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管理部门(管理户口的机构叫什么)
有网友问:管理户口的机构叫什么?户籍管理职能为什么属于公安部门?户籍管理难度并不高,只要保证数据的质量和维护的可靠性,街道也完全能够胜任……
答:派出所以及户籍中心,上世纪50年代,确实出现过民政和公安谁来管户籍的问题。
户籍管理分为3个阶段:
1、1951年公安部制定并经原政务院批准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城市户籍管理职能由公安部门行使;
2、1955年《国务院关于建立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户口登记由民政部门主管:
“全国户口登记行政,由内务部和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的民政部门主管。办理户口登记的机关,在城市、集镇是公安派出所,在乡和未设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是乡、镇人民委员会。原由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的地方,仍按照1951年7月16日公安部公布的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办理。”
3、1958年《户口登记条例》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从法律位阶来看,比1951年和1955年的文件都要高,自此“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确定下来。
至于为什么是公安部门主管,可见时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草案的说明》:
“堵塞治安管理中的某此空隙,限制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破坏活动,保卫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的安全。”
“因为近几年来,农村人口盲目流入城市的现象比较严重……此外,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因为找不到职业,生活就会发生困难,有些人就会流浪街头,少数人甚至会被坏分子所勾引,进行……犯罪活动,破坏城市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