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旧年限是什么意思(2021年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
固定资产想必是每个公司都会涉及到的一个会计科目,只要注册公司了就一定会涉及到固定资产的,因为我们公司大到房屋,汽车,小到打印机都是为了公司日常运作给与的支持,今天我们就详细的聊聊固定资产与他的折旧方法和使用年限。一定要耐心读到最后哦,文末有惊喜!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固定资产,这个科目的定义是什么。“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来区别固定资产呢?首先我们要确定他的使用时间是否会超过12个月,其次金额是否超过2000元来确定是否计入固定资产,接下来我们看看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与年限。
一、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我们常见的三种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平均年限发法(又称直线法),工作量法(又称变动费用法),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
(一)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为工作中最常见的折旧方法,市面上大多数公司采用的折旧方法为平均年限法,因其计算方法简单易操作深受会计们的喜爱,下面我们具体来看一下他的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 = (1 - 预计净残值率)÷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年折旧率 ÷ 12
举个例子:A公司购入一台笔记本电脑,价值7000元,预计净残值率5%,预计使用3年,该笔记本电脑的月折旧额为:
首先计算年折旧率=(1-5%)÷ 3年× 100%=31.67%
月折旧额=7000元×31.67%÷12月=184.74元/月
平均年限法的缺点:
1、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收入比较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前期应提的折旧额应该相应的比较多。
2、固定资产使用的总费用包括折旧费和修理费两部分。通常在固定资产使用后期的修理费会逐渐增加。而平均年限法的折旧费用在各期是不变的。这造成了总费用逐渐增加,不符合配比的原则。
3、平均年限法未考虑固定资产的利用程度和强度,忽视了固定资产使用磨损程度的差异及工作效能的差异。
4、平均年限法没有考虑到无形损耗对固定资产的影响。
由于平均年限法的使用普遍,从而我们引出了固定资产的清理在这里我们不过多赘述。今后会专门来给大家介绍固定资产的清理及其账务处理。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的计算方式和平均年限法雷同,工作量法的使用场景一般为运输企业和其他的专业车队和客货汽车,还有一些因季节原因并不会常用的机械设备(如农资企业农耕机,收割机等)那么工作量法的计算公式为: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 固定资产原价 × ( 1 - 预计净残值率 )/ 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 = 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举个例子:某运输公司采购一辆货运卡车,价值60万元,预计净残值率5%,预计总行驶里程100万公里,本月行驶5000公里,该辆卡车当月计提折旧额为多少: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60万元*(1-5%)/100万公里=0.57
月折旧额=5000*0.57=2850
我们介绍了工作量法的常用场景,那么工作量法的优缺点是什么呢?
优点:由于工作量法自身的特点,在有些情况下使用工作量法反而比较合理。当有形损耗比无形损耗更重要量。或在各个期间资产使用不均衡的。不经常使用,因此其使用程度与产品的生产工作量有关。在这些条件下,可以选择工作量法。
缺点:
1、未能考虑到修理费用递增以及操作效能或收入递减等因素。
2、资产所能提供的服务数量也难于准确的估计。
3、工作量法忽视了无形损耗对资产的影响。
(三)加速折旧法
加速折旧法也称为快速折旧法或递减折旧法。其特点是:在固定资产有效使用年限的前期多提折旧,后期则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以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在具体实务中,加速折旧方法又包括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两种。我们重点介绍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金额(即固定资产净值)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净值低于其预计净残值以下。通常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它的计算公式是:
年折旧率 =2÷ 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 = 固定资产净值 × 年折旧率 ÷ 12
举个例子:某生产企业采购一台设备,价值10万元,预计使用5年预计净残值率5%,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年折旧额为:
年折旧率=2/10年*100%=20%
第一年折旧额=10万元*20%=2万元
第二年折旧额=(10万元-2万元)*20%=1.6万元
第三年折旧额=(10万元-2万元-1.6万元)*20%=1.28万元
第四,五年,按剩余金额平摊,年折旧额=(10万元-2万元-1.6万元-1.28万元)/2=2.56万元。
介绍完常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那么我们要看看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何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知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