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贿赂1.36亿余元!顾国明被判无期徒刑!
原标题:顾国明,无期徒刑!
据“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8月12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顾国明受贿一案公开宣判,对顾国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图片来源:上海一中法院)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顾国明于2002年6月至2019年6月间,先后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等职务,分管授信审批部、信贷管理部、主持全行工作等。2005年至2019年间,顾国明利用上述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36亿余元(以下所涉币种相同)。
被告人顾国明到案后,除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涉及586.13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外,还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其他共计受贿1.31亿余元的犯罪事实。本案审理期间,顾国明的受贿违法所得已基本追缴到案。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顾国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办理融资贷款、项目配资、承揽工程等事项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和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属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顾国明具有坦白情节,真诚认罪悔罪,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且赃款、赃物已基本追缴到案,依法对顾国明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旁听宣判。
据官方简历,顾国明生于1967年9月,历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处代处长、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等职,2002年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5年8月,顾国明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9年6月被查。
2019年11月,顾国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顾国明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隐匿财物、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他人为其高尔夫球会员卡充值,违规收受贵重礼品、礼金,无偿借用管理服务对象住房和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私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为关系人“量身定做”选拔任用方案;严重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生活腐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通报指出,顾国明身为中管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党性修养缺失,毫无敬畏之心,人生观严重扭曲,价值观极度物化,把国家托付管理的金融资源当做交易筹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相互利用,甘于被“围猎”,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知止,性质十分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严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应予严肃处理。
顾国明简历
顾国明,男,1967年9月生,汉族,上海市人,大学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7月至1999年7月,历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部科员、资金科副科长、资金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上海巴黎国际银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1999年7月至2002年6月,历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国际业务处代处长、处长,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2002年6月至2015年8月,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15年8月至2019年6月,任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9年6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