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个人投资者如何参与,个人投资者参与创业板交易投资经验
合伙指南|作者:李莉律师
这是李莉律师的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s第一篇734文字
个人如何投资上市公司?对大多数人来说:不听,不信,不转账
一
你听说过这样的投资机会?吗据说这个企业两三年就要上市了,现在有机会入股了。企业上市后,可以高价退出,从而获得高投资机会。
通常,这类企业会通过各种方式吸引人们购买股票,如直接入股、通过持股平台投资、法律程序确定股东身份,甚至股东(或合伙人)身份不登记确定。有的似乎有一个完整的全过程,有的似乎很不规则。
而且,更有意思的是,这种吸引别人“投资上市公司”的工作也会外包出去,让个人或者一些公司来做中介。这些中介,为了获得更好的中介收益,会将这种“投资机会”包装得更有吸引力。前几年,我偶尔会接到这类中介打来的销售电话。
我的一些客户,亲戚朋友也问过我类似的事情,一般的问题是这个投资项目是否可靠。但从专业律师的角度来看,很难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这是律师执业标准的要求,也是一个成熟合格律师的必然行为模式。为了给出实质性的答案,专业律师必须对这个项目进行必要的全面调查研究,否则不会给出建议,即使友谊没有收费,也不会给出建议,因为这会损害专业性。
但是,只要问我问题的人不是专门做这种投资的有经验的人,到现在,他们都来问我所谓的“投资上市公司”项目。即使没有全面的调查,我也可以根据基本的描述来判断这个项目不可靠。就像我常说的“如果我是你,我绝对不会投资这个项目”。
为什么我会做出这样的判断?这并不是因为我深厚的投资法律经验,或者我的直觉,只是因为在这些项目的推广中,总有反常识的迹象。这些物品的包装、文字和描述随处可见,违反了法律、投资、金融和商业常识。
二
然而,尽管如此明显违反常识,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跳进坑里?
我的经验告诉我,非投资专业的人跳进这样的坑,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个原因是:贪婪。
这是人性中固有的东西。人与人的区别只是控制和经营的区别。
有人想赌博,有人害怕错过窗口,有人觉得经济效益很好。
贪婪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控制,可能会扰乱思维和决策的过程。
这个原因就不多讨论了。
另一个原因是:我不明白。
有句老话叫“过岸如过山”。其实“常识”这种东西也是这样的。跨越一个领域,原来领域的常识很可能和现在领域的常识完全不同。但遗憾的是,很多人在这方面的认知有些模糊。
有一种最常见的情况:一个长期从事服装生产销售的企业家,不仅懂得常识,还可以说是专家级的认知水平。但是,这个行业专家一定是从事服务业股权投资的专家吗?服装生产销售和服装行业股权投资其实是两个相关但完全不同的领域。
也有一些个人通常在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产品方面比较有经验,所以认为也有一定的“投资上市公司”
握度,没有注意到这里面的重大区别,于是就会忽视一些重要的内容,进而形成不在自己预期之内的变化和风险。
还有一些似懂非懂的,那就是知道很多的道理,那些关于投资的道理也都对,但是他们不知道如何实际操作,不知道怎样分析判断具体项目,不知道该怎样作出投资决策。这其实,也是一种“不懂”。
那么,进一步的问题就是,是不是控制好上面这2个原因,就可以“投资拟上市企业”了呢?
