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版股票买卖规则 创业板证券股
本报记者田
8月20日,沪深两市均宣布拟修订科创板、创业板发行承销相关规则。
总的来说,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调整最高报价拒绝率;二是取消IPO定价与认购安排和投资风险专项公告数量挂钩的要求;三是加强对报价行为的监管。
具体来看,深交所拟修改《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部分条款,上交所拟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两项业务规则,并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二是取消IPO定价与认购安排、投资风险专项公告数量挂钩的要求。明确初步询价后,若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线下投资者报价平均水平,只需在认购前发布投资风险专项公告即可,无需采取延迟认购安排。
三是加强对报价行为的监管。进一步明确线下投资者参与科创板新股询价报价的规范要求,将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纳入自律监管范围。在发行承销业务或询价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上交所将向证监会举报相关线索进行调查,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此次修订,上交所表示,是为了充分发挥科创板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功能,促进买卖双方博弈平衡,加强对线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监管,提高注册制下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上交所指出,科创板建立的市场化承销机制虽已运行两年,但新股发行总体平稳有序。但在实践中,一些线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客竞价”,干扰发行秩序。
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优化创业板发行承销机制,提高发行定价市场化水平,加强发行承销过程监管,督促买卖双方认真履职,独立客观报价,审慎合理定价,共同维护IPO秩序,充分发挥要素资源优化配置功能。
附:上交所就修订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相关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文
在证监会指导下,上交所拟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两项业务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规则》),以充分发挥科创板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功能,促进买卖双方博弈平衡,加强对线下投资者报价行为的监管,提高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科创板建立的市场化承销机制已运行两年,新股发行总体平稳有序。但在实践中,一些线下投资者重策略轻研究,“为博客竞价”,干扰发行秩序。因此,上交所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兼顾注册制下IPO的公平与效率,拟对部分科创板IPO定价机制进行优化调整,为投资者参与线下询价报价创造有利条件,促进买卖双方博弈平衡,同时加强IPO承销过程监管,进一步形成IPO市场良好生态。
本次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最高报价拒绝率。最高报价拒绝率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高于”
上交所将做好相关反馈意见的收集、评估、吸收和采纳工作,及时修订完善科创板股票发行承销业务规则。下一步,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继续对科创板股票发行的承销流程进行监管,促进博弈均衡,提高发行效率,更好地实现科创板上市的融资功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负责编辑:王杰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