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想创业的人,跟创业的人在一起
用不同的眼界
高度和思维模式看世界
参透人性和世间万相
在科学的尽头
会发现
宇宙就是造物主
自身意识想象出来的
而我们都活在它的意识当中
* * *
导
语
之前跟别人聊到一个有意思的话题,创业找合伙人的核心是什么,大家都一致认为对方要符合以下这些要求:人品、能力、价值观。并且我们对这些要求按照重要性进行排序。
我们如何根据这些条件在会发现的重要性对它们进行排名是基于阶段和时空的,也就是说,在不同的阶段,关键点会有所不同。
创业初期:
如果你需要钱来维持公司的运营,又没有投资的钱,只能想办法创收。这个时候,能力是第一要务。毕竟,每个人都需要生存。如果没有盈利能力,创业就会很难。
创业中期:
大家都解决了生存问题,收入相对稳定。这时候就是价值观的问题,会影响利益分配、公司发展方向、是否拓展业务等重要决策。
一旦相处不好,中间很容易崩溃,因为每个人的目标和自己想做的不一样,半途而废很正常。
大多数人一开始都很聪明,认为应该先稳住对方,然后让别人用傻子的方式和自己做生意,但对方并不是真的傻。当我们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在整个过程中所做的事情和我们在最初的交流中所说的完全不同,我们会开始怀疑。当我们验证后发现自己猜对了,就会及时止损。
不要幸运地认为事情已经进行到一半。即使发现有猫腻,别人也会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了,所以会继续做,或者即使别人决定离开,你还是可以做。
一个真正有能力的人,除了和你创业,他别无选择。这种人一般不缺人拉他一起创业,只是看他最后选谁;另一方面,如果你能做到对方自己在做的事情,你就不会把他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更不用说做伴侣了,而是让他帮你,因为你不知道怎么做,但又不想做。
我们要清楚,对于有才华的人,你需要给他们一定的权力、利益、尊重、空间和平台去施展,让他们为你所用。只有下属才能用权力压制,制定规则让他们服从你。
创业后期:
公司业务基本步入正轨,已经有了成熟成功的运营模式,专注于人格问题。因为会涉及对方是否会中饱私囊、以权谋私、损失公款、利用公司名义收取私人票据、损害公司利益等。在这个阶段,拥有一定权力的人会面临各种巨大的利益诱惑,而这个时候将是最考验人品的时候。
说明这三个品质缺一不可,不同阶段换不了搭档。这也是有些人在决定创业的时候需要考虑很多因素的核心原因。不是他们想太多,而是这样的人风险意识很强。在做每一个决定之前,都不是行业和项目能不能做,对方能不能一起做这么简单。
还需要对你会遇到的各种潜在风险和危机进行估计,然后根据你目前自身的情况,这些潜在的风险和危机能解决什么?有百分之多少的风险无法解决?无法解决的风险会对创业产生多大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吗?当这个问题可以自己解决但自己解决不了的时候,需要找什么外力来解决?找个人一起工作,避免这些风险等等。这些事情都很清楚,到底该不该做这件事,什么时候能做。基本上,我们有一个清晰的头脑。
有很多人创业失败亏钱,大部分不是自己的能力有问题,而是找错了合伙人和合作方,一旦这些人出问题了,自己就会跟着遭殃。
只要一个阶段出现了问题,交易者基本上很难继续下去,除非他在决定做之前预测了所有的情况,并准备了各种解决方案来应对。即使没有办法避免,也会有后手,整个局面也不会因为某个人或者某个导,的紧急情况而失控,影响公司,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
这就是有这种思维的人和没有这种思维的人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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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人之间也存在权力架构
拥有这种逻辑思维的人,也不会允许自己身边出现,会威胁到他的人和事存在,毕竟
在他的逻辑框架中除了最高决策人之外,其他人都是可以被取代和舍弃,大家是不存在身份平等的情况,就算是合伙人之间也会存在权力架构。
因为 说服一个人的核心点,除了你说的话对方觉得有道理之外,肯定在对方的认知里面,你的实力比他强才会愿意听你的,才会按照你的方式去执行。
所以当你决定要掌握这个大权,就要明白需要懂很多东西。不仅仅是对行业的了解、专业知识的了解,还包括很多跨行业的知识。
当最高决策人是由你来做的情况下,这家公司要做到除了你之外,其他人事职权上不管如何变动更换,照样可以运转。
因为一旦存在缺失或者更换某一个人,就做不了事情,而这个人的野心很大,人品也很差的情况下,这个人就会成为你最大的风险,你会陷入两难的境地:对方威胁到你,需要除掉他,但是没有他,你做不了事,而对方的实力在你之上,在权力架构上他是处于高位,因为你需要他的能力才能给公司带来收益,这个时候你连跟对方谈判的资本都没有,主导权是转移到他身上,你会被对方掣肘;但是留他在身边,你又无法驾驭,养不熟的情况下对方随时都会干掉你。
所以我要找人合伙,对方必须符合我所说的要求,而不是做一步算一步,除非一开始就可以不需要任何人介入,只是需要会执行的人做事,这样可以先做,再考虑后面找合伙人,不然就改变做事的策略和方式,否则容易自己坑自己。
偏偏很多人是没有这种逻辑思维和大局观,喜欢看眼前利益,觉得就算知道对方不真诚有所隐瞒,甚至把你当傻子忽悠的情况下,但是基于对方的人脉资源,觉得还是可以搏一下,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容易被对方坑。
结果可想而知,要明白就算不要太低估自己的能力,但是也不要太高估自己的实力。
而我不喜欢找这种不懂得取舍的人一起做事,因为这类人是没办法合伙的,我觉得不能做的,对方又不想放弃自然选择自己干,就没我什么事了,经常这种做事模式,就会导致最后双方不属于利益共同体,而是各做各,从合伙人成了合作关系,有需要帮忙的地方才会找对方。
而他所做的跟创业需要做的,是没有任何关系,这件事的利益自然也跟我无关,我甚至还没有决定权,这完全就是他一个人的事情,已经完全脱离合伙人性质。
如果明白合伙人的定义,就算还没有开始创业,但是大家目标一致,不管是过渡期还是先解决生存问题,确定好是合伙人性质的情况下,大家做的任何事和决定,都会和创业的事相关联。
本质的区别在于,合作方是基于自身利益考虑,选择跟谁共事,而且可以是非固定人选;而合伙人是基于大家共同利益去考虑,不管谁找的项目、谁谈的合作,就算不是一起去谈的,都有参与的权力和执行工作的义务和利益分配的权力。
根据以上所说,如果对方开始跟你各做各,自己做的事情让你帮忙承担一些工作义务,但是利益还跟你无关,可能在对方心里,你只是合作关系,甚至连合作关系都不是,纯粹让你做下举手之劳,到这个时候你就要考虑重新部署甚至要重新找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