我这样说吧,实际上很难操作控制好上面这2个原因。
人的贪念,原本就不太好控制。而且投资和商业运作,本来就需要一定的贪念作为驱动力。有投资经验的人,并不是不贪,做投资的当然需要有欲望,只是他们能够知道选择和决策。
至于不懂这件事情,就更为难了。学习经验,不仅是需要时间成本,而且是需要合适的学习机会的,必须是跟着具体的项目才能真正有所学习。只是看了些书本、文章,或者只是看了些鸡汤文或所谓讲师的课程,没有合适的实际项目操作,那些学来的东西要么是虚的,要么是错的。
而且,大部分情况下,被吸引想进行“投资拟上市企业”的个人,要么是不舍得花前期调查的费用,要么是这家企业根本不会配合这类前期调查,极少有人能够在事前进行较为充分的调查。再退一步,即使是进行了较充分的投资前调查,专业投资者们也都会告诉你,那个也不是完全可以依靠的。
三
事实上,类似的套路在不久的历史中一直反复出现着。
最早听说这类“投资拟上市企业”的所谓理财产品向个人推销的,是在本世纪之初互联网行业大爆发之后,市面上就有人专门推销投资拟在国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
之后,当时几乎已经寂静的新三板经新政策重新定位后焕发了一次活力后,又看到了很多推销“投资拟挂牌新三板企业”的中介人在到处售卖。
随后,围绕地方性质的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也就是俗称的“四板”,也在市场上出现了类似的事情
然后,创业板、科创板……
似乎,只要有一个新的板块出现,这样套路就能被一些复制一次,而且不管过去有多少人中招或者掉坑里,仍然不断有新的个人投资者继续投入到这类项目中去,绵绵不绝。
我并不是说这类项目都是骗局,或许有些主观上并没有欺骗,但是客观上看,实在是太像一种已经有些老了的套路在不停地换装复制了。
四
前面,我提到过,有客户或亲朋好友会向我咨询类似的事情,希望我给些意见。我是不给意见的,最多是说那句“要是我的话,我是不投的”。为什么我不直接给他们确定的意见呢,比如说能投或者不能投?
一个原因前面提到过,是律师工作规范的要求,不能随便在没有充分调查前给法律结论。
另一个原因是不确定性。前面,我也提到过,任何充分的投资前调查,都不能作为资决策的完全依据,因为商业和投资这类事务,是有不确定性的。
前期调查下来,看上去这家公司的行业前景很好、团队很精英、内部很规范、目前营收也不错,似乎是个好的投资项目,但是这家公司能不能走得好,仍然还要看市场的复杂因素的影响。
反过来也是一样。前期调查下来,这家公司内部不太规范、行业前景看不清楚、团队组成也有缺门,似乎并不怎么好,但是很有可能因为某种市场或政策的因素,在未来得到一个迅猛的发展机会。这种情形,在现实中可以说是屡见不鲜了。这也是从事投资行业很刺激的一个点。
所以,在这样的不确定情形下,只有投资者自己才能根据各种调查情况以及内心的预判来作出投资决策。专业调查人员只能从专业的角度提供调查分析的结论,而不能直接给出投资决策的建议。
五
说了上面这么多,其实可以看到,在目前的市场信用环境下,一个并没有投资行业经验的个人,要调查、判断、决策一个“投资拟上市企业”的机会,负担是非常重的。
假如对自己的钱负责一些,那就要花大量的成本去掌握股权投资的常识和经验,或者花费用聘请专业的人员协助进行调查和分析。这对于很多只想投资几十万的人来说,这些成本所占的比例是有些过高了。
假如在没有经验、没有学习过股权常识,也没有专业人员协助的前提下,仅仅凭借生活经验或者其他行业的经验来作判断和决策,那么,这基本上等于参加了一场赌博,而是很有可能,这个赌场的内部管理者是随时会一起参加赌博并且随时可能修改规则的。何必要参加这样的赌局,真的没有更好一些的投资渠道吗?
所以,正如我在标题中所说的那样,对于大部分的“散户”来说,或者你有这方面的投资经验,或者得有非常亲近的有经验的人带你进场,或者你感觉这个投资全部黄了也没什么感觉,或者你愿意花上必要的费用聘请专业人员协助,否则的话,我建议你按照反电信诈骗的宣传口号操作:不听、不信、不转账。另外,我补充一个:不签字。
再回到最普通的生活经验来看,假如有人向您推销一个“投资拟上市企业”的机会,并且说得保证有超高收益的样子,那么,您想想,为什么这家企业的股东、包括向您推销的中介,自己怎么不把握这个机会呢,为什么要把这个好处给到您呢?听信天上掉馅饼的,往往会被铁饼砸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