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杀妻案被告人许国利提起上诉 不服一审死刑判决
原标题:“杭州杀妻案”许国利提起上诉,此前表示什么结果都接受
2020年7月4日,因感情、经济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将妻子残忍杀害后,肢解并分散抛尸。
2021年7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
8月13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许国利辩护律师、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方志华处了解到,许国利不服一审宣判,已提出上诉。
“目前已经确认上诉,涉及到上诉状,内容很复杂,其他情况不方便透露。”8月13日中午,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电话联系到许国利辩护律师方志华,方志华回应称,许国利“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
据了解,方志华为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律师,该案一审公开审理时作为许国利的辩护律师出现在法院现场。
杭州杀妻案被告人许国利提起上诉
7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许国利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许国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2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国利与被害人来某某系夫妻,因感情、经济等方面的家庭生活矛盾,许国利对来某某心生怨恨,陆续购买安眠药及切割机等工具,预谋杀害来某某。
2020年7月4日晚,许国利在家中向来某某睡前饮用的牛奶内投入安眠药,待来某某饮用后在卧室床上昏睡之际,采用胶带纸封口、枕头捂压口鼻的方式致来某某死亡。
之后,许国利将来某某尸体搬至卫生间进行肢解,后分散抛弃。
作案后,被告人许国利编造虚假信息,对外谎称来某某失踪,逃避侦查。
同年7月22日,公安机关筛查小区化粪池发现来某某的部分人体组织,于次日将许国利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国利因婚姻家庭矛盾对妻子来某某心生怨恨,有预谋地将来某某杀害,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许国利平时表现正常,表达清楚、逻辑清晰,有现实的杀人动机,有计划地实施犯罪行为,为逃避侦查在作案后编造虚假信息,没有任何患精神病的迹象。
许国利有预谋地故意杀人,又碎尸灭迹、编造虚假信息,掩盖罪行,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其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7月26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杭州杀妻案”被告人许国利死刑。
此前,5月14日,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在一审公开审理现场了解到,许国利曾表示,“无论怎么结果我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