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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2015年9月15日出具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对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经营黄金业务行为性质相关认定意见的函》(银管函(2015)23号)认定: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金银公司)非上海黄金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也非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监局批准设立和负责监管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具备经营期货业务资格。中色金银公司搭建网络交易平台,发展会员及代理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组织投资人进行中色金标准化合约交易,且在交易中采用了保证金制度。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局、证监会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等规定,认定中色金银公司及其会员和代理商所从事的上述黄金交易行为属于非法组织黄金期货交易活动。

  摘要二: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5日,由帅百华出资注册成立了北京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金银公司),并委托葛某某为法人代表,被核准的经营范围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4日);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铂金制品、工艺品、首饰;收购黄金制品;道路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公司采用金网安泰设计的软件作交易平台,并委托该公司作为后台维护单位。中色金银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搭建黄金电子交易网络平台,发展会员及代理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组织投资人进行中色金标准化合约交易,且在交易中采用了保证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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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

  刑 事 判 决 书

  (2016)内0422刑初16号

  公诉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安向阳,男,1989年5月4日出生于河南省周口市,汉族,专科文化,捕前住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系中通泛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2月4日被临时羁押于河南省周口市看守所,2015年2月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3月13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执行逮捕,2015年10月13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监视居住于林东镇月亮湾宾馆,2015年10月2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看守所。

  辩护人孟祥丽,内蒙古云暄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毛长征,河南洪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王某甲,男,1983年9月13日出生于河南省周口市,汉族,专科文化,捕前住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系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负责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2月4日被临时羁押于河南省周口市看守所,2015年2月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3月13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执行逮捕,2015年10月13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监视居住于林东镇月亮湾宾馆,2015年10月2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看守所。

谭雅玲曾经是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总裁(佣金所配图)

  辩护人王留榜,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梁某甲,曾用名梁某乙,男,1992年11月18日出生于河南省周口市,汉族,大专文化,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周口市,捕前住河南省周口市,系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经理,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2月4日被临时羁押于河南省周口市看守所,2015年2月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3月13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执行逮捕,2015年10月13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监视居住于林东镇月亮湾宾馆,2015年10月2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看守所。

  辩护人于秀云,内蒙古云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甲,男,1984年2月17日出生于河南省周口市,汉族,专科文化,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捕前住河南省周口市,系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分析师,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5年2月4日被临时羁押于河南省周口市看守所,2015年2月7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3月13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批准,同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执行逮捕,2015年10月13日被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监视居住于林东镇月亮湾宾馆,2015年10月2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由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公安局对其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看守所。

  辩护人张锦宏,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以左检刑诉(2016)1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安向阳、王某甲、梁某甲、李某甲犯非法经营罪,于2016年2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美香、唐伟、陈立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安向阳及其辩护人孟祥丽、毛长征、被告人王某甲及其辩护人王留榜、被告人梁某甲及其辩护人于秀云、被告人李某甲及其辩护人张锦宏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7月5日,由帅百华出资注册成立了北京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金银公司),并委托葛某某为法人代表,被核准的经营范围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8年11月14日);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铂金制品、工艺品、首饰;收购黄金制品;道路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公司采用金网安泰设计的软件作交易平台,并委托该公司作为后台维护单位。中色金银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搭建黄金电子交易网络平台,发展会员及代理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组织投资人进行中色金标准化合约交易,且在交易中采用了保证金制度。

  2014年被告人安向阳与中色金银公司的业务经理张某甲商谈了合作事宜,并于2014年9月17日注册成立了中通泛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色金银公司的第159号会员单位,法人代表为安向阳,其被核准的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策划、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销售黄金制品、工艺品、首饰等业务。双方协议约定,安向阳的中通泛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向中色金银公司缴纳36万元的会员费,同时向中色金银系统交易平台提供100万元的保证金。客户入金后,中色金银公司在每150元的手续费中提取79元,71元留给会员单位。为了更好地盈利,吸引客户,2014年9月10日,安向阳发展了以王某甲为负责人的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为代理商,大范围地开展业务。该公司被核准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2014年12月,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开始正式引进北京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交易平台,被告人安向阳、王某甲、梁某甲、李某甲利用欺诈手段,吸引客户在“中色金”黄金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变相黄金期货交易。经赤峰信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定,159号(中通泛亚)会员总入金4214459.34元,总出金1068498.34元,收入总额2038702元(截止到2015年2月3日)。收入类别:持仓净盈利555400元,平仓净盈利1029700元,留存手续费453382元,留存仓储服务费220元。其中,鲁振宇交易总入金542000元,总出金31850元,平仓盈利51790元,平仓亏损443030元,持仓盈利41930元,持仓亏损27000元,支付手续费130500元,支付仓储服务费3340元,净亏损510150元。其中,中色金银公司分得仓储服务费3340元、手续费68190元、共计分得71530元。159号会员单位分得手续费62310元、平仓盈利391240元、承担持仓亏损14930元、共计分得438620元。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盛大的开业仪式(佣金所配图)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2015年9月15日出具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对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经营黄金业务行为性质相关认定意见的函》(银管函(2015)23号)认定: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金银公司)非上海黄金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也非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监局批准设立和负责监管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具备经营期货业务资格。中色金银公司搭建网络交易平台,发展会员及代理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组织投资人进行中色金标准化合约交易,且在交易中采用了保证金制度。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局、证监会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等规定,认定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曾经公布的“中色金”产品图案(佣金所配图)

  中色金银公司及其会员和代理商所从事的上述黄金交易行为属于非法组织黄金期货交易活动。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组织架构(佣金所配图)

  公诉机关为了证明上述事实,提供了归案情况说明、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明细、借记卡资料查询、鲁振宇平台交易明细、客户报表、扣押文件、物品清单、春暖花开空间资料、公司内部资料、营业执照、羁押时间证明、户籍证明、违法犯罪记录查询、证明、调取证据回执、银行卡交易明细、审计鉴定报告、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发还清单、收据、缴款书、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认定函、中色金银公司营业执照、证人证言、鲁振宇陈述、辨认笔录及照片、赤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电子物证检验报告、电子数据光盘,被告人供述等证据予以佐证,提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一款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非法经营罪依法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认为被告人安向阳、王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梁某甲、李某甲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梁某甲、李某甲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被告人安向阳辩称,我加入北京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并不知道其没有资质,直到收到起诉书,我才知道。我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孟祥丽的辩护意见是,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安向阳犯非法经营罪不持异议,但被告人安向阳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当庭认罪,应从轻处罚。其辩护人毛长征的辩护意见是,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安向阳犯非法经营罪不持异议,但被告人安向阳具有以下从轻处罚情节:1、被告人安向阳当庭认罪,应从轻处罚。2、被告人安向阳具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3、被告人安向阳加盟时并不知道北京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无资质,且非法经营时间较短,没有给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的危害,同时受害人的投资款也足额得到赔偿,应从轻处罚。4、被告人安向阳系初犯,应从轻处罚。

  被告人王某甲辩称,我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但我认为我应该是从犯。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甲犯非法经营罪无异议,但被告人王某甲应为从犯,且系初犯、当庭认罪;同时,本案受害人鲁振宇的五十余万元损失得到退赔,应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梁某甲辩称,我是看到招聘信息才去应聘的,当时我以为公司手续齐全、是合法的。我只是管理人员,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对指控被告人梁某甲犯非法经营罪没有异议。被告人梁某甲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又是初犯,应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被告人李某甲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是,首先同意公诉机关对被告人李某甲构成非法经营罪的指控,也同意对被告人李某甲是从犯及如实供述的认定,但被告人李某甲的犯罪情节属于显著轻微,应免于刑事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5日,由帅百华出资注册成立了北京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金银公司),并委托葛某某为法人代表,被核准的经营范围是: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11月14日);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铂金制品、工艺品、首饰;收购黄金制品;道路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公司采用金网安泰设计的软件作交易平台,并委托该公司作为后台维护单位。中色金银公司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搭建黄金电子交易网络平台,发展会员及代理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组织投资人进行中色金标准化合约交易,且在交易中采用了保证金制度。

  2014年7月,被告人安向阳与中色金银公司的业务经理张某甲商谈了合作事宜,并于2014年9月17日注册成立了中通泛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为安向阳,其被核准的经营范围是: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策划、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销售黄金制品、工艺品、首饰等业务。2014年11月,中通泛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色金银公司的第159号会员单位,双方协议约定,安向阳的中通泛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每年向中色金银公司缴纳36万元的会员费,同时向中色金银系统交易平台提供100万元的保证金。客户入金后,中色金银公司在每150元的手续费中提取79元,71元留给会员单位等相关事项。与此同时,为了更好地盈利,吸引客户,安向阳发展了以王某甲为负责人的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为代理商,大范围地开展业务。该公司被核准的经营范围是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2014年12月,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开始正式引进北京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交易平台,被告人安向阳、王某甲、梁某甲、李某甲利用欺诈手段,吸引客户在“中色金”黄金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变相黄金期货交易。经赤峰信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定,159号(中通泛亚)会员总入金4214459.34元,总出金1068498.34元,收入总额2038702元(截止到2015年2月3日)。收入类别:持仓净盈利555400元,平仓净盈利1029700元,留存手续费453382元,留存仓储服务费220元。其中,鲁振宇交易总入金542000元,总出金31850元,平仓盈利51790元,平仓亏损443030元,持仓盈利41930元,持仓亏损27000元,支付手续费130500元,支付仓储服务费3340元,净亏损510150元。其中,中色金银公司分得仓储服务费3340元、手续费68190元,共计分得71530元。159号会员单位分得手续费62310元、平仓盈利391240元、承担持仓亏损14930元,共计分得438620元。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2015年9月15日出具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对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经营黄金业务行为性质相关认定意见的函》(银管函(2015)23号)认定: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金银公司)非上海黄金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也非中国证监会或北京证监局批准设立和负责监管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具备经营期货业务资格。中色金银公司搭建网络交易平台,发展会员及代理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组织投资人进行中色金标准化合约交易,且在交易中采用了保证金制度。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局、证监会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等规定,认定中色金银公司及其会员和代理商所从事的上述黄金交易行为属于非法组织黄金期货交易活动。

  案发后,通过公安机关扣押并退还鲁振宇510150元。另,以无主认领资金名义上缴财政1585139元。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被告人的辩护人提供,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归案情况说明证实,2015年1月13日,巴林左旗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接到鲁振宇报案称,其通过QQ聊天结识一位女性,对方以帮助其网络买黄金现货为由,骗取人民币五十余万元。接报警后,我大队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开展工作,发现该QQ位置为河南省周口市。2015年1月20日,网络安全保卫大队郭磊带领刑事侦查大队侦查员王吉春、张华等人赶赴河南省周口市开展工作。2015年2月3日在周口市公安局技术部门和周口市公安局第六分局案件侦办大队的协作下,一举将位于周口市川汇区八一路东侧商务大厦十三楼的郑州盈之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内的安向阳、王某甲、李某甲等29人抓获归案。

  2、报案人鲁振宇的陈述证实,2014年12月23日,网名“春暖花开”通过QQ(昵称叫王娜)主动联系的我,加我为好友,多次鼓励我做黄金期货交易,我表示对黄金期货不了解不想做,她多次劝说我,说可以教会我,如果赔了算她的,她会赔偿我的损失,我就开始跟“春暖花开”学炒作黄金期货。她通过QQ传过《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交易软件客户端》和《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客户端》,以教我的名义用远程监控在我的电脑上进行安装,在安装了中国农业银行网上助手以后,对我说只有存入农行卡资金才能教怎么操作。我于2014年12月31日存入农行卡146000元、2015年1月7日上、下午分别存入346000元和50000元,三次共计542000元。由于我不懂操作,均由“春暖花开”远程操作我的电脑,集中于1月7日和8日两天,我突然发现账户里的资金大幅流失不知去向,到1月9日我账户上的资金只剩下31850元,同时,我们经常联系的电话(号码是183XXXXXXXX)、QQ均已拒接或拉黑,联系不上,我突然意识到被骗了。

  3、证人王某乙的证言

  (1)、证人王某乙于2015年2月3日的证言证实,我是2014年9月份在58同城招聘网上看到招聘广告,写的是网络销售,然后我就去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在八一路上,去后填表留下电话,我就回去等信了。10月6日我去面试然后就上班了,一个我不认识的队长给我面试的,尚某某给了我5个QQ聊天号码,分别是春暖花开、聆听、蝴蝶飞飞、初夏的雨等,然后梁某甲队长带我熟悉环境,梁某甲给一张QQ头像的照片,是一个女性的照片,然后就让我加好友,开始聊天,开展业务。我一共有30多个好友,我有个网名叫春暖花开的谈成一笔业务,是内蒙古赤峰市的鲁振宇,我在QQ上假装叫王娜的女的,30岁,浙江宁波人,在浙江宁波开服装店,然后和鲁振宇闲聊,我问他平时有什么爱好,他说炒股,我说我炒黄金,我和他说炒黄金的事,我就把和鲁振宇聊天记录发到公司聊天群里,然后就给我发过来一张假的叫王娜的人的黄金交易的截图,我就给鲁振宇转发过去了,他让我教他炒黄金,我说如果想学的话,你得自己开一个黄金账户下载大盘,资金第三方托管,必须在建设银行或者农业银行开一个账户,然后他往农业银行账户里存了146000元,我通过QQ截图教给他怎么买卖,后来我和他开通远程电脑控制教他怎么操作,他赔了82000元后电脑强制平仓了,他就和我接着聊天,我说今天行情不好,后来他又往账户里存了396000元,我就告诉队长迟某某,迟某某告诉我让他买什么,我就直接告诉他了,然后他就赔了,只剩下31250元。

  把QQ号装扮成女性,是因为男人和男人聊天没有话题,如果是异性的话能有话题,主要了解对方家庭情况,在备注里面记好。我只负责聊天找客户,然后我告诉队长,队长再通过QQ告诉技术部,技术部告诉队长买涨还是买跌。我让鲁振宇做这个黄金交易,为了完成任务,我们一共有两个队,每个人每月必须完成5万元钱的任务,如果完不成第一个月工资减半,第二个月就调到漯河公司,如果不愿意去就自动离职,这是公司安总跟我们讲的,所以我们有压力。我发给鲁振宇的姓名为王娜的黄金交易赚钱的截图,是我把和他的聊天信息发在我们公司的QQ群里,然后群里面修改后再发给我,我就发给鲁振宇了。我给鲁振宇留了两个电话号码,一个是宁波的号码,一个是北京的号码,这两个号码都是公司提供的。我的业绩提成计算标准是,客户赚钱我们没有提成,客户赔钱我们按照1万元至10万元钱之间,每l万元钱提1200元,10万元至30万元之间,每1万元提成1300元,30万元至50元钱之间,每l万元提1400元,50万元以上每l万提1500元。

  (2)、证人王某乙于2015年2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是2014年10月6日在那上班的,做业务员,开始先培训,尚某某给我五个QQ号让我包装,让我换性别和地址,还有传女的照片到空间,开始加男的好友,接着就聊感情,后来就说起做黄金期货这事,对方如果感兴趣,就告诉他咋做,告诉他们很赚钱,他们就有的跟着做,主动的让我教他做,我就教了,然后慢慢的就开户存钱、交易了。

  内蒙古有一个叫鲁振宇的,这单是我做的,接电话都是杨文娟接的,经理和队长指定谁接谁就得接。我工作期问共计做了3单,第一个投了三千多元钱,他赚了一千多之后就不做了,第二个投了160美金,赔了二三十美金就不干了,再就是鲁振宇的五十多万元了。鲁振宇第一次投了14万多,公司按照鲁振宇赔钱数给我提成的,当时鲁振宇赔了8万多,公司按照这个提成给我9600元钱,那个月我工资是二万六七,其中有一千元的奖金,咋算的我也不知道,王某甲知道咋算。

  (3)、证人王某乙于2015年3月2日的证言证实,我刚来时参加过一次培训,是经理梁某甲组织的。培训内容是怎么包装QQ号、怎么与客户聊天,后来的操作我就不懂了,没和我说,都是领导层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我做了大约有五六单。有一个叫陈什么华的,我是用一缕阳光聊的,他投了1000美金;一个姓俞什么三个字的人,我忘了用哪个聊的,他投了3000多美金,后来取走了2100美金;有个叫余刚的投了160美金,第二天就取走了;一个姓赵的,开始投3000多美金,后来加了三四千美金,后来记不清了;有个叫鲁振宇我用春暖花开聊的,后来号受限制我上不去了,我又申请了一个小号,也叫春暖花开,再后来我把名字改成英文的名字了,是呼吸的意思,鲁振宇投了五十多万元,最后取走了31250元。我不懂操作,买卖都是经理或者队长说的,后来是队长和经理给我行情,我再把行情发各客户。行情是技术部分析出来的吧,我也没见过队长他们分析行情,客户按照我们提供的行情买,最终是赔钱的多,也有赚钱的,我认为就和赌博差不多。

  (4)、证人王某乙于2015年6月5日的证言证实,2014年10月6日,我去盈之丰公司上班的,在公司里我是负责通过QQ联系客户,进行现货黄金买卖的业务员。在刚到盈之丰公司的时候,是梁某乙队长给我培训的,当时是他给了我3个QQ号,并且给了我一个女的照片,并且把照片上传到QQ号上,另外,还往空间里上传了一些女人照片,还说这就是包装,还教我怎么通过QQ聊天获得男性网友的信任,怎么能让男性网友买卖现货黄金。我一共领了3个月的工资,第一个月我领了700多元,因为第一个月我没有客户,都是在学习,底薪减半。第二个月我领了2100元,当时有一个客户,用的是坚固的平台,这个客户一共买卖了六手,我提600元钱。第三个月我挣了2.6万元,当时我联系了一个客户,也是用的坚固平台,他买卖的手数多,所以我就挣了2万多元。第四个月我们换了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平台,我联系了一个叫鲁振宇的客户,当时我们就谈到爱好了,他说他炒股票,我说我炒现货黄金,并说我挣了点钱,后来他也想和我炒现货黄金,我就把这个情况和梁某乙经理说了,并且梁某乙一直都在我后面,看着我怎么和鲁振宇聊天,看我和客户发展到什么程度了,后来是梁某乙给鲁振宇安装的中色金银平台,鲁振宇一共往平台上入了两次钱,第一次是14万多元,第二次是30多万元,后来他退出去有3万多元,其它的钱都亏了,是他在聊天的时候和我说的。

