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小时盘问完毕(四小时内盘问完毕情况)
24小时之后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盘问者存在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就要放人留置盘问的最长时间是24小时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
三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四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第九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适用继续盘问一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但未经当场盘问检查的。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第九条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
有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嫌疑且身份不明的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或者犯罪的赃物的3对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适用继续盘问,但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4小时以内盘问完毕。
继续盘问4小时内询问完毕的有以下几种情形1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妇女2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已满70周岁的老年人以上情况公安人员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4小时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适用继续盘问,但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4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一怀孕或者正在。
第十条 对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条件,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适用继续盘问,但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候问室一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