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董事长骗取租金近500万 男子获刑11年
租赁办公场地动辄数十万甚至上百万,对许多企业,尤其初创公司来说是一笔不菲的开销。而有的不法分子就盯上了众多创业者的启动资金,把自己包装成商厦的总承租方,对外招商,诓骗租金,供自己奢侈开销。近日,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以合同诈骗罪对被告人作出判决。
李某最初也是一家初创企业的成员,他入职的企业承租了上海某商厦4楼的商铺,作为筹备期间的公司代理人,李某本该安心工作,但面对商厦还空着的其他楼层,他却动起了歪脑筋。
为了把自己包装成商厦的总承租方,李某私刻了总承租方的合同专用章,并通过抠图软件伪造了电子印章和实际控制人的电子版签名,对外谎自己是董事长进行招租。2019年11月到2020年5月期间,李某分别与多人签订了物业租赁合同或租赁意向书。为了让骗局更逼真,李某还把租赁情况告诉了真实的出租方,走钢丝、两头骗。
在收取了高达492万余元的租金和租赁确认金后,李某将其中小部分用于自己公司的经营,剩余大部分都被挥霍用于购买保时捷轿车、钻石和手表。
东窗事发后,面对追讨,李某置之不理、销声匿迹。去年8月其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审理,静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编辑:陶亦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