈松表示,公司于2020年底启动再融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人力资本平台建设项目的数字化转型。2021年7月,柯睿国际迅速完成再融资项目,为公司通过资本进行数字化转型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重组登记制度改革中,创业板支持上市公司与同行业或上下游产业融合,放宽定价机制和配套融资限制,提升上市公司融资能力。截至8月20日,注册制实施以来,深交所共受理重组项目23个,交易总额309.88亿元,注册公司8家,交易总额41.76亿元。
本次股权激励改革引入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模式,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激励规模等方面优化了制度安排。自注册制实施以来,创业板新的股权激励方案不断涌现。截至8月20日,共有231家创业板公司披露了246个单一股权激励方案,其中164个单一股权激励方案使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占比66.67%。
创业板经历了不平凡的一年。今年,创业板
既收获了丰硕的改革成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与问题。
进一步促进市场化和法治化,是市场共同的期待。在市场化方面,前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促进新股定价和新股发行节奏市场化。应尽快明确未盈利企业上市标准及配套规则。
在法治化方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建议,进一步推进退市制度改革,在上市公司质量上推进优胜劣汰。
“改革没有完成时,沿着市场化、法治化方向坚定走下去,每个环节进步一点,持续进步,就很好了。”王骥跃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