  (5)、证人王某乙于2015年8月24日的证言证实,我发给鲁振宇的假的王娜的黄金交易截图,是我从我们公司的QQ群里找的,群里都是我们公司的人,具体是谁发的假的王娜的黄金交易截图记不清了。之前QQ群里没有假的王娜的黄金交易盈利的截图,在我去经理梁某甲办公室,和梁某甲说了鲁振宇问我挣了多少钱,我怎么答复他,梁某甲和我说,你就答复他不就得了,我说鲁振宇给我发了股票的截图,后来梁某甲和我说,我一会儿答复你,我就回到电脑前接着和鲁振宇闲聊,后来公司的QQ群闪了闪,我就打开QQ群,发现有了王娜的黄金交易盈利的截图,我就从QQ群里把截图粘贴了,并发给了鲁振宇。在我联系上鲁振宇后,在鲁振宇要开户的时候,我就交给了梁某甲经理,是由梁某甲通过远程给安装的交易软件和开的户。鲁振宇的账户为什么被强制平仓了我也不懂,后来是经理梁某甲让我和鲁振宇说:“这是正规的软件,要不是正规的软件,就让他给赔没了”。后来梁某甲又让我和鲁振宇说:非农行情要来了,让鲁振宇接着入金,后来我就和鲁振宇又说要来非农行情了,你再入金吧。后来鲁振宇又入了30多万。我没给鲁振宇远程操作买卖,我看见梁某甲和鲁振宇远程了,第一次是交鲁振宇别看错了买卖,后来我就去帮其他人怎么和客户聊天去了,这时梁某甲和鲁振宇是怎么聊的我就不知道了。当时是下午17时左右。我的QQ号码的密码是自动登录的,谁打开我的电脑都能登录我的QQ号码。在鲁振宇赔了50多万后,我和他说先把剩余的3万出金吧,等鲁振宇出金后,经理梁某甲问我鲁振宇怎么出金了,我说我也不知道,经理就和我说找一个客户多不容易,你怎么让他出金了,你再和鲁振宇聊聊,看他还能不能入金。后来我就和鲁振宇聊了聊,想让他再入金,可是他再没入金。我和鲁振宇远程过一次,还有梁某甲和鲁振宇远程过。另外,梁某甲用我的QQ号码也和鲁振宇聊过天。之前我答应鲁振宇去大连,鲁振宇一直催我,我没办法,我就去问梁某甲怎么办,梁某甲说那不行你就把他删了吧,我就把鲁振宇删了,过了半天,梁某甲说还得和鲁振宇聊,让我继续在维护鲁振宇感情,我又把鲁振宇加上的时候,发现我之前一直和他聊天的QQ号出现异常登录不上了,我又申请了一个号(网名也叫春暖花开,后来我又改英文的名字)把鲁振宇加上的,鲁振字还问我,如果追加一百万能不能把之前的赚回来,我告诉他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6)、证人王某乙于2015年8月26日的证言证实,我给鲁振宇的截图应该是梁某甲给我发过来的,因为之前我去了经理梁某甲的办公室,和梁某甲说了鲁振宇给我发了一个股票的截图,我是不是也给鲁振宇发一个炒黄金的截图,梁某甲说你先回去,一会儿我找你,我就又回到我的电脑前和鲁振宇聊天,这时我们公司的QQ群亮了,我就看见有一个炒黄金盈利的截图,我就给粘贴到我QQ号上发给了鲁振宇。我远程看过鲁振宇的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交易系统,但我没有给买卖过,我看见过梁某甲给鲁振宇买卖过,因为梁某甲经理和我说过,让我每天先和鲁振宇聊会,等聊的火热的时候,就让我去找他,再由梁某甲经理给鲁振宇远程操控鲁振宇的账户,给鲁振宇买卖黄金。另外,在鲁振宇一共赔了有50多万后,鲁振宇在QQ上和我说赔了这么多钱挺难过的,当时我就想到是梁某甲经理给买卖赔的,我就去找梁某甲经理,和他说鲁振宇的情绪不太好,经理就说你先安抚一下他的情绪,先不要让他入金了。

  我采用冒充女性、发假的截图等手段,骗取鲁振宇的信任的目的,就是让鲁振宇在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交易平台上开户、入金,在平台上进行炒作现货黄金,并且让鲁振宇赔钱,因为梁某甲经理说过,只有客户操作次数多,客户赔钱了,我们才能挣钱,我才能挣到提成。梁某甲经理挣我们公司整个收入的提成钱,队长是从我们所有队员收入中提成。

  我和我妈说过,我在做网络销售,后来鲁振宇的事情后,我就觉得这事不对劲,感觉骗人的,我就和梁某甲说了,我家要做生意,我不想干了,梁某甲说公司培养我,也和老板说了我的事情,不能说不干就不干了,让他怎么办,听了他说后,我又继续做了,领了二万多的工资后,还看到有做白银的曝光后,我觉得有点担心,就问了梁某甲,他说可以理解我的心情,说中色公司是由国家领导人剪彩的,还让我先不要和家人说我这个月挣了这么多钱,让我先把钱存起来将来干点啥。

  客户入金后,操作方向是按照我们公司的技术部,一个叫汇哥的分析出来的,都是经理和队长找的技术部汇哥,鲁振宇这单都是梁某甲操作,他怎么做的我不知道,但最终鲁振宇都亏损了。开会的时候梁某甲说过,在QQ里面和我也说过,“远程一直看着,亏钱就平,赚钱刚赚一点立刻平,然后做反向”,意思就是客户赚钱了,就让卖出,然后做反向,这样的话客户就赔钱的多。我不了解其他人怎么做的,我只有鲁振宇这个,操作方面都是梁某甲坐我电脑那做的。开始是安向阳给我们所有的人培训了中色的平台,梁某甲也给我培训过,包装QQ和聊天的话术都是梁某甲给我们培训。

  4、证人迟某某的证言

  (1)、证人迟某某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我在赶集网找工作,我发现上面有一个网络销售招聘的广告,具体怎么说的我忘了。我看了以后按照上面的地址找过去了,当时负责招聘的是尚某某,她说让我先坐着,等经理到了以后给我培训,说利用网络买卖现货黄金,让客户投资,工资底薪是1500元左右,提成按照客户投资后按照手续费给我提成,后来我就在那上班了。公司的位置在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大厦13楼,名称是郑州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的队长梁某甲给我四个QQ号,让我先把这些号码包装一下,照我们的文件说的那样流程,把号码按照归属地和资料都完善了,又在电脑里面的文件夹里找到一些女的照片,然后传到空间。第二步就让我加好友,查找25——35岁之间的男性,加了以后就开始聊天,我就是随便的乱聊,后来就说起爱好是什么,我就随便说几个,最后我说炒黄金,对方就说让教他。我就让他先注册账户、下载一键通和订货软件,接下来就是开户开网银,让对方往账户上面存钱,然后就教他们怎么买卖,都是打字或者截图交给他们,后来他们就自己买卖了,我在这边建议他们买涨或买跌,对方就在那边自己买卖了,我做了有四个多月,就升为队长到现在。

  我使用的QQ号码和名称是一个叫逝水年华,一个叫巧克力、一个叫逝水流年、还有一个叫什么音,我利用这四个号码使用的身份都是冒充30多岁的女性,然后随机加各地的25—35岁左右的男性,这么做的目的是让他们投资我们的产品。让他们在网址(www.Zhongse.conm)里面下载,看行情的那个软件名字叫一键通,交易的那个软件的名字叫订货软件,这个软件有两个,其中有一个是让投资的练手用的,叫模拟订货系统,熟练以后再使用那个订货软件进行交易。投资后最终的结果是个别的赚,基本上都是赔没钱了。投资后能买卖多长时间就得看买卖的大小,如果大的话,赔的就快。工资是每个月保底1500元,其它的是提成,按照我们拉进的投资人投入的多少给我们提,比例是投资人投入一万的话,新人能提成1000元,老员工提1200至1500元,1万至10万按1200元提,10至30万按1300元提,30至50万按1400元提,50万以上按1500元提,投资人投入的钱越多,提成越多。我知道投资人投入五十多万元的事,这单是王某乙做的,他开始是在别的队做的这单,收到投资人的十多万,后来才到的我队里,接了一个39万多元的,后来投资人把剩余的三万多取走了。我们公司有26人,老板是安向阳和王某甲,安向阳负责全面的,一般不来这边,有时候过来给我们开个会,王某甲负责财务,梁某甲是业务经理,负责管理公司,尚某某是前台、文员,主要做面试和平常的工作,两个队长,一个叫刘宇朔,一个是我,主要负责管理队员和帮助队员,抓队员的业绩。我的队员有尤某某、王某丙、党某某、王某丁、王某乙、刘某甲、张某乙、杨文娟、康某某、王某戊、汪某某。每次来电话杨文娟接的最多,有时候尚某某接,陈某某偶尔接,五十多万的那个我不知道谁接的电话。

  (2)、证人迟某某于2015年2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是2014年9月份去的,我的具体工作是管理团队,小组队长。我在河南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每个月工资大约3000——5000元,具体没记过。

  (3)、证人迟某某于2015年3月2日的证言证实,经理梁某甲培训,我们队长每天开晨会轮流的负责开,讲一些工作的方式方法和事情啥的。我共计做成了七八单业务,我的网名的身份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性,在宁波开时尚女服装店的,这都是当时我上班时经理安向阳给我们培训让这样做的,王某乙在我队里时做的最大一单是鲁振宇,大约有三十五六万。

  (4)、证人迟某某于2015年6月5日的证言证实,梁某乙经理给我培训的。

  (5)、证人迟某某于2015年9月11日的证言证实,我到公司后,首先进行培训,然后让包装QQ,用女性去找男性网友,加了后聊感情,然后提网络炒黄金,后来我做队长后,就带着队员做这些工作。客户入金后我们有提成,客户入金一万我们提一千,最终目的就是让他们在平台上进行买卖操作,我们拿提成钱,让客户亏损,然后再继续入金。安向阳说过,只有客户操作了亏钱了,我们才有提成钱,梁某甲也说过。让客户亏钱是技术部给我们买卖方向,我们就让客户说按照这个买会赚,实际上就是想让客户亏钱,技术部给的也是反方向的,基本上是不会赚的,还有就是让客户设置止盈止损。鲁振宇这个客户我没有参与过,都是王某乙一直跟这个客户,有事情他直接找梁某甲。鲁振宇的强平是由梁某甲让我去平的,我就告诉王某乙,然后我就不知道具体是谁平了。

  5、证人刘某乙的证言

  (1)、证人刘某乙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我是做销售、网络推广现货黄金、投资理财。2014年9月中旬,我在外面的牌子看到招聘网络销售的广告,我打电话了,让我去公司面试,后来就上班了,当时尚某某给我面试的,说做网络销售,不会做先培训,每个月的工资底薪是1500元,提成按照一万元提成1200元。梁某甲给我培训的,给我们讲了工作的流程和如何销售,通过QQ向客户介绍我们的东西,还有规章制度等。我上班后尚某某就把我分在梁某甲的队里面了,尚某某给了我5个QQ号码,让我包装这几个号码,有”遗忘的美好”,其他的不记得了,我的这几个身份我都叫刘敏,都是开服装店的,我就完善资料和空间照片,空间照片是公司里面互相传给我的,然后梁某甲就让我加27——35岁之间的男性好友,开始聊天。刚开始就是闲聊,先聊感情,然后就说起了做黄金的事情,对方要是想做,我就把公司的网站发给对方,让他下载软件,然后简单的教会对方操作,我让对方开户存钱,客户就自己进行交易了。

  我们公司提供两部电话,有深圳号的,宁波号的我用过。公司人事分工安向阳是老板,王某甲是财物方面的,经理是梁某甲,尚某某是负责前台和招聘、文员方面的事情,队长有迟某某和我,我的队员有彭某某、乔一博、董金鹏、朱小军、蔡志强、陈某某、孙彦斌、王菲、何某甲、杨某某、周某某。前段时间,王某乙做了一单五十多万元的,他先在我队里来,对方投了十多万,后来王某乙去迟某某队了。他们的聊天记录都在群里了,经理和队长在会上都提出过表扬,当做典型让我们学习。

  (2)、证人刘某乙于2015年2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在公司刚开始是业务员,后来把我选成的队长,经我手谈成不到六笔业务,我记得有个网名叫”千里走单骑”的客户,投了20000元,其余几笔都记不清了,都是小的,几千元的。我这几笔业务,网名有”遗忘的美好”、”80后的阳光女孩”、”爱笑的眼睛”,其余几个记不清了。我谈成的这些业务,我自己得到连工资加在一起2万多元,保底的工资也加上了,不算保底工资,提成是1万多元。我给员工的QQ号码是前台尚某某给我的,我再分发给员工。

  (3)、证人刘某乙于2015年3月2日的证言证实,我使用的这些QQ号的身份都是三十多岁的女的,开服装店、美容店的,还有做会计的,在哪开我忘记了,我使用的都叫刘敏,使用那样的身份做销售容易让客户接受,不反感,让客户投资。公司培训刚开始是队长,后来培训都是梁某甲负责。培训内容就是给新员工培训工作的流程,怎样做产品,给讲老员工具体的业绩方面事情。公司利用包装QQ发展投资客户,最终的目的是让客户交易我们挣手续费,公司好像是安总说过客户赔钱公司才赚钱,客户赚钱公司就赔钱,我也是这样传达给我队员的。我和队员都是按照技术部老师给我们的数据,然后我们提供给客户,别的没啥。有的客户自己操作,有的客户自己不操作,把账号和密码告诉我们,技术部和我们要,我们就提供给技术部,然后就是技术部的进行操作交易了。技术部有个叫李某甲的,他就是负责提供交易用的数据。

  (4)、证人刘某乙于2015年6月5日的证言证实,梁某乙经理给我培训的,还有几个人我记不清名字。培训的时候梁某乙说我们做的是销售,主要工作是聊天聊客户,公司给提供的QQ号,给了张纸,改成女性资料,QQ空间上传女性照片,也可以打电话,但是客户不容易接受,用QQ号容易按受。

  (5)、证人刘某乙于2015年9月11日的证言证实,通过应聘我到公司上班,然后公司发给我一个笔记本和笔,梁某甲对我进行培训。主要包括包装QQ号,还有聊天技巧,然后就开始工作了,我利用包装好的QQ号加一些成熟的男性,然后开始聊天沟通感情,我找合适时机提出网络炒黄金,然后让客户入金进行炒作,后来我提升为公司的队长,负责带领队员进行这些方面的工作。客户赚钱了赚的是安向阳的钱,客户亏损的钱都落在公司了。让客户入金后,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客户多次操作,然后产生手续费,还有就是让客户亏钱。让客户亏钱的方式,就是利用技术部提供的反方向操作、设置止盈止损。反方向操作法就是按着技术部说的我们让客户买,技术部提供给我们的这些目的就是让客户买了以后亏钱,我们在QQ群里聊天都知道这个事情。客户进行交易,包括平仓,都由客户自己操作,公司不让我们操作的,我们可以远程帮助客户安装软件和调试,交易的时候也有时会远程看着客户操作,告诉客户买卖的方向,然后指导客户操作交易。买卖方向是技术部李某甲提供给我们的,按照他提供的我们转发给客户就可以了。我们公司共有五个QQ群,一个技术群、一个业务交流群、队群、经理梁某甲和迟某某我们三个的一个群、老板安向阳建的一个群。

  6、证人孙某某的证言

  (1)、证人孙某某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我和安向阳是一个村的,安向阳和我说让我来这里上班的。2014年9月份我上的班,上班以后梁经理给我培训的,说利用网络炒黄金现货,让客户投资,工资底薪是1000元钱左右,提成按照客户投资后,按照手续费给我提成。我的工作具体是:队长刘某乙给了我6个QQ号码,让我先把这些号码包装一下,我按照我们发的文件说的那样流程,把号码按照归属地和资料都完善了,这几个号都是包装好的,然后就加好友,查找35——40岁之间的男性,加了之后就开始聊天,与客户培养感情。我使用的QQ号码记不清了,网名有叫竹音的、指尖上的幸福、星语星愿、风、蓝色梦想,还有一个我想不起来了。我使用的这些QQ号都是一个叫舒蕾的女性,34岁,在武汉开服装店,还有一个李月的女性,33岁,在上海开服装店的,还有一个叫丁月的女性,33岁,在宁波开服装店的。在开会的时候听梁某甲和迟某某说过,让我们向王某乙学习,王某乙做的第一次14万元、第二次30多万,拿了50多万,公司的群里也有人说过。我做这个工作时发现这其中有欺骗行为,就是公司在包装这方面存在欺骗行为。

  (2)、证人孙某某于2015年2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们公司做网络销售,销售贵金属黄金。我在公司做业务员,负责开发客户,与客户用QQ聊天联络感情,诱惑客户炒黄金。我一共做成三笔单,分别使用叫”竹音”的QQ号码和福建省葡田县的吴道香做成一笔,金额5万元,还用这个号码和江苏省镇江市的许天勇做成一笔,金额是2.5万元,还用我想不起来的那个QQ号码和安徽省芜湖市的华江虎做成一笔,金额是3000美金。我的保底工资1200元,我一共领过四次工资,第一次领到600元,第二次领到1700元左右,第三次领到2600元左右,第四次领到3900元。

  (3)、证人孙某某于2015年3月2日的证言证实,李某甲在公司是坚固软件看盘的,做的是分析师。客户投资后,交易时候,我就得找队长,队长就得找分析师,我们业务员是不允许随便给客户建议的,这是公司经理粱江源规定的。队长找分析师李某甲,李某甲给数据发到队长那,然后让我们给客户,客户投资后最终的结果基本上都亏,要是不及时撤出就更亏没了。

  7、证人尚某某的证言

  (1)、证人尚某某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我们公司是做网络销售,就是黄金交易。我是2014年8月20日左右,在58同城招聘网上看到的招聘广告,招聘广告上写的是网络销售,然后我就去周口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在八一路上,到了填表,留下电话就回去等信了,8月21日我去面试,然后就上班了。上班的第一天就进行了培训,是姓孙的培训的。培训内容就是给我讲盘面的知识,简单的话术,熟悉自己几个QQ号的地址是什么,包装自己几个QQ号内容定位清楚,给我们30多岁女性的照片,让我们包装自己的几个QQ空间。我的QQ号码为“美好阳光“的聊了一个福建的叫“明“的先生,他是购买了1000美金的单,还有我用“心如止水”这个QQ号码和河南郑州的郑先生,他购买了1000美金的单,我在QQ上有四个假身份,一个是叫张敏的女人,33岁,是在宁波开服装店的,另一个是叫张慧的女人,33岁,在深圳开服装店的,还有一个叫张雅芝的女人,33岁,是在深圳开服装店的,还有一个叫张婷的女人,是在厦门开服装店的,我有时也替男同事接客户电话,就是谁的客户谁提前告诉我他的基本情况,然后我替他们接电话。我刚进公司的时候是做业务,做了半个月左右,然后就到公司的前台了,我对黄金交易不太明白。我也给客户发过黄金交易赚钱的截图,目的就是让客户买这个黄金,然后我赚取手续费。我的基本工资是1700元,每个月的15号发工资,王某甲给我发工资。

  (2)、证人尚某某于2015年2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做了十天左右业务员,然后一直在做文员,做文员就是负责公司的考勤、公司的消费、打扫卫生所、新人的面试和在58同城网络招聘网页更新简历。

  (3)、证人尚某某于2015年3月1日的证言证实,我们公司有买东西的帐,我得上报。公司有晨会,内容就是鼓励员工,组织者都是经理和队长,公司的领导就是安总(安向阳)和经理梁某甲。员工有完成客户入金的,我记账,就在本子上写上,记账的目的就是发工资核算用算提成的,每个人和每个队的业绩都得记清楚。开始用的是香港坚固金业,2014年11、12月份以后又用的中色贵金属。

  (4)、证人尚某某于2015年6月5日的证言证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一共给我发了5个月的工资,第一个月发了480元,从第二个月以后都发的是1700元钱,因为我从第二个月以后就去前台工作了,主要是负责公司的考勤,督促队长要开早会,登记员工的业绩,所谓的业绩就是员工通过QQ聊天让网友入金了,入了多少钱等我都要登记。另外,财务也记员工的业绩,到发工资的时候,要以我和财务登记的业绩给员工发工资。在我登记的业绩里王某乙提成最多,因为他联系的网友买卖黄金花了五十多万元,但是,还没等发工资呢,就被公安机关给抓获了。

