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核定征收和征收标准说明)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在这些征收方式中,核定征收包括定额征收和定额征收。当前我市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征收企业原则采用定率征收法(以下简称定率征收)。
哪些企业的所得税不能实行核定征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享受一项或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的免税优惠的企业);
2.汇总纳税的企业;
3.上市公司;
4.金融企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型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12种金融企业
5.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工程造价、律师、价格认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经济认证机构;
6.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企业;
7.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下列规模的,除特殊情况外:
(一)以制造业、加工、修理修理业为主要营业项目,上年度税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二)以建筑业或餐饮业为主要项目,去年应纳税所得额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的企业;
(3)除以上的行业外,其余行业去年应纳税所得额达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9.上一年度企业润率高于行业应纳税所得额规定的最高标准;
10.除餐饮企业外的外资企业,原则上不能实行核定征收方式;
11.其他规定不得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