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破产重整结案 债务100%清偿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9日裁定,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经揭阳中院审查,康美药业全部债务已通过现金、股份、信托权益等方式实现100%清偿。至此,康美药业破产重整以如期实现重整目标结案。
另据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一周前,药业案特别代表人诉讼进入执行阶段,5万多名受害投资者将以现金、债转股等方式获得共计24.59亿元的赔偿。从本周一开始,投资者便陆续收到赔偿款。在不到8个月的时间,全国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成功结案,上市公司低成本造假的时代就此成为历史。
判决书显示,最高受损金额超过了2亿元。股民刘女士便是其中一位。2017年,她首次购买康美药业股票,之后还多次追高买入,持有成本一直在20元以上。最终在2019年,她以3.15元的地板价全部清仓。今年4月,随着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启动,刘女士被纳入原告之一。8个月后,她收到了赔款:18万的损失,剔除大盘涨跌带来的影响因素后,被认定的损失近7万元。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康美案的投资人赔款方式以50万元为分界线进行区分。5万多名受害者中,大多是中小投资者,只有约300名个人和机构的损失在50万元以上。
上海华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夏嬅说,50万以下的投资者损失,是一次性以现金的方式全额清偿,50万以上受损部分将采取现金和债转股,还有信托收益等综合方式来进行赔偿。
据测算,全部投资者将获赔现金超过9.7亿元,股票1.41亿股,以及信托收益权份额7000多万份。在康美案告一段落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表示,将持续推进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并已经着手在上海开展一项新的试点。
而早前在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中胜诉的一众中小投资者,也顺利拿到了赔偿。据了解,今年11月12日,广州中院作出康美药业特别代表人诉讼一审判决,因原告代表人投服中心、原告投资者及各被告均未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上诉,一审判决随后生效。
首例证券集体诉讼案结案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9日裁定,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结重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