  8、证人何某甲的证言

  (1)、证人何某甲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我在手机上下载个58同城,我看见一个网络销售招聘的广告,我就投的简历,后来给我打电话叫我去面试,我去公司面试的时候是梁经理面试的,梁经理说是利用网络炒黄金软件,让客户投资,工资底薪是1500元,提成按照客户投资后,一万提一千,我刚去,别的不知道了。我是业务员,公司的队长刘某乙给了我5个QQ号,让我先把这些号码包装一下,把号码按照归属地和资料都完善了,又在电脑里面的文件找了一些女性的照片,然后传到空间,第二步就让我加好友,查找全国各地27岁至35岁之间的男性,加了以后就开始聊天,聊熟悉以后就提一下炒黄金,对方有兴趣就做,没兴趣就算了,我联系成功一个,是深圳的,名字我忘记了,他投了35000元,赚了3000元。我使用的QQ号记不住了,网名有一个叫阳光明媚,一个叫半花半叶,其余几个记不清了,每次去登陆的时候都是记住密码,直接登陆就完事了。我所使用的QQ号码都是30岁左右的女性,然后随机加各地的27——35岁左右的男性。

  (2)、证人何某甲于2015年2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联系成了一单,这单35000元,客户是深圳的,名字我忘了。进盈之丰公司,我是被欺骗的,我不知道这个公司是骗子公司。再就是客户有投资想法以后,都是刘队长、梁经理帮着我聊的。

  (3)、证人何某甲于2015年3月2日的证言证实,2015年1月19日至2月3号,还有2014年8月或9月份也在那里上班。这两次上班期间一共谈成三笔业务,一个叫蒋先齐的客户一笔,还有一个姓韩的客户一笔,这个姓蒋的和姓韩的都亏了。再有就是你们(警察)抓我们的时候,我还谈了一个姓屈的客户,他说他家是在深圳,他首次入金三万五千元,他还跟我说他赚了三千元。工作用的QQ有五六个,我能记住”勿忘心安”、”惜缘”和”阳光明媚”这三个网名,其余的想不起来了。和姓屈的客户交谈的时候用的网名是”阳光明媚”,和那两个客户用的想不起来了。我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加上客户投资额的百分之十就是我的工资。我的队长是刘某乙,有九个业务员,口号是“精领天下,英才倍出,精英有我,第一勇夺”。在和客户交谈的时候就是把自己说成在一个发达的城市里有一个收入较好的职业,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性,没事就和客户聊聊天,这样客户会相信你。我一共接受过一次培训,是粱江源给我们培训的,培训的内容就是在QQ里把自己包装成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性,因为用男的身份聊天没有人搭理,用三十多岁的年龄的女士身份是因为给人的印象成熟稳重,在空间传一些漂亮的照片,在和客户进行交谈,这样就能拉拢客户,交谈熟悉了以后,就和客户谈投资够买黄金现货,有意向的就接着谈,没有意向的就不聊了。在与客户交谈的时候,客户提出购买黄金现货的专业问题时,我是找我的队长进行帮忙,然后是队长帮我聊天,客户要是打电话过来就有女的业务员来接电话。我们公司其他员工也是和我一样,用包装过的QQ进行交谈,全公司的员工都是这样做的。

  (4)、证人何某甲于2015年6月5日的证言证实,是梁某甲经理给我们培训的,培训的时候说这是个第三方平台代理,我们赚取手续费,让我们以女人身份QQ聊,聊熟了,再说现货黄金这个话题。

  9、证人蔡某某的证言

  (1)、证人蔡某某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我是2014年11月份去的,具体时间我忘记了,是通过我朋友高豪介绍去的,他以前也在这家公司干过。我是业务员销售,就是公司给你QQ号,让你注册,加好友和顾客聊天,然后让顾客买金子。一去的时候刘某乙给了我7个QQ号码,并跟我说让我把这7个QQ号码装扮成女的,还交代我将信息换成别的城市的,是做服装生意的,年龄在35岁左右,还给了我一个内部的一套诈骗让我放到QQ空间里,我一共按照公司队长刘某乙说的,给我的7个QQ号起了6个网名,宁夏、精心、栀子花开、忘川留言、我怀念的、匆匆那年和两个女人的名字,一个叫葛乐乐,一个叫石美玲。我通过QQ添加好友聊天的方式聊了3个客户,是哪的我忘记了,栀子花开网名聊了一个,这个客户买了10000块钱的黄金,这是2015年一月份的事。我还用匆匆那年聊了一个,这个人我忘记姓什么了,名字叫兵伟,他入了11万的黄金,我就成单这两个。

  我的月薪是1500元,提成没说,我上月发了2700元,这包括1500元的底薪,还有1200元的绩效提成,是我那10000块钱提的成。我们公司有20多个员工,我就知道一个经理叫梁某乙,两

  个队长一个叫刘某乙,另一个叫迟某某,我是刘某乙队的,其他的都是业务员了。

  (2)、证人蔡某某于2015年2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做成一笔1万元,江苏的,叫傅世谊;一笔11万元,江苏昆山的,叫什么兵伟,姓氏我忘了。1万元用网名“宁夏”聊的,11万元用网名“匆匆那年”聊的,这2笔业务公司给就提了一个,1万元这笔除了底薪给我1200元,11万元还没给发工资呢。补充一点,还有一笔业务,名字叫王海,他投了2万元,赚钱以后他就把钱取走了,这笔业务公司也没给我提成。

  (3)、证人蔡某某于2015年3月3日的证言证实,我上班的时候是队长梁某甲负责培训我的。在我骗取客户信任后,在他同意要买卖现货黄金后,就由队长梁某甲负责给客户发网址,并且教客户如何安装软件,如何往客户端里打钱,如何进行买卖现货黄金的,我就在边上看着。有时也用QQ远程操控给对方安装软件和教对方如何操作软件的。我们提供的交易软件,开始用的是香港的软件,名称叫坚固,后来用的是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软件。用了中色金银贸易这款软件后,一直也没有发工资,具体怎么进行提成也没有和我说,有没有和其他人说我就不知道了。

  10、证人陈某某的证言

  (1)、证人陈某某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我是做网络销售,就是介绍给客户炒黄金。2014年9月10日,在我一个朋友叫张龙的介绍下,我去的周口市盈之丰有限公司,在八一路上,我到了这个公司之后找到了前台,说我来应聘,前台的尚某某给我一张表让我填表,然后尚某某就把我分在迟某某的队里了,给了我3个QQ聊天号码,分别是”梦回巴黎”、”兰夕雅”、”LAN”,我就完善资料和空间照片,空间照片是迟某某给我的,然后就让我加好友,开始时就是闲聊,说自己是做什么的,进一步聊黄金的话题。每天就是重复这样的工作,我的QQ号码为”梦回巴黎”的聊一个广东省的吴兵伟,他是购买了1000多元的单,还用这个QQ号和新疆的张震,他购买了1000多元钱的单,还用这个QQ号和山东的忘记名字了,他购买了800多元钱的单,还用这个QQ号码和上海的郭福林,他购买了4000多元钱的单。我在QQ上有一个假身份,一个是叫李稚薇的女人,32岁,是在山东开服装店的。我给客户发过黄金交易赚钱的截图,目的就是让客户心动,他也想学,然后能赚取提成。我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还有提成。每个月的15日发工资,梁某甲给我发工资。我只使用过一部号码是山东济南的电话。

  (2)、证人陈某某于2015年2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们公司老板是安向阳,我们都叫他楼哥或者叫楼子也行。我一共谈成4笔生意,1000元的两笔,800元的一笔,还有一笔是4000元的。

  (3)、证人陈某某于2015年3月3日的证言证实,我三个网名的身份都是二十多岁的漂亮女性,都叫李雅薇,在山东济南开服装店的,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和别人聊天,让客户投资炒我们的黄金。李某甲是技术部的,告诉队长让我们买跌买涨的。

  11、证人周某某的证言

  (1)、证人周某某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我是2014年11月份,在58同城招聘网上看到的招聘广告,招聘广告上写的是网络销售,然后我就去周口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在八一路上,我去了以后,前台尚某某给我录的指纹,梁某甲给我培训资料,教我怎么包装QQ号码,怎样与客户沟通,然后填写一张简历表,我就正式上班了。迟某某给了我4个QQ聊天号码,分别是“香水百合”、“漫不经心”、“四叶草”、“醉清风”,然后梁某甲带我熟悉环境,迟某某给了我QQ头像照片,然后就让我加好友,开始聊天,开展业务,然后我就开始加好友。我在网上用张芳的女性名字,30岁,是深圳开服装店的。我给客户发过赚钱的截图,目的是吸引客户,让客户购买,我赚取提成。我从上班至今做成3笔单,用“香水百合”和江西的黄群昌做成一笔单,他购买2.5万元的单,用“漫不经心”和张涛做成一单,他购买2万元的单,用“四叶草”和石家庄的刘志强做成一单,他购买1万元的单。我们公司王某乙最近做成一笔大单,有好几十万吧,我记不清了。公司一共提供四五部电话,有深圳的号码、济南的号码、宁波的号码、唐山的号码,还有我也不知道了。

  (2)、证人周某某于2015年2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们公司是做网络营销,贵金属黄金。我在做业务员时就是与客户聊天,诱导客户投资黄金。

  (3)、证人周某某于2015年3月3日、6月5日的证言证实,我进公司是经理梁某甲培训的,培训我们怎么包装QQ号码,让我把QQ号包装成年龄段为30岁的女性,开服装店的,地区为广东深圳那边的,还教我怎么和客户进行聊天。我就领过两次工资,一次四千五,一次六百。

  12、证人王某丁的证言

  (1)、证人王某丁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2014年11月21日,我在赶集网看到的招聘网络销售的广告,我投了简历,然后让去公司面试,后来就上班了,我上班后尚某某就把我分在梁某甲的队里了,尚某某给了我4个QQ号,让我包装这几个号码,分别是“听风夜”、“闻咖啡”、“天亮说晚安”、“小丑”,我就完善资料和空间照片,空间照片是以前的姜昆传给我的,然后就让我加27--35岁之间的男性好友,开始聊天,刚开始就是闲聊,说自己是做什么的,每天就是重复这样的工作,先聊感情,然后就说起了做黄金的事情。对方要是有意向,我就带着对方做,我的这几个身份都叫于慧,都是开美容院的。把QQ号装扮成30岁左右的女性,因为女性聊天比较方便。我远程操作,帮助、教会他们就自己交易了。我也给客户发过赚钱的截图,目的就是为了让客户跟着一起做这个,我能赚取提成。我的基本工资是1600元,其他的还有提成,我最多一个月拿到过2600元钱。提成是1万元给我提1300元,工资是王某甲给我发的,每个月15号发工资。我们公司提供四、五部电话,有深圳号、北京号、宁波号、安徽号、武汉号。安向阳是老板,王某甲是财物方面的,经理是梁某甲,尚某某是负责前台和人事方面的事情,队长有迟某某、刘某乙,业务员有三十人左右。前段时间王某乙做了一单五十多万元的,他就是通过我们这种方式做到的,投资的人是内蒙古的,叫鲁振宇,他们的聊天记录我们都看过,经理和队长在会上提出过表扬,当作典型让我们学习。

  (2)、证人王某丁于2015年3月3日的证言证实,我是2014年11月底开始上班的,我做业务使用的QQ号有四个,这几个号的身份都是在北京开美容院的,三十一岁,叫于慧,用这样的身份容易和客户聊,带他炒黄金。客户投资以后,我向队长迟某某要行情数据,我发给客户。我就做了一单,好像是浙江的何建泼,他投了640美金,我用的是听风夜和他聊的。我的工资第一个月300元钱,第二个月2000多点。

  (3)、证人王某丁于2015年6月5日的证言证实,我到公司上班以后是我们经理梁某甲培训的,教我怎么包装QQ号,和客户进行聊天,然后再问客户有没有兴趣买黄金现货,要是有兴趣就继续聊,要是没有兴趣就换一个人再聊。

  13、证人杨文娟于2015年2月3日的证言证实,我们公司是做网络销售,投资理财,就是黄金买卖。我是2014年10月10日在58同城招聘网上看到的招聘广告,招聘广告上写的是网络销售,然后我就去周口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在八一路上,留下电话,我就回去等信了,10月11日我去面试然后就上班了。上班的第一天就进行了培训,是队长郭磊培训的,后来就是不规律进行培训,如果不出业绩就给你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是,开始的时候就是叫你自己熟悉自己几个QQ的地址是什么,包装自己几个QQ号的地址是什么,包装自己几个QQ号的内容定位清楚,给我们30多岁女士的照片,让我们包装自己的几个空间,后来就不定期培训,培训你为什么不出单,为什么没有业绩、怎么与客户聊天等。尚某某给了我3个QQ聊天号码,分别是“聆听”、“倾听”、“天使之翼”,后来迟某某又给了我5个QQ号码,分别是“迷迭香”、“天边的云彩”、“搁浅那一份云”、“指尖上的幸福”、“简单的幸福”,我就完善资料和空间照片,空间照片是公司群里面给我的,然后就让我加好友,开始聊天,刚开始就是闲聊,有愿意跟做的就接着聊,不愿意的就算了,删掉。每天就是重复这样的工作,我的QQ号码为”迷迭香”的聊一个北京的叫杨永涛,还有我用”简单的幸福”和一个好友我忘记了。我在QQ上有两个假身份,一个是叫杨洋的女人,32岁,是在北京开服装店的,另一个是叫张芳的女人,32岁,是在深圳自己家开公司的,还有一个叫叶琳的女人,32岁,是在深圳开服装店的。然后我就按着资料上面的介绍回答客户。有时候刘队(刘某乙)或者迟队(迟某某)让我接电话,接电话的主要内容就是谁的客户,谁就告诉我等下打电话让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我替王飞、康振忠、杨某某、王某乙等人接过客户电话。把QQ号装扮成30岁左右的女性、把公司提供的照片放在空间里,就是我们公司这种方式和别的公司不一样,让人感觉有钱有实力、稳重,让别人羡慕,跟我一起炒黄金。我就是负责找客户聊天,让别人信任我,买黄金,我挣提成。我对黄金买卖交易不懂,有客户了就是经理和队长帮我处理。我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加上业绩提成,每个月的15日发工资,一个楼哥,还有尚某某给我们发工资。

  14、证人杨某某的证言

  (1)、证人杨某某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2014年12月24日,我在路边看到广告牌的招聘网络销售的广告,我就去公司了,到了公司是梁经理接待的,问了我一些情况,就同意我上班了,说每个月工资底薪是1300元钱,按照一万元提成1200元。我上班后梁某甲就把我分在他的队里了,他给了我6个QQ号码,让我包装这几个号码,我就包装了4个,分别是“花开花落”、“繁星点点”、“花颜BLUE“、“明天会更好”,我就完善资料,把性别改成了女的上传了女的照片到空间,照片都是刘某乙给我的,我的这几个身份叫贾媚如、白珊、李琳、尹秀秀,都是开服装店的,然后就让我加27-35岁之间的男性好友,开始聊天,就是唠家常闲聊,对方问我在做什么,我就是呆着没事炒点黄金,感兴趣的就会问我,我就一点点的告诉他,看他要是想学,我就带着对方做,教他开户、存钱、怎么交易。我就是和客户聊天的业务员,我对黄金交易买卖就是根据平常培训时教的怎么说我才知道点,我教他们怎么用,实在不会的我找经理和队长帮助远程操作,教会后他们就自己交易了。我给客户发过交易赚钱的截图,不然谁还跟着做。工资是王某甲给发的,十五日发工资。我们公司好像有2部电话,有北京号、宁波号,我也没用过。

  安向阳是老板,王某甲是财物方面的,经理是梁某甲,尚某某是负责前台和人事方面的事情,队长有迟某某、刘某乙,业务员有十几个人。王某乙做了一个三十多万元的,他就是通过这种聊天的方式做到的,经理和队长在会上都提出过表扬,说王某乙做了一个大单,让我们向王某乙学习。

  (2)、证人杨某某于2015年2月7日、3月3日、6月5日的证言证实,让客户赔钱我们业务员没有办法,等客户投资以后,队长根据大盘,告诉我们,让我们告诉客户如何进行操作。

  15、证人康某某的证言

  (1)、证人康某某于2015年2月4日的证言证实,2014年的10月中旬,我在58同城看到的招聘网络销售的广告,我打了电话就去公司,梁某甲经理给我做的面试,后来就上班了。当时梁某甲说底薪是1500元,提成按照外盘的每手提成100元钱。我上班后就分在迟某某的队里了,迟某某给了我7个QQ号码,让我包装这几个号码,分别是“简简单单的快乐”、“淡淡的清稚”、“笑笑”、“微笑淡的清香”、“最爱百合花”,那个忘了叫啥了,我就完善资料和空间照片,空间照片是以前电脑就有的,我传到空间了,接下来我就加25-35岁之间的男性好友开始聊天,就是闲聊,说自己是做什么的,先聊感情,对方问在干什么,我就说起做黄金的事情,对方要是想做,我就带着对方做,教对方开户和交易,都是在QQ上教,开户后让往里面存钱,就开始操作了。我的这几个身份都叫贺淑娟,都是开化妆品店的。我给客户发过黄金交易赚钱的截图,就是为了剌激客户跟着一起做这个,我能赚取提成,我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其他的还有提成。后来做新平台是按照投资的人投入的钱数给提,一万元给我提1300元钱。工资有时是梁某甲和尚某某给我发,有时是楼哥给发,每个月的l5日发工资,领工资时签字了。我们公司我知道的有四五部电话,有深圳号、北京号和芜湖号。还有一个漯河分公司。安向阳是老板,王某甲是财物方面的,经理是梁某甲,尚某某是前台和人事方面的事情,队长有迟某某、刘某乙,业务员有二十左右个人。

  (2)、证人康某某于2015年2月7日、3月2日、6月5日的证言证实,我一共谈成了2笔业务,一个是董文军,存了六万元,另一个是志瑞,存了多少钱我不知道,尚某某那里有记录。

  16、证人张某乙的证言证实,我不是在58同城就是在赶集网上看见的网络销售招聘的广告,下面有个电话,我按照那个号码拨过去了,我看了以后按照上面的地址就找过去了,面试我的叫闹闹的人,对我讲了工作流程,工资待遇,休假天数。等上班以后是梁经理对我说是利用网络进行营销,网上找客户源,工资底薪是1300元,提成按照客户投资后,按照手续费给我们提成,对我说是一万提成一千二,后来陆续又见过闹闹几次,再后来就看不见他了。

  公司的位置在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大厦13楼。我的工作就是业务员,公司的队长梁某甲,给我6个QQ号,给我的都是老号,都是他们事先包装好的,我就开始加好友,查找全国27-35岁的男性,加了以后就开始聊天,沟通感情,聊好了以后,就开始提出贵金属方面的事情,问对方愿不愿意做,愿意的话就教他,不愿意就寻找下一位客户,陆陆续续重复这样的工作。我所使用的QQ号码和QQ名称,号码记不清了,网名我记着有一个叫芸,一个叫淡淡忧伤,一个叫芸静止,一个是英文,都是30多岁的女性。2014年12月份姓刘那个队长给了我个QQ号,好像是他们事先联系好的,这个客户主动联系我,他投了6000元。2015年1月份,我联系到一个叫周天志的客户,他是搞平衡车的好像,他投了4万元,我就联系了这两个客户。客户投资以后最终结果是十天半个月的,客户就都赔没了。公司现在有二、三十人吧,分成两个队,一个是刘某乙带队,一个是迟某某带队。

