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社会抚养费不交会怎样)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性收费,具有补偿性和强制性的特点。那么,社会抚养费交不起怎么办,不交有什么后果?
网友咨询:第一胎生了儿子,第二胎是个女儿,最近这两年,我们夫妻都在家带小孩,没有收入。今天乡里和村里干部到家来收钱,3.6万的罚款。我现在根本就交不出,请问我该怎么办?
浙江冠森律师事务所郑康律师解答:
社会抚养费太高交不起,可以分期缴纳,但是社会抚养费是强制性的,违反规定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就是不交的后果是被强制执行。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郑康律师解析: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1、常住户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人户不分离的),按正常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进行征收。
2、辖区内跨乡镇场(街办)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征收:
(1)当事人的计划外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乡镇场区人口计生委执法大队按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同时书面告知其户籍所在地计生办。
(2)当事人的计划外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场(街办)均未发现,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乡镇场(街办)、区人口计生委执法大队按照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同时将征收情况书面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3)当事人在一地按本方案已经被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4)对于征收户籍地、居住地不在本辖区的对象,各乡镇场(街办)、区人口计生委执法大队征收社会抚养费必须严格按照征收标准执行,如未按征收标准征收的,由区人口计生委核定后报区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征缴。
综上所述,二胎政策放开后,我国依然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如果家庭存在超生行为,被计生部门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应该尽快的缴纳。对于拒绝缴纳的,会产生滞纳金,并且,计生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家庭困难,可以申请延期,也不能故意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