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创业贷款三年免息 创业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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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城市高校毕业生申请陕西省 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无息贷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解决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所需资金问题,在我市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委托韩城市人才与劳务交流中心向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申请免息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5年内)的韩城户籍毕业生可申请,具有“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计划”“西部学生志愿服务”“大学生村官计划”等项目经验的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毕业年限(毕业7年内)。
二、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不偿还,第二年按季度开始偿还同等额度)。
3.借款人登录陕西人才公共服务网(www.snhr.gov.cn)大学生创业版块“网上申请”版块进行自主创业登记,填写贷款相关表格,所需表格可在网站下载。
4.借款人应将申请材料和表格提交韩城市人才与劳务交流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人才交流中心统一报送陕西省人才交流中心。
联系人:董国平电话:0913-5224269
13892533800(微信同步)
本期编辑:韦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