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知识产权怎么办理,公司开发的app如何申请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决定一个高科技企业能否过关的必要因素。知识产权的取得时间,知识产权与高新技术收入的关系,都是决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通行证。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管理办法、工作指南、评价标准和要求,深入分析高新技术认定中的知识产权要素和逻辑关系,提出知识产权规划方案建议。
1.知识产权评估系统
在知识产权部分评价中,主要分为技术的先进程度、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的核心支撑作用、知识产权的数量和知识产权的获取方式四个评分点。每个评分点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专家的主观评价给出相应的分数。
而重大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支持项中有一项,不仅会影响整体得分,关键是该项不符合要求,对高新评审有一票否决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第二项条件。企业可以通过自主研发、转让、捐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起核心支撑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从管理措施中可以看出,知识产权在技术上对主要产品(服务)起着关键性的支撑作用,是申请高新技术的必要条件。如果企业的知识产权不符合这一规定,就不具备申请高新技术的基本条件。因此,本次评审在高新认定中将起到一票否决的作用。
2.影响高技术通过率的知识产权关键因素
1)知识产权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由于时间、成本等各种原因,部分企业规划的知识产权与其主营业务、主要技术领域不匹配,导致专家评审时知识产权判定无效。
比如,如果企业的技术领域是新材料,主营业务产品是节能或防火材料,企业规划的知识产权都是软件著作权,专家会认为软件和新材料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技术领域,软件无法在节能或防火材料产品中起到关键作用,因此会评价为无法为重大高科技产品或服务提供知识产权支持。
2)所有知识产权均在鉴定当年获得。
部分企业未通过高新技术认证的主要原因是其知识产权(特别是全部为软件著作权)是当年认证的。一些企业对此持怀疑态度。他们认为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没有关于知识产权取得时间的规定。为什么他们认为当年的知识产权不能通过审查?
原因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虽然没有规定知识产权的取得时间,但涉及到知识产权与上一年度高新技术收入的逻辑关系。如果企业的全部知识产权(尤其是全部软件著作权或全部转让收入)都是在认定年度取得的,则说明企业在上一年度没有有效的知识产权,也就是说上一年度的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收入没有相关知识产权作为配角,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一票否决。
3.对高新技术认证中知识产权规划的建议
如何避开高科技鉴定中知识产权因素的大坑?我们对知识产权规划提出以下建议:
1)知识产权申请的连续性
由于一些企业通常不太重视对自己核心关键技术的保护,不及时申请知识产权,导致申请高新时临时抱佛脚。因此,理智
有些企业的知识产权都是通过转让获得的。在这种情况下,知识产权的转让必须在申请被承认当年的最后一年之前完成,否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二款将被一票否决。
规划:如果企业所有的知识产权都需要转让,建议每年转让2-3项知识产权,避免知识产权和高新技术收益之间逻辑不合逻辑的问题。
3)知识产权类型规划
一些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规划时,由于时间或各种经历等问题,知识产权与前面讨论的主营业务产品的关联性不强。
建议:企业认证应梳理其主营业务产品和技术领域,确定合适的知识产权类型。目前最容易获得的知识产权是软件版权,所以企业在规划软件版权时,必须分析自己的主要产品是否与软件相关。如果企业的主营业务产品和软件的关系似乎不是很大,建议规划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越快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