  17、证人朱某某的证言证实,我是2014年11月份在赶集网上看到的招聘广告,招聘广告上写的是网络销售,然后我就去周口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在八一路上,到了填简历表,经面试完事我就上班了。尚某某给我面试的,上班之前迟某某给了我一张纸,上面是怎么和客户聊天,让我按照上面的要求做,给了我4个QQ号码。具体就是让我包装自己的几个QQ空间,熟悉自己几个QQ的地址是什么,包装自己几个QQ的内容定位清楚,给我30多岁女士的照片,号码分别叫“衣草的芳香”、“拥抱的弧度”、“何必走过的岁月”、“蓝蓝的天”,我就完善资料和空间照片,空间照片是迟某某给我的,然后就让我加好友开始就是闲聊,进一步聊黄金的话题,每天就是重复这样的工作。我的QQ号码为”蓝蓝的天”的聊一个新疆的马生杰,他是购买了3000多元的,这个QQ号码还和安徽的段严培,他购买了5000多元的单。我有两个假身份,一个是叫王娅娅的女人,30岁,是在山东省济南市开化妆品店的,另一个是叫李亚轩的女人,33岁,是在山东省济南市开化妆品店的。我给客户发过黄金交易赚钱的截图,目的是让客户知道我在赚钱,让客户也炒黄金,我赚取提成。我的基本工资是1500元,还有提成。每个月的15日发工资,梁某甲和尚某某给我发工资。

  18、证人尤某某的证言证实,我在看手机58同城有招聘的,我就按招聘电话打过去了,通知我去面试,我去面试是梁经理接待的我,底薪1300元,每月全勤是200元,他让我第二天就上班,我由于考驾证过了一个周末才去上班的。公司梁经理(梁某甲)给我5个QQ号,网名都叫默然,这5个QQ号码,都是30岁左右的女性。

  19、证人王某丙的证言证实,我在赶集网投的简历,一个女的给我打的电话,通知我去面试,我是2015年1月20日或者21日去面试,是梁经理面试的.梁经理面试时对我说,这个公司是第三方推广,利用网络进行销售金银贸易投资,寻找客户投资,底薪1300元,全勤加200元。公司位置在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与八一路交又口东北角商务大厦13楼,公司名称是郑州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公司梁某甲经理给我5个QQ号,让我先把这些号码包装一下,我按照公司里的文件说的那样流程,把QQ号码按照归属地和资料都完善了,又在电脑里面的文件夹里找到一些女的照片,然后传到空间里。第二步就让我加好友,查找全国各地的25-35岁之间的男性,加了以后就开始聊天,聊差不多以后,引导他们投资黄金期货,我到现在也没联系到呢。我所使用的这5个QQ号码,使用的都是女性身份。

  20、证人王某戊的证言证实,我在58同城和赶集网上看见了有个网络销售招聘的广告,我按上面打电话,叫我去公司投简历,我就按地址找过去了,当时是梁某甲负责面试的我。等上班以后梁经理给我培训的,说利用网络炒黄金现货,让客户投资,工资底薪是1000元左右,提成按照客户投资后,按照手续费给我提成,后来我就在那上班了。公司的队长迟某某给我5个QQ号码,让我先把这些号码包装一下,我按照我们发的文件说的那样流程,把号码按照归属地和资料都完善了,又在电脑里面的文件夹里找了一些女的照片,然后传到空间上,然后就加好友,查找30-40岁之间的男性,加了以后就开始聊天,让我自己与客户培养感情。我这两个客户一个是上海的,一个是北京的,具体叫什么名字我忘记了,我当时聊不下去了,是队长过来聊的,他聊成的。我所使用的QQ号码我记不清了,我记着有叫“岁月年华”、“我心依旧”,我冒充王维,说自己是开化妆品店的。我都是冒充30多岁的女性,迟队长给我的QQ号,他给我照片让我包装的。

关于如何在老婆手机上监听的信息

  21、证人王某己的证言证实,我是2015年1月15日在58同城招聘网上看到的招聘信息,招聘网络销售人员,然后我就去周口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在八一路上,填简历表,然后梁某甲经理给我面试,然后就告诉我回家等待,1月18日来上班。梁某甲就把我分在了刘某乙的队伍里了,我就上班了。刘某乙给了我5个QQ号码,让我包装这几个号。上班以前进行了培训,我们的目的是用QQ号和客户培养感情,告诉客户也做黄金让客户开户存钱。我包装的号码分别是“蓝色星空”、“既不倾城也不轻视”、“白首不相”、“枯离荒岛”、“石小雅”,我就完善资料和空间照片,空间照片刘某乙给我的,然后就让我加好友,开始聊天,刚开始就是闲聊,说自己是做什么的,每天就是重复这样的工作,我一笔单也没做成,我在QQ上有一个假身份证叫石小雅的女人,30岁,是在湖北武汉开饭店的。我给客户发过赚钱的截图,主要吸引客户,让他感兴趣,把客户带进来购买,成单我就能拿提成。我的基本工资是1300元,全勤是200元钱还有提成,百分之十提成。每个月的15日发工资,工资由谁发我不清楚,因为我还没领过。我知道四个地方的电话,分别是深圳、宁波、武汉、广州。

  22、证人彭某某的证言证实,我是2015年l月10日通过梁某甲介绍我去的周口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在八一路上,到了后填简历表,然后试用期二天。梁某甲把我分在了刘某乙的队里面了,我就上班了,刘某乙给了我5个QQ号码,分别是“蓝玫瑰”、“半梦半醒”,另外三个想不起来了,我完善资料和空问照片,空间照片是刘某乙给我的,然后就让我加好友,开始聊天,开始就是闲聊,说自己是做什么的,每天就是重复这样的工作。我一笔单也没有做成呢。我在QQ上有一个假身份,叫廖婷婷的女人,31岁,是在福建开服装店的,一个叫金可心的女人,31岁,是在厦门做服装的,还有一个唐阿静的女人,35岁,在北京开服装店,这样便于和客户交流感情。我给客户发过黄金交易赚钱的截图,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客户,成单后我能赚取提成。

  23、证人董某某的证言证实,我是2015年1月7日在58同城招聘网上看到的招聘信息,招聘网络销售人员,然后我就去周口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在八一路上,到了后填写简历表,梁某甲经理给我面试,然后就告诉我回家等着,1月8日来上班,梁某甲就把我分在了刘某乙的队里了,我就上班了,刘某乙给了我5个QQ号码,让我包装这几个号码,分别是“仅剩的温存”、“茉莉”、“苦涩的玫瑰”、“陌路烟雨”,还有一个想不起来了,我就完善资料和空间照片,空间照片刘某乙给我的,然后就让我加好友,开始聊天,说自己是做什么的,每天就是重复这样的工作,我一笔单也没做成呢,我在QQ上有一个假身份,叫苏冉冉的女人,29岁,是在北京开火锅店的。把QQ号包装成30岁左右的女的,还要把公司提供的照片放在空间里,是梁某甲安排的。

  24、证人汪某某的证言证实,我是2015年1月28日在周口招聘网上看到的招聘信息,招聘网络销售人员,然后我就往这个公司打电话,我就去周口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在八一路上,到了填写简历表,梁某甲经理给我面试,然后就告诉我回家等着。1月29日来上班,梁某甲就把我分在了迟某某的队里了,我就上班了。迟某某给了我5个QQ号码,让我包装这几个号码,分别是“简单幸福”、“玉如”、“一米阳光”、“上善若水”,还有一个想不起来了,我就完善资料和空间照片,空间照片是迟某某给我的,然后就让我加好友,开始聊天,刚开始就是闲聊,说自己是做什么的,每天就是重复这样的工作,我一笔单都没做成呢。我在QQ上有两个假身份,一个是李菩的女人,30岁,是在深圳开服装店的,还有一个叫吴美子的女人,29岁,是在深圳开服装店的。

  25、证人党某某的证言证实,2015年1月16日,我在58同城招聘网上看到的招聘信息,招聘网络销售人员,工资3000元至5000元,然后我就去周口市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在八一路上,到了填写简历表,梁某甲经理给我面试,然后就告诉我回家等着。1月19日来上班,梁某甲就把我分到了迟某某的队里了,我就上班了。迟某某给了我5个QQ号码,让我包装这几个号,分别是“铿锵玫瑰”、“笑着活下去”、“一笑倾城”、“秋水伊人”,还有一个想不起来了。我就完善资料和空间照片,空间照片是迟某某给我的,然后让我加好友,开始聊天,刚开始就是闲聊,说自己是做什么的,我一点一点的聊到黄金上,我一提黄金客户就不和我聊天了,因为新去的没有经验,每天就是重复这样的工作。我一笔单也没做成。我在QQ上有一个假身份,一个叫王笑笑的女人,30岁,是在深圳开咖啡厅的。

  26、证人刘某甲的证言证实,我是在赶集网投的简历,梁经理给我打电话,通知我去面试,我是2015年1月15日去面试的,也是梁经理面试,梁经理面试时对我说,这个公司是中色贵金属投资,利用网络买卖现货黄金,让客户投资,底薪是1300元,全勤200元,月薪是1500元,好像跟我说提成的事来,后来是1月18日到公司上班的。公司里有两个队,我的队长是迟某某,他给我3个QQ号,让我先把这些号码包装一下,我按照发的文件说的那样流程,把号码按照归属地和资料都完善了,又在电脑里面的文件夹里找到一些女的照片,然后传到空间。第二步就是加好友,查找全国27-35岁的男性,加了以后就开始聊天,引导他们看中色黄金,到现在一个客户还没联系到呢。我用3个号码,都是女性身份,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男性好介入,好让对方对我们的产品感兴趣。

  27、证人乔某某的证言证实,我在手机上看到58同城招聘信息,按上面的地址我直接到的公司,梁经理接待的我,他简单的问我以前做什么工作的,我第二天就去上班了。第一天让我看聊天记录,等第二天梁经理培训我自己,梁经理说针对25岁至35岁之间的人,我们要扮演一个30岁左右的女性,和别人先不谈黄金,等聊到有感情了,再慢慢谈黄金的事情,他给了我5个QQ号码,剩下的就是我自己操作了,把QQ号包装成女性,在空间里放上照片,接下来加全国各地25-35岁男性为好友,然后就以女性的名义开始聊天。刚开始我也觉得不把握,但我看有些人都已经半年了,也没什么事,我寻思也没事吧,就没当回事。

  28、证人章某某证言

  (1)、证人章某某于2015年7月7日的证言证实,2013年4月份,帅百华不知道通过谁找到的我,说他有一个交易所的项目要运作,缺人,让我跟着他干,有前途,我就跟着干了。我是公司的副总裁,协助会员经理接待客户,负责会员的开发工作。2013年6、7月份注册的,帅百华说是依据国务院69号文件精神,找的东城区金融办报的材料注册的,法人代表开始叫周威,后来的叫葛某某,我们都没有见过这两个法人,实际上都是帅百华说的算,他是董事长。公司员工有二十几个人,有会员部、稽核部、培训部、企划部、财务部、客服部和行政人力部。我负责会员部,有郑某某、张某甲、王某庚、刘某丙、田某某,主要工作就是发展会员,稽核部培训是武某某负责,只有姜某某他俩,主要工作就是对会员的培训。企划部是丁明,有苏文婷、张雅欣,负责公司的宣传和制作网站等一些事情,财务部是王某辛,还有张某丙,负责公司的账务,客服部是姚某某,有尹某某、李某乙、杨洋,还有些人我就不知道了,都是刚毕业的小孩,负责整个后台的维护和交易的畅通、银行的对接,解决客户和会员的问题。行政人力是孟庆芬负责,有个前台叫侯某某,负责人员招聘人事方面的事情。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主要就是利用网络平台网上线上线下的商品交易OTO模式,贵金属的买卖,有中色金、中色银,现货铜、现货铂金、现货钯金等。中色金、中色银就是黄金和白银。我们有实物的标的,但实际上客户还是在平台上炒作行情。公司使用的贵金属交易的平台名称,叫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定货系统和文华财经赢顺软件,定货系统是北京金网安泰做的,文华财经是上海的公司的行情软件,后台由姚某某和李某乙维护,包括服务器后台的维护,都是李某乙去联系。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有东城区金融办的一个批复,工信部的一个电信增值类许可证,我们有了金融办的就开始做了。中色账户上面的都是客户的入金和会员的风险保证金,客户和会员通过网银直接转到的公司账户上的。公司主要是赚取的客户交易手续费,客户亏损的钱都去了会员单位,客户赚钱也是赚的会员单位的风险保证金的钱。客户亏损是因为有的是会员单位恶意操作,比如安向阳,他们有老师,然后导致客户亏损。还有的是会员单位的员工代客操作,我们之前也遇到过这样的,员工代客操作后,员工不上班了,最后客户找到我们,是我们公司和会员单位赔了客户的损失。

  发展会员,主要还是靠宣传和公司品牌的宣传,树立品牌后,很多会员主动慕名找到我们,做我们这个平台。会员单位需要注册资金超过五百万的公司,原则上要在北京东城区注册,经营场地不低于三百平方米,熟悉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办公的人员不低于二十人的团队,缴纳会员费36万元每年,保证金100万起步,今年新改的会费对外称是336万,如果会员单位是之前做过这方面的,我们收86万。

  保证金是用于防范交易的风险,保障和客户之间的交易,能保障赔付客户的能力,如果会员没有了赔付的能力,会员下面的客户就要转给其他会员。风险值是我们设置的比例,比如会员保证金是一百万元,客户下单后,会员的保证金达到百分之三十的时候,如果客户还有下单子的,就要自动转入超级会员,由超级会员进行赔付或者赚取。降低会员的风险,最简单的就是会员的保证金越高,风险值就会减少,另外就是通过去完全对冲来降低风险。对冲就是客户交易一手,会员也跟着到超级会员那里做相同的交易一手就对冲了,是不可以做反向的,我们的比例是一比一,像天津贵金属交易所他们都和超级会员之间对冲都是一比一点五。平台使用的行情和国际大盘是一样的,只是数据的传输方面有些许差,这也是需要攻克的难关。

  159号会员安向阳的事情,当初发展的事情我不知道,是张某甲发展的,我没见过安向阳,我最终是在协议上签字的。今年2月份,张某甲和我说安向阳那边出事了,我才知道的。后来公司还保留了安向阳的数据,准备到时警方找到我们时我们提供,安向阳的家人还提出要从平台出金,我们也拒绝了,别的我就不知道了。

  (2)、证人章某某于2015年7月8日的证言证实,公司在国家法律政策方面打擦边球是有可能的,就是利用电子商务做贵金属交易,我们公司有北京市东城区金融办的批文。

  29、证人张某甲的证言

  (1)、证人张某甲于2015年7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是会员经理,主要发展客户,对有合作意向的客户进行洽谈,还有对谈成的会员进行维护方面的工作。公司应该是在2013年10月份正式开业的,具体注册时间我就不知道了,法人代表现在是葛某某。我一直也没见过他。实际上公司是帅百华说的算。公司有二十多人,具体多少不太清楚,有会员部,负责人是章某某,有武某某负责日常管理和稽核、郑某某、王某庚、田某某、姜某某、刘某丙,客服就是姚某某,负责客户和会员每天的咨询和解答后台方面,有尹某某、陈丹阳、陶舒婷、杨洋、肖杰,财务部是王某辛和张某丙,行政部是孟庆芬,负责招聘和日常管理,技术部是李某乙,负责平台服务器维护和软件的问题处理,企划部是丁明,负责公司活动宣传和策划,还有公司网站发的新闻等方面,有张雅欣和苏文婷。我们的业务类型和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是一样的,我们做的业务主要是贵金属现货,有中色金、中色银、现货铜、现货镍、现货钯和现货铂、伦特原油和美国原油,线上线下的平台交易。中色金和中色银就是黄金和白银。交易的方式是客户通过会员单位开户,通过公司的平台入金,激活,就能进行买卖金属的行情,如果客户有意愿可以提取实物,目前还没有客户进行实物买卖。实物在山东昭金有磨具,根据客户需要随时可以做。贵金属交易的平台叫中色金银贸易中心订货系统,软件是金网安泰做的,后台维护是李某乙去维护,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从事网络炒作贵金属现货,在北京市东城区金融办有批文。公司从事这方面业务没有监管,证监会是监察证券和股票市场的。中色账户上的钱都是客户的钱,客户通过网银入金到交易平台上面后到的公司账户。公司赚取的都是手续费、仓息费、会员费、手机软件费。与会员单位分配方式,手续费黄金每手150元,我们79元,会员71元,白银也是150元,我们留49元,剩下的会员单位,其他的都是手续费的百分之三十我们留,仓息费除了黄金的20元我们全留外,其他的都是和会员单位平分。客户亏损的钱都结算到了会员单位的账户上面了。客户亏损,第一是客户没有经验,判断错误;第二是会员单位找的老师喊单导致错误;第三是会员单位的职工代客操作导致亏损。发展会员的方式,有上门咨询的,我们经过审核,最终签协议合作;还有就是通过朋友介绍,对有意向的人进行洽谈合作,通过我们同行的网站的介绍发展会员。在对会员介绍公司从事的业务时,想做这方面的人都知道行业的事情,不要介绍太多,我们将公司的成立和资本,还有金融办的批文等介绍给对方,我们的保证金低,交易的品种有黄金和白银,注册资金二个亿,公司在人民大会堂开业等介绍。公司对会员有承诺,第一就是背景方面,我们在北京,有资质,有别于其他交易市场。如果有经验,回收成本的周期短,效益高;第二就是客户每手交易的保证金比较低,客户操作起来成本低,会员单位回本的周期会缩短。第三我们的软件有一个一键通,这个软件方便操作,是我们独立开发的,可以方便投资者随时交易,目前其他的交易所没有这样的。我们还会告诉会员,客户赚取的钱要承受的住,赔付的起客户的盈。成为公司的会员需要具备条件,注册资金不低于五百万,有从业经验三至五年,公司要具备各个职能部门完善的团队,缴纳我们的会员费36万,今年一月份开始336万,去年12月份有一次86万,保证金需要二百万。保证金是用于和客户结算用的,如果客户做对了方向,会员单位就得用保证金赔付,如果客户亏了,钱也就到了会员账户上。风险率是客户投资后,如果做错方向,风险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了,系统会自动强平,因为客户没有足够的钱赔了。对于会员单位,如果风险值达到百分之六十,会有一个系统提示,会员单位可以选择追加保证金或者让客户出金,少接客户单,另外就是通过选择是否和特别类会员做对冲,如果风险值达到百分之三十,系统会冻结让会员不能再接单,然后由特别会员接单。对冲就是会员单位通过订货系统,登陆对冲账号,然后在特别会员那里下单子进行对冲,会员根据客户投资方向情况,在特别会员那里进行对冲,是跟着其中的一部分买相同的方向。

  公司发展的会员单位有129号中创金业(北京)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166号中贵金业(北京)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159号中通泛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还有几个我维护的,是之前辞职的留下转到我维护的,有114号乌鲁木齐益利康公司,115号中创国信(北京)贵金属交易有限公司,116号上海昊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26号北京晋商联合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我发展的163号北京德鑫佳银管理有限公司、151号北京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8号具体叫什么不清楚,现在在别人那里维护。

  我的工资每月5000元,扣完保险等每月3500元,每个月发展一个会员提成一万,两个的话提成四万,三个提成十万,三个以上每个加两万,提成按照会员单位产生的我们留存的手续费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五,129号和166号是因为我谈成的,就按照百分之一提成,114号会员也没有提成,因为他们只拿手续费,其他任何钱都不能赚取,所以不能给我们提成。

  发展的159号会员的情况是,2014年7月份,安向阳给我打来电话,了解情况,他要见面,第二周的时候我们在郑州见的面,我觉得他没有这个实力,回到公司后就没怎么联系。9月份的时候,安向阳又给我打电话说还要做,11月底,安向阳交了钱我们才做的协议。和其他会员一样。利益分配方面我和他说了,我们公司赚取的手续费,会员单位赚取的手续费、仓息费、点差费和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钱,包括赔付客户赚取的钱,当时安向阳问我客户挣得谁的钱,是不是他的钱,客户亏损的钱是不是他赚取,我告诉他要根据客户自己的意愿买卖,作为会员单位要承担风险,不能做代客操作等不符合规矩的做法。我发展了以后,就没在我手,转到姜某某手里了,会员的交易情况我们是看不到的。

