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新股申购市值配售规则,注册制创业板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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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程丹
针对部分线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竞价博入围、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采取了应对措施。昨日,证监会就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部分条款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建议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取消IPO定价与认购安排挂钩的要求和投资者风险专项公告数量,平衡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促进博弈平衡,提高发行效率。
证监会表示,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建立了新股发行市场化承销机制,以机构投资者为询价、定价、配售主体,市场供求决定价格。现行发行承销规则对规范发行承销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部分线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做空、干扰发行秩序等新情况、新问题,证监会在加强发行承销监管的同时,拟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对《特别规定》进行适当优化,取消IPO定价与认购安排和投资者风险专项公告数量挂钩的要求,平衡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推进
证监会指出,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注册新股发行承销制度,促进买卖双方更加均衡的博弈,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发挥有效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业协会同步完善科创板、创业板IPO定价相关业务规则和监管制度,持续优化市场化承销机制。
新股报价在市场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注册制试点以来,市场化承销机制逐步建立。目前新股发行总体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情况。比如部分IPO发行的市盈率在下降,无基金项目数量在增加;部分线下投资者专注于策略和轻研究,被做空上市为“抱团报价”,干扰发行秩序;定价的估值范围与投资报告存在较大偏差,主承销商出具的投资报告未能充分发挥定价的引导作用。这反映出部分机构没有经过专业、独立的研究,报价不够审慎、客观,内控合规流程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还可能存在查询报价、串通报价等涉嫌违规行为,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记者了解到,证监会相关部门、交易所、证券业协会正在广泛听取市场意见,积极研究解决,计划从优化规则和加强监管两个方面采取相关措施,维护良好的发行秩序。
一方面,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完善股票发行定价、承销和配售等相关制度规则,优化报价流程,平衡发行人、承销机构、报价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推动市场化发行机制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报价机构的监管,规范报价行为,重点打击交叉定价等干扰发行定价的行为,及时发现不专业、不负责任的机构,督促报价机构完善内控机制,提高发行承销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