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注册制实施时间表 24日创业板注册制
4月30日,深交所对《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和《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公开征求意见至2021年5月14日,以完善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下的并购重组审核机制,充分发挥并购重组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功能作用。
完善兼职委员买卖股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主要是关于在创业板上市委员会中设立创业板M&A委员会,统一调整现有重组审核机构审核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上海市委员会审核重组上市申请的规则,提交M&A委员会审议。
同时,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的审查期限进行了相应调整,由目前的45天审查期限调整为2个月。M&A重组委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五个工作日公布评审会议时间和评审项目信息,评审时间将相应增加。重组上市审核时间维持3个月不变。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修改如下:
一是完善改制审查机制。从上海市委选聘部分委员担任M&A及重组委委员,参与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组上市申请的审核。
二是提高上海市委纪律要求。会员在履职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他可能对其职业声誉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会员涉嫌违法违规的调查审查期间,深交所可暂停相关会员参加上海市委会议。此外,进一步完善兼职委员买卖股票的监管要求,明确因上市公司送转股、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原因,相关主体可以新增持有股票。
第三,提前会议材料的交付时间。将会议材料发出时间由会议五日前修改为会议五个工作日前,增加成员阅读会议材料的时间。
四是细化取消会议、推迟审议等会议机制。细化取消审议的情形,可以取消对一个或多个发行上市申请的审议会议或审议会议,细化中止审议的条件,增加中止会议的机制,进一步规范会议程序。
部分创业板重组标的资产质量有所下滑
深交所表示,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4月30日,已对3名申请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进行现场监管,对2名独立财务顾问和1家上市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对2名独立财务顾问发出监管关注函,6家公司自愿退出并终止交易。
同时,8份重整申请获得深交所核准,7份已登记生效。从已获批的8份重组申请来看,从受理到提交证监会注册,平均需要35.8天。
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逐渐显现。一方面,部分创业板重组项目标的资产质量下降,标的资产具有轻资本化特征,评估增值率高;另一方面,少数上市公司确实没有与注册制相匹配的概念,信息披露质量不高。应结合注册制改革实践,调整和完善相关制度安排。
注册制改革是本轮资本市场改革的总轮廓,也是一次重大改革。深交所将继续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不断完善基础制度,加强审计质量控制,不断提高审计效率,扎实做好创业板M&A注册制试点评估、完善和优化工作,为股市改革积累经验,充分发挥资本市场M&A和重组主渠道作用,切实保障创业板改革,确保注册制试点稳定、深远实施。
来源:周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