  我认为公司的做法是法律边缘的一个做法,首先没有一个监管机构进行监管;另外就是我国的投资者对这种市场没有深刻的认识;第三就是会员单位和客户之间的结算方式不正规,缺乏更公平公正的从业制定或者交易的规范定义。

  (2)、证人张某甲于2015年7月8日的证言证实,中色金银贸易公司从事网络贵金属交易,有一个批复文件,我也知道我们国家有一个关于网络炒作黄金的文件,意思就是上海一家交易所已经能够满足国内的需求。当时我到公司上班,公司能够给我们上公积金和保险,我觉得这不是一般的单位能够提供给我们的,所以我就到这家公司来上班了。公司有没有这方面的资质我也没有去过多的关心。公司从事这样的业务,具体是通过公司的平台,让客户开户,然后入金到平台,使用平台进行买卖行情,做这样的平台,买卖的结算方式基本都是T+0、T+2,我们用的是T+2,这是行业内设置的交易限制类的值,意思就是客户交易后的二分钟内不允许在进行平仓买卖操作。这样设置,目的是对会员单位的保护,帅百华是这么说的,我记得有一次开大会的时候,他说这样的话虽然对公司的盈利有影响,但是对会员单位是一种保护。平时的时候这样的设置对客户的影响还不太大,但是对于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五的一次非农来说影响就很大,每月一次的非农时间根据美国的市场来影响,是在每月第一周五晚上的八点二十九至八点半,一分钟的时间,如果不设置这个限制交易的两分钟,有的客户如果很有经验,看好了行情,会在这段时间内频繁的进行买卖,这样的话对会员单位来说就需要很强大的资金,所以说这样设置了两分钟限制,客户在非农时候看好了行情也交易不了。

  客户投资后,行业内有一个概率,就是二八概率,意思就是做这个的客户二成的赚钱,八成的赔钱。客户最敏感的问题,首先就是问我们的资质背景和客户资金的安全,我们后台是不是有人为操控系统,还有公司的合法性等问题。客户投诉最多的是代客操作和业务员对客户承诺的东西太多,另外有的是因为分析师的原因导致客户的亏损,还有就是客户亏损后不认可,然后找我们要回损失。对这些客户投诉,我们都是先了解操作的情况,然后让会员单位和客户协商解决这个问题,通常都是对客户进行赔偿。其实今年我在去新疆之前,就想辞职的,因为我不想天天面对那些,因为做这个亏损的大叔大婶哭啼地向我们投诉,他们的血汗钱亏损了。

  30、证人姜某某的证言

  (1)、证人姜某某于2015年7月7日所做的证言证实,我主要工作是内部员工和注册会员的培训。帅百华是实际投资人,公司有四个部门,有会员部、企划部、稽查部、人事行政部。会员部负责会员规范经营和培训,我是属于稽核部的,人事行政部是负责招聘、考勤,我们公司一共有12—13人。金银贸易有限公司是利用网络平台上买卖中色金、中色银贵金属,就是黄金和白银,从现在交易情况看,没有人提出实物交割,所做的都是行情,也就是买涨买跌。利用平台买卖贵金属制品既可以在网络平台上交易行情,也可以提实物,实物是山东招金提供,如果客户下单要提取实物,会员统计以后,给中色公司下订单,之后中色公司再给山东招金下订单,要多少实物,山东招金浇铸实物以后用空运的方式,空运到离客户最近的机场,然后客户到机场自提,但始终也没人提出实物交割。贵金属交易平台的名称是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交易系统和订货系统,提供商是金网安泰,后台维护也是金网安泰负责的,我们公司这边是李某乙负责。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从事网络炒作黄金,经过北京市东城区金融办的批文和工信部的电子商务许可证,还有国家工商总局的营业执照。到中色账户的钱,有会员每年36万元的管理服务费,还有客户交易买卖手续费的百分之三十,客户下单以后没有进行交易的仓储费百分之五十,这些钱是交易平台系统每天一结算的方式自动将钱打到中色公司、会员、客户的账户上。会员要向系统平台上的会员个人账户里存入保证金,去年是一百万,今年是二百万元。会员存入保证金结算用,客户如果盈利了,就从会员保证金里支出,客户亏损了钱也入到会员账户上。

  我们在会员上线前进行培训,用模拟交易盘进行培训。内容是介绍公司的成立和发展,电子商务模式就是经营模式,产品规则是介绍都是什么产品,合规是告知怎么符合规矩进行经营,各种软件使用是分为看盘软件和交易软件,看盘软件是指在国际上面的价格,交易软件是指客户与会员之间的进行交易的软件,在线开户流程是教他怎么填表开户,签约银行流程是教会怎么跟银行账户绑定,出入金流程是教会员怎么使用软件,中色各种管理办法是告知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培训时都是把会员的员工集中起来培训一天。

  1000手以下会员可以随时对冲,超过1000手系统自动对冲,培训中也培训过会员。会员认为自己有风险,可以直接运用软件系统与特殊会员进行对冲,对冲只用于会员和特殊会员之间。

  (2)、证人姜某某于2015年7月8日的证言证实,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是2012年10月成立的,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注册在五矿广场C座10层,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中色国贸基金全资控股,中色金银贸易中心赞助,2013年世界男子冰壶竞标赛,中色金银贸易中心赞助2013、2014年的环北京公路自行车赛;2013、2014年赞助攀登中央电视台大赛,2014年北京怀柔认养中色树林,2013、2014年赞助北京三和老年公寓送温暖,2014年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开办中色大讲堂,请过黄金协会的会长张炳南讲课,现任中国银行高级研究员谭亚玲,我记得应该就请过他们俩。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电子商务模式,简称OTO电子商务模式,翻译成中文叫线下需求,线上订购,实现三个融合,门店的融合,仓储的融合,交易的融合。合规,让会员合规经营,主要有宣传合规,充实揭示风险,不要虚假宣传。市场开发合规,不许代客开户,不许代客理财,不许代客操盘,不许变相融资,不能承诺收益。客户服务合规,在市场开发合规基础上加了妥善处理客户的纠纷,认真处理投诉。产品规则,中色金购买走1千克或者1千克的整数倍,手续费是150元人民币每千克,手续费中色贸易中心得79元,会员单位得71元、中色银购买30千克或者30千克的整数倍,手续费是150元人民币,手续费中色贸易中心得49元,会员单位得101元,现货铂金购买1千克或者l千克的整数倍,手续费是300元人民币每千元,手续费中色贸易中心得30%,会员单位得70%,预付款都是1%。在线开户流程,第一步,填写客户基本信息;第二步,客户须知,开户的限制;第三步,风险告知书;第四步,客户合同;第五步,详细信息,主要填写银行信息;第六步,开户成功,显示账号密码。银行签约流程,客户的订货账户和银行卡绑定流程。出入金流程,软件使用,中色管理办法。以上内容都是中色贸易中心我的直接领导武某某提供给我的。

  公司应该有30多家会员单位,具体多少家我不清楚,我参与培训的有十五六家左右,有广东的135号会员,福建的108号会员,河南郑州的151、161、159、132号会员,湖南的167号会员,河北的155号会员,重庆的127、128号会员,苏州的123号会员,北京的163号会员。

  会员单位出现风险时往特别会员对冲,会员单位在后台软件操作能对冲,接这个单子一点就可以。

  (3)、证人姜某某于2015年7月14日的证言证实,我管理的会员就两个,一个是123号在苏州市的苏州润茂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的是肖亚珠,这个会员在15年春节前就不做了,151号在河南郑州的北京洪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的是郭训红。

  我是通过网上发的招聘信息,说是招聘培训师和会员经理,我去应聘的,当时是章某某给我面试的,意思是说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是由中色国贸基金控股,是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支持的单位,别的没说什么。

  31、证人李某乙的证言

  (1)、证人李某乙于2015年7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是中色

  金银贸易中心的网络管理员,主要是负责公司网络交易平台的维护和安全工作。因为从公司在2013年成立的时候,我就在公司上班,所以在公司搭建网络交易平台的时候,我是通过彭某某在中关村购买的服务器,软件是谁负责联系购买的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是金网安泰公司提供的,在我把服务器购买回来后,是金网安泰的人负责搭建和链接的,刚开始是把服务器安装在了电信通讯机房了,地址在中关村科技大厦三层。当时服务器机柜往外的网络是由电信通公司负责维护,机柜内部的问题由金网安泰公司负责维护,后来因为在2014年11月份的时候,公司的网络遭到了一次黑客攻击,我们公司的领导帅百华就决定把公司的服务器换到天地祥云网络公司进行存放,天地祥云网络公司的地址在北京市木樨园电话局,现在我们中色金银贸易公司的服务器还存放在木樨园电话局,等公司服务器存放到木樨园电话局后,服务器的防御DDOS是我做的,主要是防止黑客攻击用的。

  软件上的K线图是金网安泰公司提供的交割发布接口,是文华财经公司负责给链接的,链接上以后,我们公司的网络交易平台就有了K线图,这里面有我们公司从事的所有商品交易的K线图,这些K线图是由IDC公司把商品价格提供给金网安泰,金网安泰公司通过率价和汇率换算,再报给文华财经公司,再由文华财经作出K线图,另外,我有一个后台服务器,从后台我能看到客户有多少,客户的交易情况,后台服务器密码在我的电脑里储存着,我没有记住。但是,我并不关心这些数据。再就是平时有的客户登陆不上服务器了,不能正常交易了,不能出金了,不能入金了,有时我联系金网安泰公司芦杨,如果我不在,就由其他人联系芦杨,由芦杨负责给维护好。我们平时都管芦杨叫芦工。还有就是软件商金网安泰公司芦杨通知我们给开什么端口,我就给什么端口,开端口我不需要向公司的帅总请示,因为之前帅总裁已经授权给我了。

  我们公司主要是通过发展会员单位,再由会员单位发展客户,客户在我们公司提供的网络平台上进行贵金属炒作,我们公司收取手续费的方式来赚钱。

  2012年的时候,我在企商在线公司上班的时候,认识的帅百华,企商在线公司就是给客户提供IDC机房服务器托管业务的公司。当时我在企商在线公司是技术员,帅百华有个戴尔品牌的服务器在我们公司存放,设备是干什么用的我不知道。2012年6月份的时候,帅百华让我去了他开的中玺时代国际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班去了,等到2013年1月的时候,帅百华对我们说公司倒闭了,让我们自己找工作去吧。有一天,帅百华问我,你找到工作了吗?我说还没找到。他说你来我这上班吧,你要多少钱?我说一个月6000吧,他说行。我就去了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上班了,当时帅百华说,我每个月给你4000元工资,年底给你2万元,我说行。我刚来的时候就帅百华和我,我去了之后,帅百华就让我负责五矿大厦公司的装修工作,从2013年的6月份一直装修到9月份,在8月份的时候,财物的张某丙到公司来上班,那时候就我们俩个人,10月份的时候,章某某、尹某某、姚某某,最早的前台陈瑜,还有副总裁郑光明,他不到一个月就离职了,还有人事部的,我想不起来叫什么了,当时就这几个人。

  特别会员只有一个,叫国保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的法人是我。

  公司应该是2013年6月份设立的,是帅百华注资的,当时帅百华找的我,他跟我说用一下我的身份证注册一个公司,让我当法人,还说不会坑我,我当时也没好意思拒绝,就默许了。开始的时候,帅百华只是说用我的名字注册个公司,公司注册下来之后,帅百华跟我说,那个公司注册为特别会员。当时没跟我说给我任何好处,就是在2014年底的时候,财务部给了我补助每月2000块钱,总计是2.4万元,财会和我说是法人补助款。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交易平台一共有两家银行和中色金银贸易中西的交易平台链接上的,一家是中国农业银行,一家是中国建设银行,两家银行先给我们一个端口,然后再由金网安泰公司负责链接,开始都链接不上,我找我们公司财物部要了银行技术人员的电话,通过沟通技术人员告诉我的解决方案,再把解决方案告诉金网安泰的杨鹏程和张锦锦,后来还链接不上,我和他们沟通后还是没有效果,我直接就把银行技术部的电话给了金网安泰杨鹏程,后来是他们自己沟通,最终把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交易平台和中国农业银行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账户连接上的。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是在2013年10月份和金银贸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连接上的,中国建设银行的账户大约是在2014年和中色金银贸易中心连接上的,当时是谁去银行办手续我不清楚。

  客户每次的交易是系统软件自动结算的,每天的凌晨4点,软件就会自动结算,客户亏损的钱和一部分手续费自动划到会员的账户上,客户盈利的钱,由会员单位从自己的账户中把钱划到客户的账户里,也是系统自动操作,我认为就是这样,具体我不确定。因为每天有个无负债结算,金网安泰在培训我们的时候说,客户亏损的钱划走,客户盈利的钱划到客户账户上。

  我从工商网站上查的,从公司成立到现在一共有两个法人,一个是周威,一个是葛某某。但是从公司成立到现在我也没见过这两个人,我只知道我们公司的老总是帅百华。

  (2)、证人李某乙于2015年7月8日的证言证实,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是通过发展会员单位,再由会员单位发展客户,客户到我们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提供的网络平台上进行黄金贵金属炒作,我们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从中收取手续费、仓息、会员单位管理费。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会员单位挣的有客户的亏损钱,部分手续费、部分仓息。

  特别会员单位的作用有两个,一是当会员单位发现客户购买的涨的单子较多或者是买跌的单子较多,而行情正如客户购买的方向一致,会员单位有可能赔的较多的情况下,为了对冲亏损钱,会员单位就会到特别会员单位购买和客户同样手数的单子,这样一来会员单位就没有亏损了,亏损的是特别会员单位。二是会员单位保证金的风险值低到一定限度的时候,系统就会把会员单位的客户上交到特别会员单位,以保证客户能正常交易,如果会员单位想继续拥有这些客户,会员单位必须得再交保证金,具体保证金交多少我也不清楚。

  我们公司有规定,每个人只能看自己的后台,不允许过问和查看他人后台,但是在金网安泰公司给我们培训的时候,我看过会员后台的界面,界面上显示着对冲的手数,特别会员的资金情况,其他的数据我就记不太清了。

  金网安泰公司在软件的使用上给我们公司的人培训过,是在2013年8月10日培训的,是培训了半天的时间,当时参加的人员有帅百华、章某某、姚某某、尹某某和我,还有几个人现在已经不在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工作了。金网安泰公司培训的内容有后台使用的方法和交易规则两部分内容,后台的使用方法:查看客户的交易报表和资金报表,会员的交易报表和会员的资金报表,会员的状态,分别为会员开户状态,正常状态,签约状态、冻结状态。客户状态,分别为客户的开户状态,正常状态,签约状态;交易规则有:会员达到一定风险,会员就会被冻结,具体风险是多少我忘记了,客户达到风险率低于50%,客户将被强平,强平就是系统强制平仓。

  32、证人尹某某的证言

  (1)、证人尹某某于2015年7月7日的证言证实,我就是负责接电话和企业QQ,去解决客户的咨询、投诉、加盟等,把接电话的情况上报我的主管姚某某,另外我来的比较早,还负责带带新来的人,告诉他们怎么接电话。投诉多的就是把用户名和密码给了业务员后,里面的钱没有了,找我们索赔,还有就是行情数据源和国际行情有点偏差。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五个部门,客服部、财务部、会员部、稽核部、人事部,还有李某乙主要负责机房的事务,但是他平时也接电话,我认为他和我一样也是客服部的,另外还有分析师,一般都是跟着会员经理去培训。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主要负责人,我知道的是会员部经理章某某,还有一个帅总,我见过几次,但是不知道叫什么。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做中色金、中色银、现货铜、铂、钯、镍、新上的美国原油和布伦原油,新上的还有天然气,但我不知道上没上。客户通过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定货软件和中色商城可以下订单。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定货系统有实物交割还有网络炒作行情,应该是两种形式都有。实物交割,客户如果想要实物,就由会员单位给客户提供交割单给客户填写,会员单位首先将交割单扫描传给我们公司,然后还要将交割单原件邮寄给我们公司,我们从交割单填写日期起算,根据订货量大小,在一个月内完成发货工作。我没见过现货,但我见过样品,金条、银条、金币、银币和奖牌之类的东西,听说是放在仓库里。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订货软件是一家金网安泰的公司提供,

  维护也是由金网安泰负责,如果是频繁出现小问题,我们根据经验和说明书自己解决,我们就不会联系金网安泰,如果其他问题我们就直接联系金网安泰给我们提供的对接客服。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通过网络炒作黄金,有一个北京市东城区部门,好像叫金融办,有这个部门的批文。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赚取的钱,有收取的交易手续费和延期费,交易手续费中色金、中色银是每手150元,其他的像铜、镍、铂都是每手200元到300元,分别是多少,我对不上号,延期费也是固定的,每手每天是20元或者10元。客户亏损的钱应该到会员单位。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定货软件显示的行情与国际大盘基本一致,因为数据和汇率的影响,和国际大盘有区别,但是走势基本是一样的。

  (2)、证人尹某某于2015年7月8日的证言证实,我就知道有一个北京国保天下有限公司,帅总让我当法人,用我的身份证,因为我是北京户口,还说每月多给我点钱,我说那就用吧,这样我就跟帅总去办了。还有一个说是做典当行生意,也是让我当法人,我问他是做真的典当行吗?他说是,我说行,后来没办下来。开始我刚去的时候,姚某某面试的我,我问咱们公司都做啥,他说是实物,我问有没有批文,他们说有,不知道谁把批文拿来我看了,记得批文上面写的是不在国务院37号文件范围内,所以我就在公司做了,因为我以前是做外盘,对国务院37号文件有了解,如果要是有电子盘我就不会在那里做了,后来有客户打电话咨询,公司是否有电子盘,姚某某告诉我们就说没有,公司是以实物现货为主。后来我发现公司有电子盘,是2014年下半年我有了权限以后。开始的时候我只是维护信息,实时监控会员风险率,有了风险及时通知会员经理,还有对接的客服,在对接会员企业QQ上留言,公告这些权限,后来会员多了,权限就放开了,我就能看到报表,客户的订单情况,客户会员的资金,这样我就知道公司有电子盘的。

  我以前一直认为有实物,现在我不知道有没有了,原来的时候会员经理都说有,我没见过实物,只见过样品,金条、银条、奖杯什么的,真的假的不知道。

  33、证人姚某某的证言

  (1)、证人姚某某于2015年6月29日的证言证实,我是客服部经理,主要职责是客服服务,解决客户提出的问题,负责后台的结算。公司做的电子商务,具体做贵金属黄金包括黄金、白银、铜、镍、铂金、钯等的买卖。交易的方式是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名称叫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定货系统,有没有实物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是网络交易,买卖的行情,买涨或者买跌。

  公司进行贵金属交易还有一个文化财经的看行情的软件,叫赢顺,还有一个后台的软件,叫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会员管理系统。赢顺是上海文华财经开发的,其他的都是北京金网安泰公司开发的。客户入金钱进了我们公司的银行账号。客户亏损的钱会员单位拿走了,是通过系统结算,系统自动结算将手续费和仓息费结算后,客户亏损的钱也自动结算在平台上面,如果会员单位想出金,就能将这些钱划到自己的账户上面,如果不出金,就一直在平台上。客户出金自己就能操作,在规定时间,早上九点到晚上五点,都能出金的,有时候可能会强行平仓,因为客户的投入自己赔到低于风险金百分之五十了,软件就会强行平仓,有时候也要对冲,类似于赌博一样。对冲的意思,比如客户买的涨,会员单位为了较少损失,也跟着买涨,如果真的涨了,会员单位没什么损失,如果跌了客户赔给了会员单位,会员单位赔给了超级会员。超级会员是国保控股有限公司。对赌就是看着客户投资,如果客户买错了,亏了,会员就赚了,会员也可以对冲,降低风险,减少损失。对赌的双方就是会员和客户,如果会员进行对冲了,超级会员就参与其中了。

