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峄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划片招生方案来了
峄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入学须知
各位家长朋友:
为方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现对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段中小学招生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今年,峄城区中小学8月15日开始发布招生简章和家长操作流程,16日-18日进行报名工作,具体请参照学校招生简章和流程。请您留意网上报名时间,切勿错过!如有问题,请拨打相关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各校招生电话请见附件1)
一、小学入学
(一)入学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我市适龄儿童状况及学龄人口变化、教育资源供给等情况,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凡在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须依法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在报名期间由其监护人到服务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峄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
(二)城区小学学区划分(见2021年峄城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附件2)
(三)镇(街)小学招生
1.以适龄儿童的户籍为依据,原则上各小学服务范围保持不变。
2.招生工作由镇(街)学区组织实施,招生时间与城区学校应保持同步。
二、初中入学
(一)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见2021年峄城区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划分附件2)
(二)镇(街)初中学校招生
1.镇(街)小学应届毕业生采取直升学区初中学校的方式进行。
2.招生时间原则上应与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时间同步,具体由各镇(街)学区会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三、民办学校招生
1.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体局统一管理,要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本区,在招生学位有余额时,可跨区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2.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应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坚决杜绝掐尖行为。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四、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严格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枣政办发〔2018〕20号)的规定执行,?“非峄城区户籍,在我区城区内务工或经商的人员”为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
2.凡符合规定的外来务工或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到对应地址服务小学就读。初中入学采取定点学校提供初中学位,学区分布参考附件2。
3.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报以下信息材料:①父母及学生身份证信息;②父母双方居住证信息;③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网签合同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信息;④务工人员需要提供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信息;经商人员应出具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信息;以上材料在报名时,均需满一年以上。
五、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少年、儿童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轻度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到户籍所在地服务学校就读;中、重度智残少年儿童可申请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有户籍所在地学校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按照“零拒绝”“全覆盖”“一人一案”的原则,确保所有具备接受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六、中小学报名基本要求
(一)居住区服务学校界定
按照下列标准确定服务学校,具体为:
1.学生及监护人户籍房产一致且实际入住,按实际地址入学。
2.学生及监护人户籍随(外)祖父母一起实际居住,且监护人名下无房,可按照户籍地址入学;如监护人名下有房产,应按照监护人房产地址入学。
3.在城区内有户无房,如学生户籍为出生申报、无迁移,按照户籍地址入学;有户籍迁移的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在城区内租房或投靠亲属等迁户的均按照城区内有户无房、户籍有迁移进行界定,由区教体局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就读。
注:监护人提供的房产是指本人拥有独立产权的商品房,不含网签购房协议、房屋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标注为公寓、办公或商业等用途的房产。
(二)网上报名入学流程
1.在手机“应用市场”中下载“爱山东·枣庄”APP,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2.登陆“爱山东·枣庄” APP后用入学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报名账号;
3.登陆账号后选择报名入学层次(幼升小、小升初)和入学类型(有房有户、城区有户无房、外来经商务工等);
4.完善和维护学生和监护人的户籍房产等平台所需信息;
5.填报所属学校;
6.等待审核结果;
7.查看入学须知。
注:监护人完善信息后,系统会自动与大数据信息在线比对。如填写信息与大数据信息一致,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有特殊原因造成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佐证材料或线下到所属招生学校现场说明情况。各招生学校在报名期间将安排学校招生工作人员现场协助监护人在线填报或线下审核佐证材料。
详细操作请参考:峄城区义务学校网络招生教程
(三)要求
1.监护人提供的户籍房产等各种材料截止日期均应为学校报名开始日期前,之后取得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富余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原服务范围内学校的入学资格,统筹协调安排到学位富余的其他学校就读。
2.对符合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等的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按照市、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监护人未能在全区统一规定的招生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认定材料到服务学校申请就读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待资格。
3.监护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网上报名时,要如实填报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对因提供不实信息,影响孩子入学的责任自负。区教体局等相关部门将严厉查处任何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提醒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招生信息谣言、非法违规承诺和冒充某种关系谎称有入学名额等手段进行招摇撞骗,以免上当受骗。欢迎广大学生、家长对扰乱中小学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进行举报。区教体局将与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调查,对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各校招生简章将在入学报名前对外发布和公示,同步公示学校接收转学申请的标准和时间。在招生期间的工作时间内,学校招生咨询电话要安排专人接听,及时解答相关问题。
附件:
1.峄城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2.2021峄城区城区内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08.09
附件1.峄城区中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2:2021峄城区城区内学校招生范围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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