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营业执照可领补贴吗,个体工商户创业补贴
1、个人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残疾人个体企业家参加保险,并向残疾人个体企业家缴纳社会保险费,按个人缴费的30%比例给予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补贴或纳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范围的,不再重复补贴。
2.安置残疾人的岗位补贴:
如果残疾人自己创业,安置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他残疾人就业,与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将根据合同期内安置在企业的残疾人人数给予最多五年的工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符合残疾人就业补贴条件的,不得按高低原则重复补贴。
3.职业培训补贴:
对自行参加市直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的残疾人,经培训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给予初级、中级、高级职务晋升培训补贴不超过1000元且不超过2000元。
鼓励市直盲人参加各种按摩培训。免费参加市级各类按摩资格培训和专项按摩技能培训。参加省级中高级培训和专项培训,按一般公务人员出行标准给予往返机票补贴。
支持类似政策的残疾人每年只能申报一次。
4、营业场所租金补贴:
宜昌市残疾人在直辖市内创业并取得合法证照,需要租赁场地的,在经营期限内,按租赁场地面积给予残疾人不超过3年的经营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每年不超过1万元,不超过每年租赁场地费的50%。
享受过类似扶持政策的残疾人将不再享受。
5.一次性创业支持:
对在市直属城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能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宜昌市残疾人,根据企业吸纳就业能力、实际资金投入、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给予扶持,最高标准不超过2万元。
宜昌市残疾人在市直属城区从事个体经营并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且能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按不超过5000元标准予以扶持。
市直属城市残疾人通过电子商务自主创业(不含微信业务),实名认证的网店已正常经营半年以上。有注册信息、经营信息、评估信息截图,按不超过2000元标准支持。
已经享受原类似扶持政策的残疾人将不再享受。符合补贴条件的,按照高或低的原则不再重复补贴。
6.对养殖业的支持:
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残疾人育种专家,给予1万元扶持。其中,重残种繁育专家给予双倍资金支持。
【来源:三峡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