  公司赚取的是手续费还有延期费,也就是仓息费。手续费和会员按照每手150元,我们拿79元,会员拿71元,白银也是每手150元,我们拿49元,会员拿101元,其他基本都是三七开,我们拿三会员拿七,系统自动结算,然后汇总数,自动进行分配。

  (2)、证人姚某某于2015年7月1日的证言证实,我使用平台和后台的权限是维护客户、会员单位、超级会员的信息,包括账户、资料之类的,设置参数,就是交易的手续费,所有会员单位总数的报表查询,会员单位只能看自己的,我是看所有的总数,发布公告,比如法定假日之前发布公告,会员单位收到的风险公告都是系统自动发的。设置参数就是交易的手续费还有仓息费,也就是延期。这些数值都是最开始的时候设置一次就可以了,都是老总帅百华给出数值,让设置的,比如金的每手手续费是150元,仓息费是根据商品的不同每手每天收10元、20元不等。客户投资后,操作有三种类型,第一种就是客户自己的,叫用户下单,第二种类型是电话下单,就是通过电话,给会员单位下单,让帮着下单,第三种是系统下单,前提是客户手里持有单子,分两种形式,一种是自动强平,客户手里有单子,达到一定风险率,系统会自动将单子卖掉,另一种是客户进行止盈止损设置,当达到设置值时系统自动交易了。

  客户没有操作,但却发生频繁的交易,这是不可能发生,除非是客户将账户和密码泄露,被人操作了。2014年11月份之前,我们可以通过金网安泰利用查IP地址来确定的,但自从11月遭到黑客攻击后,金网安泰说为了防止黑客攻击,就查不了了,如果区分的话,在后台里面的交易类型里面能够看到,都有标注的。

  我不知道安向阳这名字,但我对159号有印象,今年2月份被投诉处理了,公司名好像叫中通泛亚。公司做这个帅百华说是合法的,说有东城区金融办的一个批复,我也看过这个批复。公司的运营方式帅百华说是电子商务,我觉得有点是,但觉得也和期货类似。

  34、证人武某某的证言证实,我刚到中心的时候是在会员部任会员经理,干了三个月没有什么业绩,就给我降工资,我就不想干了,要走。章副总裁就和我谈,说觉得我这个人挺有经验的,岁数比较大,做培训挺合适,还可以作业务,这样就不用离开公司了,后来我就去了培训部,也算是会员部下面的一个培训师,当时就我一个培训师。今年把稽核部和培训搁在一块了,我就是稽核培训部的经理了,我们这一块还有一个叫姜某某的,他是去年来的。就是给会员单位的全体员工培训,内容就是介绍公司的情况、组织架构情况、介绍公司的产品、软件的使用、市场宣传的合规规范、客服服务、怎么开户和一些开户的注意事项等。

  最初的时候就是中色金和中色银这两个产品,后来去年增加了现货铜、现货钯、现货铂、现货镍这些产品,今年又增加了美国原油,就是介绍怎么买卖、费用这些内容,怎么和银行签约,怎么出入金,如果要实物的话怎么操作。

  我们发展会员的时候和他们谈,会员缴纳风险保证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随着客户的资金比例还要增加的。客户入金交易,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收取手续费,黄金是每手150元,中心得79元,会员单位得71元,白银交易手续费也是150元,中心得49元,会员单位得101元。还有就是收取客户的延期费,每手收取20元,中心和会员单位对半分。中心收取的是手续费和延期费,盈亏的资金都是会员单位得,比如说是买涨买跌持平,中心和会员单位就不赔不赚,根据大盘来计算,如果交易买涨的高于买跌的,买跌的赔钱不够买涨的资金,那么会员单位就从风险保证金里面的资金来补充,盈亏都是会员单位的,中心只是赚取手续费和延期费。如果会员单位的保证金不够,首先是让追加保证金,系统里以后风险率通知,风险率低于百分之六十的时候,系统就会通知会员单位追加风险保证金。如果追加不上,风险率低于百分之三十,系统将自动将所有的客户的订单转到特别会员那里,这就是对冲,由特别会员支付,这些都是系统自动操作的。客户所有资金入在了我们公司在银行申请的公司的账户里了,因为贵金属不像是炒股,炒股有证监会监管系统,贵金属没有监管系统。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网上商城有交易图片,我们收到客户订单之后我们订购,有人下单我们就向生产黄金制品的厂家订货,没有的话我们就不压货。我听章总跟我说,公司的现货商品可以跟山东昭金去订,这都是企划部去做的,具体我不清楚。

  我管理7家会员单位,有101号、102号、103号、109号、125号、139号、156号。在2015年1月份之前是缴纳100万元保证金,每年缴纳36万元的管理费,要注册公司,公司的注册资金不能低于五百万,公司的经营项目有贵金属销售,要求会员的从业人员具有该行业经验不少于二年以上的三人,要求会员单位的办工场地不小于一百平。

  大约是在2015年3月份的一天,公司来了一位律师,开始是张某甲接待的,后来张某甲找的我,让我去答复一下,我就见了一下来的律师,当时律师问我安向阳是否是我们公司的会员单位,我说是我们公司的会员单位,律师说安向阳他们公司因为涉嫌诈骗已经被公安机关都给抓了,律师就要求我们公司派人去公安机关说明一下,当时我就给帅百华总裁汇报了,帅百华总裁就说你不用管了,我找人处理,后来是张某甲答复的,并把律师送走了。至于后来是怎么做的不清楚了。

  35、证人王某辛的证言证实,我是财物经理,负责公司全部的账务、出报表和税务,出纳做表出单我审核。公司业务我知道的就是在网络平台做贵金属,有金、银、还有镍、铜、钯等交易的。公司做的贵金属没有实物,就是买涨买跌,和股票差不多,类似黄金期货,我平时和姚总他们聊天说过这些。公司盈利就是手续费、仓息,还有会员交的会员费36万,今年新发展会员费每年86万,手机软件费499元。2014年公司盈利我记得有八千万至九千万,具体记不清了,有财物报表。2015年至今盈利差不多有一亿。

  客户入金后钱到了我们公司的账户上,这个账户里面的钱按理说不能使用,但是帅百华让我用这钱做别的,比如理财和转账之类的,我也得按照他说的做。

  客户和会员单位要出金,他们自己就可以操作的,我不需要知道这些,也不用我审批。公司发展会员是会员经理发展会员,每个月发展一个会员提成一万元,发展两个会员每人提成二万元,发展三个就是每个提成三万,封顶就这些,然后每个月按照发展的会员下面所产生的客户投资所产生的手续费,按照百分之一提成。

  公司的法人是葛某某,我没见过,一直都是帅百华老总操作,之前帅百华签字都是签的周威和葛某某,上周帅百华在建行的3253账户上转走了五千万,他还说过近期还要去美国。

  公司交易系统里的每一笔买卖交易是金网安泰提供的交易软件自动结算的,具体是怎么结算我也不知道。每个月月底我们财务要把一个月的收入统计出来,然后在系统上把一个月的收入做一个结转,等第二天我才能从系统的特约银行账户上把钱划转到一般银行账户里,农行系统特约账户后四位数是2397,建行特约账户的后四位是2360,农行的一般账户的后四位是2375,建行一般账户的后四位是3253,以上说的账号是我记忆中的,但是我的电子账上都有。

  在公司一开业的时候,在中国农业银行开了一个系统特约银行账户,在2014年3月份的时候,帅百华自己到中国建设银行又开了一个系统特约账户,是当年的4月份测试的,在2014年5月份正式开始使用的,在我每天从系统后台登记收入的时候,都要登记两个银行账户的收入,一个是中国农业银行的,一个是中国建设银行的,在2015年3月底的时候,帅百华告诉我说农业银行的系统特约账户要注销了,等出纳张某丙去办手续的时候,听农业银行的工作人员说是农业银行不让我们公司使用这个系统的特约账户了,中国农业银行就通知我们不让用这个系统特约账户了,后来我们就一直用中国建设银行系统特约账户。另在注销中国农业银行系统特约账户后,我们还和会员单位沟通,把没有及时出金的客户的钱,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的过度账户返还给客户的,因为只有中国工商银行的过度账户是能对个人的。

  36、证人郑某某的证言证实,我是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会员经理,2015年6月26、27号我们公司开年中报告的时候,我们公司的经营人帅百华宣布我为会员部副总经理,我们会员部一共7个人,章某某是我们的副总裁。2013年11月份我通过公司应聘进入的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主要的工作就是开发会员单位,公司有一个400客服电话,我开发的会员都是打客服电话咨询的人,他们在拨打了客服咨询电话后,客服接线人员会把咨询人员的信息记录,由客服部统一资源后,再分配给我们这些会员经理。我的工作就是再回电询问他们想了解中色平台的哪些情况。如果他们有签约意向,就来北京和我面谈,我负责带领他们了解交易所,认识交易所的领导,了解中色的情况等。在确定签约意向后,我负责联络公司主管人员和客户签约,由我们部门的总经理章某某和客户在合同上签约,我还负责后期和会员单位的联系,维护会员单位和交易所之间的关系,有的时候看实际情况,也会到会员单位的所在地签署合同,我会拿着空白的合同去,客户签好字以后我再拿回来由章某某签字盖章等。

  客服部给我们客户的电话,我就给客户打电话,就先咨询客户是怎么知道我们公司的,有的客户说是在网上看见的,有的说是朋友介绍的,我就会问会员单位的经营范围,公司规模,有多少人员等,我会跟对方介绍我们公司有北京东城区金融办的批文、国家工商总局核明,注册资金2亿元人民币,在人民大会堂进行过开业典礼等情况,我还会介绍我们公司发展,成为我们的会员单位的要求是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办公面积在300平米以上,公司3年内没有不良记录,每年向我们公司上交36万元人民币的管理费,2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2015年1月1日开始又新增一项牌照费是300万元,2015年1月1日以后还新增了100万元的风险金,然后我们再向对方介绍交易所留存的费用,客户每手黄金需要向交易所交15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在手续费中交易所每手扣除79元,会员单位得71元。客户买每手白银需要向交易所交150元人民币手续费,在手续费中交易所每手扣除49元,会员单位得101元。客户买每手铜需要向交易所交200元人民币手续费,在手续费中每手交易扣除60元,会员单位得140元钱。客户买每手铂金、钯金、镍、原油需要向交易所交300元人民币手续费,在手续费中每手扣除90元,会员单位得210元。我们还有延期费。我们公司的培训部给会员单位培训业务员、客服、管理后台软件、合规培训、风控部,有的时候是我们去会员单位所在地培训,有的时候会到我们公司培训。会员单位的风险就是经营不善存在风险,我还介绍我们公司1%的预付款客户买进以后2分钟以内不可以卖出,2分钟以后客户可以卖出,三方托管的银行。如果客户每手没有平仓,我们就会收取延期费,黄金、白银、铂金、钯金、镍、原油延期费是20元人民币,铜是10元人民币,每手每天都收取,这个钱,黄金手续的延期费全留给我们公司,其余的我们和会员单位平分。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主要就是中色金、铂金、钯金、中色银、原油等的线上或是线下交易,线上交易是客户。我在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没有见过黄金和白银的实物。我发展的会员,北京的2个,一个是105号,公司名叫诺达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是康城,一个是120号会员,公司名叫富国盛中金北京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法人是陈伟,安徽1个107号,公司名称是安徽富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叫柒佳柄,上海一个会员公司,会员号是130,公司名称是传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叫郎道盼。深圳一家会员公司,113号,公司名称深圳浅海信安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法人叫辛延伟,这是公司分配给我的会员单位,104号会员,公司名称是广州富天投资有限公司,法人我想不起来了,127号会员,公司名称叫重庆前程鸿运贵金属有限公司,法人我记不清了。128号会员,名称叫重庆国良贵金属有限公司,法人叫赖祥军。132号会员,公司名称叫河南中纯实业有限公司,法人叫孟丹。137号会员,公司名称是北京龙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记不清了。169号会员,公司实际运营在郑州,公司名称是东鑫国盛北京贵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对发展一个会员,公司给1万元的奖金。我的保底工资是7000元,加上我所管理的每个会员单位给交易所的留存的1%提成,另外我的保底工资是按绩效计算,如果当月增加一个会员就是100%,是7000元,如果没有增加会员,那就按保底的80%是5600元。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从事的业务,是经过北京市金融办审批的,还有一个工信部的批文。

  37、证人王某庚的证言证实,公司成立以后我应聘去的,我在公司是会员经理,主要的工作就是发展会员单位。公司有一个400客服电话,我开发的会员都是打客服电话咨询的人,他们在拨打了客服咨询电话后,客服接线人员会把咨询人员的信息记录,由客服部统一资源后,再分配给我们这些会员经理。我的工作就是再回电询问他们想了解中色平台的哪些情况,如果他们有签约意向,就来北京和我面谈,我负责带领他们了解交易所,认识交易所的领导,了解中色的情况等。在确定签约意向后我负责联络公司主管人员和客户签约,由我们部门的总经理章某某和客户在合同上签约。维护会员单位和交易所之间的关系。客服部给我们客户的电话,我就给客户打电话,就先咨询客户是怎么知道我们公司的,有的客户说是在网上看见的,有的说是朋友介绍的,我就会问会员单位的经营范围、公司规模、有多少人员等,我跟对方介绍我们公司有北京东城区金融办的批文、国家工商总局核明,注册资金2亿元,在人民大会堂进行过开业典礼等情况,我还会介绍成为我们的会员单位的要求是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办公面积在300平米以上,公司3年内没有不良记录,每年向我们公司上交36万的管理费,200万元的保证金。2015年1月1日开始又新增一项牌照费是300万元。2015年1月1日以后还新增了100万元的风险金。然后我们再向对方介绍交易所留存的费用,客户每手黄金需要向交易所交150元的手续,在手续费中交易所每手扣除79元,会员单位得71元,客户买收白银需要向交易所扣除手续费79元,会员单位得71元。客户买每手白银需要向交易所交150元手续费,在手续费中交易所每手扣除49元,会员单位得101元。客户买每手铜需要向交易所交200元手续费,在手续费中每手交易扣除60元,会员单位得140元。客户买每手铂金、钯金、镍、原油需要向交易所交300元手续,在手续费中每手扣除90元,会员单位得210元。我们还有延期费。我们公司的培训部给会员单位培训业务员、客服、管理后台软件、合规培训、风控部,有的时候是我们去会员单位所在地培训,有的时候会到我们公司培训。会员单位的风险就是经营不善存在风险。

  利用平台交易买卖的贵金属有虚拟的也有实物,平台上有实物商城,可以点击这个进行实物买卖,但是需要提前下订单,我们公司通过山东黄金定制实物,下单需要提前7至15天。保证金存在每个会员单位自己的账户,但该资金能否出金,能出多少是由交易所平台自动结算的,这项资金的作用就是如果客户在交易中赚钱了,赚的钱就从保证金里出,如果客户亏钱了,亏的钱也会流入这个保证金账户。风险金的作用就是如果会员单位和居间商或客户出现资金的纠葛,比如居间商正常发展客户、交易、赚取了手续费,但是会员单位不按时将手续费款项返还居间商,那么就由核规部核实后,从风险金里拿出这部分补给居间商。要是会员单位和客户出现资金问题,也是这么办。居间商就是会员单位发展的给他们拉客户的合作单位或个人,居间商要到会员单位给客户开会,会员单位和居间商有手续费的分成。保证金是会员单位必须具有的,风险金是会员单位必须交给交易所的,两者之间没关系。风险值是有固定公式计算的,具体怎么计算我忘记了,培训师应该都知道。会员单位后台有风险值的显示,我们给风险值设了三个档位,风险值100%是正常,风险值在60%到100%也是正常范围之内,如果在60%到30%之内,需要会员单位补交保证金,如果低于30%,那么会员单位就不能接单,平台自动将客户下的单转到特别会员单位。

  我发展的会员单位厦门有2个,公司分配给我会员单位2个,一共是4个会员单位。公司对发展会员有奖励,发展一个会员,公司给1万元奖金。

  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有北京市东城区金融办审批的文件,还有一个工信部的批文。159号会员是由客户经理张某甲进行管理。

  38、证人刘某丙的证言证实,我在2014年4月24日去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上班的,我的职务是会员经理,负责会员单位与中心的签约和会员维护工作。公司有叫帅百华的人,都叫他帅总。公司有会员部,是负责会员单位的签约工作和维护工作。有企划部,是负责公司的宣传和参加活动。有客服部,是为客户服务的。有财务部、核规部、行政部,人员大约有25人。

  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是利用在网络平台上买卖中色金、中色银等贵金属。中色账户上的钱有会员单位每年36万元的管理费,还有客户交易时的手续费,还有客户下单以后没有进行交易的仓储费百分之五十。客户亏损的钱除了手续费和仓储费,别的都到了会员单位的账户里了。我发展了135号会员、155号会员、198号会员,还有后期接受的118号会员、138号会员、163号会员单位。公司对发展会员有奖励,单月发展一个奖励1万元,单月发展两个奖励4万元,后期交易时中心留存手续费提成百分之一或零点五,我的工资是每月扣了保险3500元。

  39、证人田某某的证言证实,我的职务是会员经理,具体工作是客服部给我那些有意向成为会员的资料信息,我电话回访,要是有意向成为会员的话,就跟公司的副总裁签合同,我主要就干这些工作。公司就是利用网络平台买卖贵金属,有黄金、白银、铜、铂、钯、还有美国原油。贵金属交易平台的名称叫中色金银订货平台,提供商是金网安泰,后台也是金网安泰维护的,公司这边的负责人是李某乙。

  北京市东城区金融办审批的,我见过电子版的批文,没见过原版的批文。北京市东城区金融办负责监管我们,原来接到一些投诉,金融办的说是要处罚会员单位,我们公司就会马上去处理。公司赚取的就是网络平台交易的手续费留存,跟银行手续费差不多。客户亏损没法控制。我就发展了一个会员单位,叫内蒙古中色投资有限公司。

  40、证人丁某某的证言证实,我在企划部,每天必须做的工作就是在电脑发微信订阅号,大标题叫新闻早餐,内容有中色试点,会员部的经理们给文稿让我们发到订阅号,行业新闻,在各类网站上将头条金融新闻转载,复制下来发到微信里,还有微博,从别的网站上转载一些金融类知识。发微信订阅号是用我们公司名字,即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名字注册的。

  我是在2014年3月3日来的。我们企划部三个人主要是以设计为主,我设计过我们公司的宣传册子,内容文字不属于我们,我们主要是排版,我还设计过商城,在商城的网站内设计金银条、金银纪念币的图案,分五六类,很多样品说是要制作样品,但是一直也没做过。我设计的商城叫中色商城,我们帅总让我设计的,我在网上设计的中色商城内有金银条、金银纪念币没有实物,帅百华说要做实物,但一直没有做。公司没有实物,是买卖网络炒作行情。

  41、证人张某丙的证言证实,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做黄金和白银制品,没有买卖的实物,我记得之前有过实物,是赞助体育比赛用的纪念品一类的。

