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账号犯法吗(盗取账号是什么罪)
针对某个网络直播平台,开发专门软件,进而盗取这个网络直播平台的注册用户账号和密码。进入直播平台后,一台计算机最多可同时使用6万个账户登录,可以随意支配账号中的虚拟财产。近日,泰兴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涉及江苏、四川、吉林、河南和江西“五省七地”的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据介绍,此案系我省首例。截止目前,涉案的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其中,1人被依法逮捕,6人被取保候审。
有人公开售卖账户密码
今年3月初,泰兴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例行网上巡查时,发现泰兴一网民在网上公开售卖某直播平台的用户账号和密码。这一信息的发现,立即引发了警方的关注,随即由网安大队牵头,抽调刑侦大队和燕头派出所的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在上级公安机关的帮助下,对该网民实施了长达一个多月的持续关注。
进一步的调查发现,这位网民是21岁的泰兴籍男子殷某,其使用的是一个专门软件,付费给上线宋某(男,吉林松源人,25岁)后获取了软件的操作权限和某直播平台的用户帐户密码信息,又伙同南京某高校的学生祁某(男,20岁)向他人售卖这些用户账号和密码,民警断定,殷某手上掌握了相当数量的用户账号和密码。
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殷某、宋某等使用的是同一软件,软件作者是四川资阳人易某(男,32岁),他没有将软件直接卖给使用者,而是租用服务器,采取付费限期使用的方法,每月更新软件的操作口令和密码,只有付费了才能得到口令和密码。易某开发出软件后,南通人施某(男,31岁,2010年因诈骗被深圳警方网上追逃,化名陈某,藏身于四川成都)买断了软件代理权。
被兵分多路的民警“连锅端”
在掌握了大量的证据后,泰兴警方随即对所有涉案人员地理位置进行了梳理,先后派出多个抓捕小组赶赴吉林松源、四川成都、江西吉安,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所有涉案人员进行24小时秘密监控,等待时机统一实施抓捕。4月26日,泰兴警方在浙江将外出会友的殷某抓获,在殷某的计算机中,民警发现了多达50多万组(条)的各类账号和密码,其中,某直播平台的账号、密码多达1.6万组(条)。
押回泰兴审查后,5月19日,先期到达四川、吉林的民警会同增援的民警,一举将施某、宋某抓捕。根据施、宋二人的交代,5月20日,软件作者易某在四川资阳被民警抓获,宋某的下线戴某同时落网。回程途中,民警捎带手,在南京某高校抓获了祁某。通过审查,7月初,民警再次出击,在河南漯河将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0岁)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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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涉案的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这起开发专门软件,专门针对某直播平台,盗取用户账号和密码的案件成功告破。这起案件中,警方搜集的电子证据多达2TB。
一台电脑可同时登录6万个账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向警方供述了作案流程:易某,软件作者,负责软件编写、更新和维护,定期发布操作口令、密码;施某,一级代理,从易某处购得软件的代理权,转手卖给下线;宋某,二级代理,从施某处购得使用权后,将转卖给殷某、祁某、戴某和王某,四人从网上获取原始数据后,利用软件对原始数据进行筛选,找出其中在某直播平台注册的正确的用户账号、密码,俗称“扫号”,再“打包”出售给下线或自用;下线根据网络主播的需求“刷人气”,俗称“挂号”。
民警介绍说,某网络直播平台“安全协议”规定,一个电脑只能同时使用5个账号登录。而使用易某开发的这个软件,可以绕开“安全协议”,进入直播平台,一台计算机最多可同时使用6万个账户登录,犯罪嫌疑人一旦用这些账号密码登录后,就可以随意支配账号中的虚拟财产。而在直播平台,主播使用“挂号”这一手法提高“人气”,在业内是个公开的秘密。此案中,易某、施某、宋某仅今年2月至5月间就分别非法获利4—6万元。目前,泰兴警方分别以涉嫌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两个罪名,对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逮捕或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