  42、证人陶某某的证言证实,我是客服部的职员,我们针对会员单位服务,解决会员单位提出的一些遇到的问题,比如登陆不上或者会员开户遇到问题,如果遇到疑难,我们就记录后交给客服总监姚某某处理,一部分交给客服部经理尹某某处理。我没见过这些交易的实物,利用网络平台,实际上做的是期货,买涨买跌,止盈止损。

  43、证人侯某某的证言证实,我是公司的前台,主要是收发快递、文件签字、订水、打字复印、在招聘网上看简历、考勤。

  44、证人王某壬的证言证实,我是客服部的,主要是接听电话,回答一些问题,如咨询客户的开户和会员、代理等问题,还有软件登陆,软件方面的问题。公司从事的业务是通过网络平台买卖贵金属,有中色金、中色银、铂钯等,我没有见过实物,都是网络平台交易买卖,买涨买跌,建单。

  45、证人何某乙的证言证实,我是做客服专员的,主要是接听会员单位和客户的电话,解答会员单位和客户提出的问题。公司主要从事交易金、银、铜等贵金属,还有原油,在平台上叫中色金银贸易中心交易软件。没有看见过贵金属的实物。

  46、证人应某某的证言证实,我主要是负责发展会员单位工作,我一个会员单位也没发展,也正是这个原因,公司行政负责人孟非在我的试用期内已经给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了。

  在公司我没见过黄金和白银制品,我也没见过我们公司有黄金和白银制品的仓储地。

  47、证人葛某某的证言证实,2014年6、7月份的时候,帅百华是我们健身房的会员,有一天帅百华找到我说他要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个公司,注册资金2个亿,他让我自己在网上看中色,帅百华在健身房锻炼很长时间了,挺大方个人,我让我们健身房的另外一个人查过中色,说是做金银的,这个会员说能做金银,金银是垄断的行业,这个公司应该没问题。帅百华说还给我投保险,由于在北京办保险特别的麻烦,我就没办,他拿走了我的一张身份证,后来的事我就不清楚了。

  成立之前,帅百华让我在两页纸上签过字,说是免责的,我签了两页纸,签了两个名,现在身份证还在他那呢。我在公司没有股份或者投资,也没发过工资、分红。6月28日帅百华来健身房特别早,他对我说,公司里出了点问题,你是公司的法人,外地的公安肯定得来找你,你现在得请个假。我就问他,这个问题是不是很严重,我要请多长时间的假,帅百华说这事不严重,我正在处理,你只是公司的法人,和公司没有其他的什么关系,你只要请个假在家里呆两天就行了。帅百华对我说完之后,丰台区的警察又打我媳妇的手机,约我见面,我没有见他们。再就是我回到健身房的时候,我们公司里的经理又跟我说你们到店里找过我,我当时挺害怕的,我就和我媳妇商量要不要来报案,正好我今年的七月份有一个比赛,我就没来。

  48、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交易明细证实,账号为×××,2014年12月30日存入资金146000元,2014年12月31日支出146000元,2015年1月7日存入346000元,2015年1月7日支出346000元,2015年1月7日存入50000元,同日支出50000元。

  49、借记卡资料查询及鲁振宇平台交易明细证实,账号为×××,用户为鲁振宇;鲁振宇买入卖出情况、持仓明细、持仓盈亏情况、资金流水、平仓盈利、亏损情况。

  50、客户报表证实,平仓量、平仓价、平仓盈亏情况、建仓时间等。

  51、扣押文件、物品清单证实,2015年2月4日在王某甲手中扣押:手机一部(灰色小米)、现金772元(一百元7张,50元一张,10元一张,5元二张,2元一张),中国银行卡一张(×××),建设银行卡一张(6217002510002359412),工商银行卡一张(×××),工商银行卡一张(×××),钱包一个(棕色,长形,男士钱包)。

  2015年2月4日在王某甲手中扣押公文袋一个(白色、内有中色金执照等),工资表等(17张,工资表,业绩表等),人民币三十五万两千九百九十五元(卡取),营业执照、机构代码、税务证等(六张),授权书等(四个,带有红边,玻璃框)。

  2015年2月4日在王某甲手中扣押手机一部(黑色国维GD187A,带盒子IMEI:357889034311402),手机盒子一个(黑色国维GD187A,空盒,IMEI:357889035396527),手机一部(黑色国维GD187A,IMEI:357889030093749),手机一部(三普手机LY608,带盒子IMEI:355918030313286),手机一部(信得乐N96IMEI:865070000358587),手机一部(黑色sins板机IMEI: 868526000194642),手机一部(黑色HUAWELC2800IMEI:A0000014173441),手机一部(黑色诺基亚,用红色粘住),手机一部(黑色DRXIRNDX9188),手机一部(白色HYFEN/HYF868炫彩IMEI:860589003608503),手机盒子,半个(IPHONE5CIMEI:358538050943080)。

  2015年2月4日在安向阳处扣押:名片一张(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张某甲),银行卡二张(工商银行:×××,建设银行:×××),U盾一个(工商银行,序号:6261532813)。

  2015年2月3日在王某甲处扣押:电脑四十一台(黑色台式主机,未扣押显示器),笔记本电脑一台(苹果牌,银白色,带充电器),硬盘一个(白色读卡器带黑色硬盘),考勤册一本(蓝色外皮,内有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考勤表),黑色册子一本(黑色,带羽毛图案,识别码:6943333800487,内有公司公告制度,培训资料、电话号码等),绿色册子一本(绿色,A4强力夹,识别码:6921734953711,员工身份证,信息表),绿色请假本一本(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考勤表),日记本二十二本(印有NOTEBOOK字样),日记本九本(后侧印有田园牧歌字样),日记本三本(黑色外皮),日记本十本,彩色。

  52、春暖花开空间资料证实,来源于鲁振宇电脑内,春暖花开的QQ空间资料。

  53、公司内部资料证实,证据来源于王某甲公司电脑内,其中聊天记录摘自公司群聊天记录。包括:反战现货黄金客户的具体流程、黄金投资话术、黄金发展客户流程、技术部操作必须、公司介绍、国际现货黄金介绍、股票于国际现货黄金的区别;群内聊天记录。

  54、营业执照证实,中通泛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4年9月17日,法人代表为安向阳,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企业策划、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销售黄金制品、工艺品、首饰。

  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成立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负责人为王某甲;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55、调取证据回执证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林左旗支行于2015年2月26日出具:鲁振宇银行卡号×××

  91882217,该账户2014年12月31日单笔转出14.6万元,2015年1月7日分两笔转出34.6万元和5万元。转入方账号11-24

  0101040012359,转入方名称: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56、协助冻结、解除冻结财产通知书证实,2015年2月5日巴林左旗公安局已将安向阳在建设银行的资金34.4万元冻结。

  57、银行卡交易明细证实,被告人安向阳、王某甲、李某甲等人在建行、农行、工行等银行卡的交易情况,其中包括与中色金银的交易信息。

  58、赤峰信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定报告证实,159号会员总入金4214459.34元,总出金1068498.34元。收入总额2038702(截止2015年2月3日),收入类别:持仓净盈利555400元,平仓净盈利1029700元,留存手续费453382元,留存仓储服务费220元。

  鲁振宇交易亏损情况:鲁振宇交易总入金542000元,总出金31850元;平仓盈利51790元,平仓亏损443030元;持仓盈利41930元,持仓亏损27000元,支付手续费130500元,支付仓储服务费3340元,净亏损510150元,其中,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分得仓储服务费3340元、手续费68190元,共计分得71530元。159号会员单位分得手续费62310元,平仓盈利391240元,承担持仓亏损14930元,共计分得438620元。

  59、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证实,2015年7月31日在王某辛、张某丙处扣押各公司开户账户余款12个、公司财务账簿15箱、批复、测试报告、请示6份。

  60、发还清单、收据证实,2015年12月16日将510150元发还给鲁振宇,鲁振宇已于2015年12月17日收到上述发还的510150元。

  61、缴款书证实,上缴无主认领资金1585139元至巴林左旗财政局。

  62、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对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经营黄金业务行为性质相关认定意见的函(银管函(2015)23号)证实,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金银公司)非上海交易所或上海期货交易所会员,也非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批准设立和负责监管的期货经营机构,不具备经营期货业务资格。中色金银公司搭建网络交易平台,发展会员及代理商,采用集中交易方式,组织投资人进行中色金标准化合约交易,且在交易中采用了保证金制度。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银发(2011)301号)等规定,认定中色金银公司及其会员和代理商所从事的上述黄金交易行为属于非法组织黄金期货交易活动。

  63、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营业执照证实,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5日,法人代表为葛某某。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电子公告服务)(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8年9月30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限期限至2018年11月14日);销售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铂金制品、工艺品、首饰、收购黄金制品、道路货运代理、仓储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会议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组织文化交流活动(演出除外)。

  64、辨认笔录、照片及被辨认人身份情况说明证实,2015年5月4日,巴林左旗公安局侦查人员张华、王吉春,在见证人任某某的见证下,将12张男性照片整齐地排列在一张A4纸上,分别编号为1—12号,通过辨认,李某甲辨认出6号照片就是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给其培训的张某甲,其他人称不能认出。

  65、赤峰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赤公(司)鉴字(2015)第5010号、5011号、5012号、5013号、5014号、5015号、5016号、5017号、5018号、5019号、5020号、5021号电子物证检验报告及电子数据光盘证实,盈之丰周口、漯河业绩比拼详情,QQ聊天记录,2014年每天进步一点点,队员轮流开会记录,春暖花开(王娜)与鲁振宇的聊天记录,会议章程、术语,中色金银在线开户流程,中色金银-农行的出入金操作,交易员培训课程,西北黄金产品资料介绍,关于投资黄金方面的内容,加群广告,和股民第一次怎么交流,怎么刺激股民,销售的十大要求,应对客户的常见问题,股民被套如何回答,中色金银农行问题方案,建行常见问题,QQ解析取证报告,手机取证报告,承担记录,梁队长业绩表,月隐患汇总表,使客户加入的话术,常用理念的汇总,心态思路理念,出入金模板,检材照片,坚固系统的操作程序等内容。

  66、被告人安向阳的供述

  (1)、被告人安向阳于2015年2月4日的供述证实,我是从事黄金制品销售的,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是我的一个代理商,法人是王某甲。2014年11月26日我成为中色经营贸易中心的会员,我就可以发展这方面的代理商。王某甲经营的这个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是从2014年12月10日开始从事黄金制品销售代理商,我俩签订的合同。王某甲在和我签订合同之前就已经从事黄金制品销售,他那时候经营的不是我这个会员的代理商,是做的别的会员的代理商。我不参与王某甲的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但我十天八天的就去一趟,去了就是看看,不做什么。对员工没有过任何开会什么的,有的话也是我们没签合同之前,我经常去督促员工的业绩和给他们开会,自从我们合作以后我就再没有过这样的情况。王某甲是我表哥,我帮帮他,后来我们合作后我不那样了,是因为北京总部给开过会,我就不负责那些了,负责渠道了。渠道指的就是招代理商,只管招代理商,别的不管。会员总部在北京东十四条街五矿广场12楼,叫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给我会员的人是总部的副总裁,姓张。申请到的这个会员,是我拿着我名下的中通范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这些东西申请到的,中通范亚(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2014年10月份在北京东城区注册的。王某甲主要是平台推广,客户自己进行交易,利用网络进行宣传,我们让做的一个步骤就是网页制作还有网站的宣传和视频的宣传,王某甲是具体怎么操作的我不知道。

  投资方的钱是在平台上的,即使钱不在平台上,也会到中心总部的账户上,不可能到个人账户上,若到公司的账户上,这个问题我也解释不好,只能问中心总部了。

  (2)、被告人安向阳于2015年2月7日的供述证实,我是中通范亚公司的法人,我交给中色金银贸易中心100万元的风险金,这只是基本的,风险金的数量根据客户的钱数增加或减少,但最低不少于100万,还有每年36万元的会员年费。我成了会员后,注册了中通范亚公司,我发展了盈之丰作为我的代理商,盈之丰的法人是王某甲,我是副总,王某甲每月给我1万元的代理费和平台维护费,除了给我代理费和维护费外,盈之丰公司盈利提成我占60%,王某甲占40%。所使用的软件是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总部的官网上下载下来的,下载平台后,客户和谁交易,这是中心的事情,我也不太清楚。我们不能操作平台,但是后台的数据可以看,不能动。还有一个后台就是能够进行转账的,我和王某甲都能登陆,但我一直没登陆过,这个后台发挥的主要作用是中心总部将我们公司产生的客户交易手续费,返到我们平台上面以后,我们登陆平台后就能转到我们的个人账户上。交易手续费每笔是150元钱,中心总部留下79元后,返还给我们71元。盈之丰主要就是推广拉拢客户,具体情况是开始就是利用QQ进行资料完善,然后冒充30岁左右有气质的女的,加二、三十岁的男的做朋友,然后开始聊感情,慢慢的说起做黄金现货这事,对方要是感兴趣的话就让开户,然后存钱进行交易。公司给员工提成,客户投入1万元钱,按照交易的多少手进行提成,每手共计150元钱,中心总部提走79元,我们从71元钱里面提给员工14.2元,因为这种算法太繁琐,所以我们给简化了, 就按照客户开始的投入数直接给员工提成了,一万至十万新队员按照1000元提,老员工就是干够两个月以上的按照1200元提。我认为我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就是一种推广,QQ上不使用真实身份,也是推广,包装成女性针对男性的容易推广,那个年龄段的相对有投资能力,目的就是让客户知道这个可以赚钱。我发现短期投入的差不多都能赚,但长期的做这个最终肯定会赔钱。

  (3)、被告人安向阳于2015年3月14日的供述证实,我认为就是宣传推广我们中色公司的平台,就是用QQ包装后和客户聊天,然后客户投资我们平台。中色中心法律顾问也和我们说过,QQ聊天都不用真实身份,这样也不犯法的,那样的宣传推广比较容易些。听中心的讲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经营范围是允许进行网络黄金交易的,我与中色中心有协议。客户的钱,开始在他自己的网银里面,开始操作后就到了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账号上了,然后开始交易的,交易后的亏损和手续费都在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帐上了,第三方结算是建设银行和农业银行。风险金越高,承担的风险越低,说的是客户的资金不能低于客户的风险金的百分之五十,如果低于了这个标准,就爆仓了,然后客户就不能交易了,这都是中色中心定的。

  (4)、被告人安向阳于2015年3月26日的供述证实,坚固软件2013年我就开始做了,也是和做中色的差不多,开始做时没什么客户也没啥员工,尚某某和粱江源还有苏鹏飞。做坚固时办公地点也是在后来你们带走我们的盈之丰周口分公司那的办公楼,公司名叫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是李超。坚固的业绩做的少,改做的中色的。我注册中色的会员中通范亚,不直接开展业务,而是发展王某甲为法人的公司,这是总公司要求的,让我们做区间,不能直接做业务,只能发展代理商做宣传和业务。

  中通范亚注册都是注册公司代办的,有专门做这些的。那100万就是保证金,是固定的钱数,不动的。我名下的账户与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的银行账目往来都是王某甲操作的,多笔交易都是中色给的手续费,具体的我不清楚,都是王某甲知道这些怎么算,我不管这些。

  (5)、被告人安向阳于2015年3月27日的供述证实,我与中色签合同来,签了合同后成为会员才能进入人民大会堂开会,不然进不去,我后来也进人民大会堂开会了,当时讨论了些中国货币的发展,中央二台的一个两个字的主持人主持的会,说这个公司是国家工商总局批准的等等,在中央二台每个月都会采访中色中心的分析师等节目。

  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和我账户发生的业务有保证金,当时给中色100万保证金后,后来我需要钱,就提前申请想取出些保证金用,后来取出来多少我记不清了,我和中色申请是50万,我表哥王某甲知道,他操作的,后来他又往里入多少我也不知道。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没全部退给我们保证金,但保证金提前申请,批准就可以动了。员工发给客户的赚钱截图,每个员工都有一个模拟账户,截图都是从模拟账户上面截图下来的。技术部是给操作建议,员工有些说不出来,只有分析师更明白些。我们账户和中色中心的交易钱都是保证金的钱,公司从开始至今,赚取的所谓的手续费还没有给过我们,员工的工资都是借钱发的,我们根据提成比例先发的工资。

  (6)、被告人安向阳于2015年4月16日的供述证实,我与中色金银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章某某副总裁签订的合同,合同约定会员每年交36万费用,保证金之类的合同上面都没说,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姓姜的老师和张某甲给我们盈之丰公司培训的,王某甲、李某甲、尚某某、苏朋飞参加的培训,还有谁参加了我不清楚了。苏朋飞是我任命的渠道经理。

  (7)、被告人安向阳于2015年9月23日的供述证实,我的QQ号的名称是“懂得”,梁某甲是我们公司代理商的一个经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按照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意图去做的,其他的我就没什么要说的了,你们有证据就处理我,没有证据就拉倒。

  67、被告人王某甲的供述

  (1)、被告人王某甲于2015年2月3日的供述证实,我注册的这家“河南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做的电子方面的和贵金属方面的期货,我说的贵金属指的是金,也包括银,但是银我们没有做这方面的业务。具体操作过程就是我们的业务员和那些客户通过QQ去交流,让他们买黄金期货,然后我们会给他提供一个叫”交易盘面”的平台,让客户自己去操作,如果客户操作亏了,他的钱就亏在第三方平台上,第三方平台和会员单位结账,结完账后的钱到了我们提供的平台上后,我再把钱转到我的卡上,一张建行卡,卡的名字就是我的名字,密码是我和安向阳设定的。公司的员工到了公司后我们培训的,就是教他们与客户怎么去交谈,尽量的让他们去买,只有客户花钱去买,我才能把钱从平台上转到我的卡上来,我们的培训工作是由梁某甲负责。账号是我在互联网上的中色贵金属的网站上申请下来的,这个平台和我们给客户提供的交易平台是同一个平台,但是钱最后都能转到我刚说的这个在中色贵金属的网站上申请的这个平台上,别人也能去申请,但是他进去后,他的账户没有钱,因为没有人去交易,我的平台上有钱是因为我有职工在通过QQ联系客户,有交易,也就是有人往他自己的账号汇钱,再交易。公司普通员工有二十几个,经理有梁某甲、安向阳、苏鹏飞他们三个,队长有迟某某和刘某乙两个人。我直接管经理,经理管队长,队长管员工,每个队长下面有十多个员工。梁某甲和苏鹏飞的保底工资是2000元,安向阳的保底工资是3000元,经理的提成工资是从平台上转到我卡里的钱的百分之二,不论我进了多少钱,两个队长的保底工资我定的是2000元,如果下面的职工联系了客户,并且客户把钱汇过来,这样他们的工资就提到3000元,现在这两个队长的工资都已经是3000元了,也就是他们下面的职工已经让客户汇钱了,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激励两个队长,他们俩的提成和经理是一样的,也是百分之二。普通员工刚来一个月的工资是保底1300元,超过一个月的是1600元,普通员工的提成是如果客户汇的钱在10万元之内,我给他的提成百分之十二,汇10万到20万之间,提成是百分之十三,20万到30万是百分之十四,三十万以上都是百分之十五。第三方平台工作时间是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我们公司建了个QQ群,如果有人把钱汇到这个平台上,QQ群里就会有人发拍掌的图像,我就能知道了,我什么也不需要做,就等我们的分析师把分析的结果发给我们公司的职员,职员再把信息告诉客户,客户只要买了,他的钱就在平台上了,我就能把钱转到我的卡上了。我们公司的分析师是李某甲,他的工资是固定的,4000元到5000元之间,工资有浮动是看公司的效益。公司的提成工资是这样确定的,有的时候不知道职员究竟让客户汇了多少钱,我就得问一下,确认一下这钱究竟是谁的客户汇过来的,最后到平台上多少钱按我们事先说的提成方式给人家提成。公司一共有二部公用电话,这两部电话应该在我们公司前台的桌子上,那个办公桌是尚某某用的,她应该知道这两部电话的电话号码,因为有的客户执意要我们公司的电话,我们就留下这两部电话的号码给他,但是如果客户打过来,我们的原则是不接电话,因为和客户聊天的职员一般都是男的,但是在和客户通过QQ聊天的时候,职员都自称是女的,如果接电话的话,这事就露馅了。男性职工在和客户聊天的时候,都要说自己是女的,因为一般的男人都好色,他们容易上当,所以在职工起网名尽量要起一个女性化的网名,这个名字还要听起来稳重,不要太轻浮,说自己的年龄我都让他们说自己35岁左右,因为35岁左右的年龄也是人生中较为成功的年龄,这样客户也容易相信,才能把他的钱汇过来让我们去帮助他买我们所说的期货,只要客户把钱汇了,他怎么去买或是买什么基本上是听我们的,客户只要一买,我就能赚他的钱了。

  男性职员以女性职员的身份去拉拢客户,目的就是让那些好色的客户和我们的职员聊的快一点,相信我们的职员说的都是真的,让他们汇钱,然后我赚钱。安向阳是老板。2014年12月份成为安向阳的代理商,在我没成为安向阳的代理商之前,我和一个平台叫坚固的做了坚固的会员,叫什么我忘记了,我使用他的平台进行的交易,坚固的那个会员从中也会得到利润,具体多少我不知道。安向阳我们没合作之前,他经常给我公司的员工开会和督促业绩,就是帮我。

  (2)、被告人王某甲于2015年2月7日的供述证实,2014年10月份我通过融通会计师事务所,我找了一个姓赵的男子办的营业执照,相关手续都是姓赵的拿给我,他全权代理我办的。

  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周口分公司的营业范围有电子产品,注册资金是一十万元,都是我自己出资的,电子产品经营模式是电子商务模式,网上销售。公司自成立之日开始,稳定下来的大约有二十几个,其余不稳定的,干几天就走的,我也不知道有多少名。公司除了我以外,管理层还有梁某甲经理。公司成立以后,我招聘的他,招聘他的时候,感觉他挺有能力的,我就聘用了他,他在公司里主要负责培训工作,培训员工说话,培训员工怎么与网友交谈,就是普通的QQ网上聊天,聊熟了以后,首先询问客户是不是有了解期货黄金的意向,如果没有就放下,慢慢再培养。如果客户有意向的话,就让员工给客户发中色的官方网站,让客户自己先了解一下,让客户在官方网站上下载一个盘面,先了解一下,客户想购买现货黄金的话,在官网上自己注册一个会员的账户,在注册的同时,后面如果没有绑定银行卡或者开户账号的话,就不能交易,客户想交易必须绑定,等客户绑定以后,客户自己在官网上下载的盘面上进行交易,客户在最初不太懂行情,我们提供些行情指导,至于客户买与不买主要看客户自己的意愿,其实我们也是在赌,如果客户买了以后赔了,我们就赚了,如果客户买了以后赚了,我们就赔了。中通泛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是100万,安向阳出资了三十万左右,其余都是我出资的,有不少都是我借的。中通泛亚公司是2014年11月份注册成立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都在安向阳那呢,安向阳是我姑姑家的亲表弟。

  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里有一个内蒙古赤峰市叫鲁振宇的客户,是王某乙负责联系的,鲁振宇投了大概有40万到50万之间。鲁振宇投的钱,我得到了35万左右,其余的钱在第三方平台上,没提出来呢。这个第三方平台上的钱,除了我别人提不出来,但是中色有权限不让我提钱,因为这个平台还需要经营。

  (3)、被告人王某甲于2015年2月12日的供述证实,公司提供给客户的交易平台,是中色金银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给我公司的交易平台。规定不允许代客理财,我们公司没做到,我公司挣的是佣金,在成立公司之前安向阳就和我说,公司是正规的,是做现货黄金的,我们一起做吧,当时我就同意了,我们是2014年11月份开始注册的中通泛亚公司,当时我出了45万元,是当保证金使用的,因为保证金要求是100万元,还有中色金银贸易有限公司要30万元的年金,所以剩下的都是安向阳出的,法人代表是安向阳。客户的钱由中色金银公司、安向阳的中通泛亚公司和我注册的盈之丰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分,我们公司得40%,他们两家怎么分我不知道,从开始做到现在我一共分了20多万。 客户把钱汇到中色金银公司提供的交易平台上以后,只要客户亏损我们就挣钱,客户要是挣钱了,我和安向阳就亏钱,中色金银公司就会从我们的保证金上扣钱。客户有两种选择,买涨或是买跌,只要是买对了就能挣钱,买错了就要亏钱。

  (4)、被告人王某甲于2015年2月27日的供述证实,几年前我从网上知道有这个东西的,说这个挣钱,后来安向阳找到我,和我说北京有一个正规的平台,需要保证金100万,我就弄了些钱投了进去。之前是安向阳做的坚固,后来转到我手里的。我给安向阳发工资,每个月工资一万元。公司的盈利按照佣金进行分配,我俩四六分,我四,安向阳六。 佣金就是盈利的,佣金是投资的客户投入钱决定的。我后来又注入资金,注入风险金越多,我们风险就小。客户投入的多少,如果盈利的多的话,比方说我们注入了100万,客户盈利了100多万,那时候我们就爆了,这时候我们的上家,就是超级会员,超级会员就会接手了,挣钱也是归超级会员赚了。公司盈利是中色金转到安向阳的中通泛亚,安向阳再转给我。安向阳是中色金的159号会员,中通泛亚是安向阳注册的公司,我是安向阳会员发展的类似代理。李某甲是我招聘的,他分析数据,把分析结果发到客户群里,给的客户建议,最终是想让客户亏损,因为只有他们亏损了我们才盈利。我们能看到所有客户的出入金情况。安向阳汇给我的三十万钱是客户交易,我们盈利的钱。

  ( 5)、被告人王某甲于2015年3月14日的供述证实,风险金越高风险承担的越低,因为这东西有百分之六十的风险预警,有爆仓的可能,所以说风险金越高我们承受的风险就低。

  (6)、被告人王某甲于2015年3月26日的供述证实,从开始至今,公司赚的钱没清算,都在我卡上面,其中一张卡几万元钱是我自己的钱,另外那张卡的几十万是给员工发工资的钱。发工资的钱是在中色的后台上结算出来的,咋算我不清楚,是安向阳账户和中色后台绑定了,必须先到安向阳账户上面,然后安向阳再转账给我。公司的保证金或风险金在中色中心的平台上面。这些钱是会浮动,达到风险值时再加注金,注金都是安向阳操作,还没出现过这情况,因为客户不多。

  (7)、被告人王某甲于2015年3月27日的供述证实,我们和中色金银贸易中心账户的银行往来,我操作过两次对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业务,两次是注入风险金的钱,因为公司出现风险了,我注入了两次,每次20万共计40万元钱抵御风险,后台有个预警提示,就是公告,说达到风险了,需要加注入风险金。公告是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发的。

  68、被告人梁某甲的供述

  (1)、被告人梁某甲于2015年2月3日的供述证实,我在58同城搜附近的工作,我发现上面有一个网络销售招聘的广告,上面写着每月工资3000-5000元,有双休和法定节假日休息,每天八小时,定期旅游等等还有挺多的,我看了以后就到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与八一路交叉口东北角商务大厦13楼,当时负责招聘的是安向阳,他说这份工作是利用网络的QQ投资我们的产品,我说这不是骗人吗?他说要是觉得骗人可以不干,后来我说明天来试试吧,从那以后我就在那上班了。当时安向阳说我们是做的现货黄金,开始他给我两个空的QQ号,又给我一些女的照片,然后让我把资料完善了,第二部就让我加好友,专门加那些30-45岁之间的男性,加了以后就开始聊天,我们闲聊感情,慢慢的说起做黄金期货,然后就是开户,对方往账户上存钱,接下来我们教他们怎么交易,有的远程操作,他们会了以后就让他们自己买卖,我们给建议,最后按照他们存了多少钱,最终赔了多少钱,我们再拿提成,干了有一个多月,我就当上了队长,我们慢慢的也发展新人,来了新人以后我随机的带新人,教新人都是安向阳教,后续的由我管理,基本上不做业务了,又干了半年左右,也就是2014年12月15日我提成了经理直至现在,做了经理以后我就不做业务,就是日常管理了。

  我使用的QQ号码和名称,一个叫懂得珍惜,一个叫风铃儿。就是冒充30岁的女性,然后随机加各地的30-40岁左右的男性,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客户投资我们的产品。我们有个网址(www.zhongse.com)让他们在里面下载,看行情的那个软件叫一键通,交易的那个叫订货软件,这个软件有两个,其中有一个是假的,就是让那些投资的男的练手用的,熟练交易了以后再使用真的进行交易。钱开始存到开户人自己的账户里面了,后来交易时我就不清楚了。这些软件有后台,但我从来没见过,老板也不让我看。安向阳、王某甲还有尚某某都能看,可能他们带的那些人自己也会吧,公司的一半人都是他们带的自己人,能不能操控后台我真不知道,安向阳说这后台没有人能操控。投资的结果基本上都是赔差不多没钱了,个别的赚,但很少,基本上都是几天或者一个月左右就没钱了。开始说每个月工资三五千,实际上每个月保底工资1500元,其他的是提成,按照我们拉进来的投资人投入的多少钱给我们提,也有时候是按照进入人的赔钱数给提成,比例是按照投入数的四分之一点五,也就是一万元钱提1200-1500元不等,1万-10万按1200提,10-30万按1300提,30-50万按1400提,50万以上按1500提,投入的钱和赔的钱越多,提成越多。公司有26人,老板是安向阳和王某甲,安向阳负责业务和督促等,王某甲负责财务和结算等后勤方面的,我是经理,负责管理队长,抓业绩,尚某某是前台,文员、客服,主要包括面试等零杂的活,开始负责接电话,后来烦了不接了。两个队长,一个叫刘某乙、一个叫迟某某,主要负责管理队员和日常中的小事,抓队员的业绩。刘某乙的队员有孙彦斌、杨某某、彭某某、周某某、陈某某、朱小军、王菲、蔡某某,一个姓懂的,乔一博,何某甲。迟某某的队员有龙文平、王建、党会、王凯新、王某乙、刘某甲、张某乙、杨文娟、康某某、王某戊、汪某某,还有一个姓王的。

  王某乙那单50多万元的情况,开始时候我不知道王某乙是怎么联系上的,听说是个公务员,只知道2014年12月底,那个男的第一次存了10多万元,过了没多长时间,又存了一次,39万多元,后来王某乙把客户删了,那个男的又加的,王某乙就开始维护他,然后就让他再存钱,让他往回捞本,后来别的我就不知道了。每次投入50多万元的那个人打电话,自从尚某某不接电话后,都是杨文娟接。

  我们使用的平台是否正规我不知道,我们都认为是正规的,因为老板他们开始就说这些都是真的,是不能控制的,安向阳还和我们说,这个现货黄金开幕会是在人民大会堂开的,还观看了三军仪仗队,后来安向阳还给我们看了他开会戴的胸章,和他在人民大会堂和军人合影的照片,我也在网上查了,各种的都和网上对上的。

  2014年的下半年,工商局的到我们那检查营业执照的事,后来老板安向阳安排好了,说没事了,我们就更相信公司了,交易的相关手续我就不知道了。安向阳说北京有个总部,有黄金现货,只不过我们做的是将现货放在网络上以P2P形式销售的,就和淘宝差不多,也可以兑换现货。开始的时候确实觉得不正常,但是后来我看身边的都这么做,尤其看老板做的很好,越来越更加相信没问题了。

  (2)、被告人梁某甲于2015年2月7日的供述证实,我们公司的老板是安向阳,我是通过58同城搜到的。王某甲是管财务的,我们都叫他楼哥,也叫楼子。

  (3)、被告人梁某甲于2015年3月2日的供述证实,我就用了两个QQ号码,一个叫懂得珍惜,一个叫风铃儿。另外我们公司的员工也是经常换网名的,但是我没有换过,其他的员工用没用过我的网名我就不知道了,网名都是通过百度搜索出来的,我的两个网名都是以女性的身份在网上和男性聊天的,也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吸引客户。我用这两个网名有2个月的时间,大约是在2014年6月至8月期间,后来我就成了管理人员。

  我记得第一次给我发工资的时候,我是在干了15天时发的,给我发了2500多元钱,第一个月的最低工资是1300元,这样一算我第一次的提成钱是1850元钱,我在盈之丰公司工作期间一共挣了1万多元不到2万元提成钱。

  我刚进公司的时候用的一个叫坚固的平台,到2014年12月末的时候换的中色金银的平台,当时老板说,我们之前用的是国外的,现在用国内的了。

  (4)、被告人梁某甲于2015年3月14日的供述证实,当初没觉得,现在回想,觉得公司从招聘上说的就模糊,还有就是公司的牌子,再就是老板给我们看的期货交易许可证等三个证书现在估计也是假的,营业执照工商局也查过,后来不了了之,还有就是培训时安向阳说新的平台按照客户入金后交易的手续费中提成,然后有人问客户入金又取出咋算,西华的那些人里面有人就说,当然是得客户赔钱给提成了,别的我就不知道了。当初我们使用中色中心平台的时候,安向阳说北京来了一批人要进行培训,里面有老师有客服,选择在漯河的公司培训,周口的公司尚某某去培训的客服,苏鹏飞负责学习后台全方位的,郭磊去学习的也是后台,但不知道是什么,因为每个后台都是不一样的,都有各自的权限。李某甲去学习的技术分析,安向阳还有另外一个网名叫阳光,里面是联系维护网站,修改网站图品等,苏鹏飞能登陆这个号进行联系,他们利用QQ联系的还做了中通泛亚的网站,就要接近做完的时候,你们警察就把我们带走了。

  (5)、被告人梁某甲于2015年9月23日的供述证实,公司里有4个QQ群,有公司交流群,是整个公司的交流群;有队群,就是每个小队的交流群;有技术交流群,是老板、财物、技术分析师和技术分析师的两个手下,客服、经理、队长。业务交流群,有老板、经理、队长和人事。我在这些群里的称呼叫佳楠。

  鲁振宇这个客户我知道,因为鲁振宇亏损的比较多,我们公司的人都知道,我看过网名和鲁振宇的聊天情况,我给王某乙发过赚钱的截图,是鲁振宇向我要的,当时发的是王某乙QQ号的身份赚钱的截图,这个截图是我向技术员要的,或是从公司交流群里找到的。在鲁振宇这个客户的问题上,当时公司的老板安向阳单独找过我和队长刘某乙、迟某某开过会,也和我私聊过,安向阳的中心意图就是这样的大客户,不能让赔的太快,要让他慢慢赔,所以在王某乙或是队长刘某乙、迟某某找我问一些关于鲁振宇客户事情时,我就按着安向阳的意图去答复他们。

  公司的分析师是李某甲,李某甲的手下还有李超和杜飞。

  69、被告人李某甲的供述

  (1)、被告人李某甲于2015年2月4日的供述证实,王某甲介绍我到这个公司上班的,这家公司是做黄金现货的。我负责公司的黄金现货行情技术分析,具体就是每天根据一些财经网站的资料,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分析大盘的走势,还有买卖点,分析完以后我发给公司有需要问的业务员。业务员对黄金现货交易方面的知识,只是会点皮毛,有经理和队长的培训,教给他们怎么包装还有聊天、交易。开始就是用QQ号把性别改成女的,传些女的照片,就开始加男的聊天,每个人聊的都不一样,主要看对方的爱好,对方问是干什么的时候,就说是做黄金的,其中一部分没兴趣的就不怎么聊的,感兴趣的就继续聊,接下来就开户,教给他们交易,他们就自己交易了。投资的人将钱存到第三方银行,就是农业银行或建设银行,然后就是和交易软件进行交易。我们用的是文华财经做的中色贵金属交易系统,还有一个交易用的订货软件,这两个软件都是北京中色金银贸易公司给的。投资的这些人将钱投入到公司后,最终基本都是亏的多,造成亏损的原因有时候是因为买的仓位太多,还有就是趋势反向,做反了,再就是意外。鲁震宇这单是王某乙做的,别的我就不知道了。

  (2)、被告人李某甲于2015年2月7日的供述证实,我们公司叫郑州盈之丰科技有限公司,我是通过王某甲介绍我到这个公司上班的,公司是做黄金现货的。我负责看公司后台,盈利或者亏损向经理汇报,还负责公司的黄金现货行情技术分析,具体就是每天根据一些财经网站的资料,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分析大盘的走势还有买卖点,分析完以后我发给公司的经理和底下的队长。

  (3)、被告人李某甲于2015年3月14日的供述证实,是王某甲找的我,开始让我做业务员,我做不来,后来就把我弄到公司外面技术部做分析了,作用就是业务员没有我懂得多些,通过我,业务员和客户交流,显得更内行,公司找我啥目的我也不知道。我好几次不想在那干,要走,因为我觉得我们付出也没干啥,拿工资我觉得欠王某甲人情,我俩是同学,关系挺好的,我现在就想回家。

  (4)、被告人李某甲于2015年4月16日的供述证实,我参加中色金银贸易中心的培训,在漯河培训的。参加培训的还有安向阳、王某甲、尚某某、苏鹏飞,安向阳开始在了,后来他就没在,我们一直都在了,针对性的对我们培训,尚某某是前台,我是后台数据方面,苏鹏飞他们培训啥我也不知道。培训我怎么进入平台和后台,我们有个预警系统,系统达到60%风险值后,我们就得进行平仓,培训我们进行对冲,但至今一直没有出现过风险值,还有一些业务员也培训了,主要培训用QQ加好友,然后加群,找客户投资。培训由中色金银贸易中心姓张的,还有一个好像叫蒋秀民(姜某某),四十多岁,在百度上应该能收到他的讲座。

  2014年4月末我去上班的,当时我是做业务员,我去时只有安向阳、梁某甲、尚某某、苏鹏飞还有两个业务员,后来到八月份招的业务员多了,我就没地方了,后来我被培训的分析师,看大盘还有后台数据,做了老师。

  (5)、被告人李某甲于2015年9月23日的供述证实,我在公司主要发操作建议,还有就是看到公司有风险进行控制。我之前从事这些也懂些,根据看行情大盘,还有就是其他的金融界的,我有时候觉得和我看的差不多,我就把这些复制后,有时稍微改动后分析行情涨跌,发给公司的业务员,让客户进行买卖。我发这些操作建议的目的是让客户亏钱,我的初衷不是这样的,2014年12月份,公司新上的中色这个平台,我就预料到这样肯定早晚得出事,因为我知道客户赚钱就是赚的公司安向阳的钱,如果亏钱,就亏给安向阳了,这就是在对赌,当时安向阳还让我入股,我没钱,再说我看他这样做我也不可能入股。后来操作的时候,我反向的让客户进行买卖,顺从了安向阳他们的意愿去做了,现在我也不想推卸责任,我确实是指导客户反向操作了,开始的时候因为考虑到公司平台的资金只有100万左右,客户交易多的时候资金比公司多,担心风险,还是少量的仓位操作,后来安向阳说没关系,可以重仓,我就寻思,如果公司出现爆仓,和我的责任也就没那么大,做了一段时间,我曾经好几次提出不干了,安向阳他们没同意,让我继续留下帮他们,我们当时也是碍于情面,就做到现在了。公司进行这样的操作,安向阳、王某甲、梁某甲还有队长应该都知道,包括队员应该也知道,后期都成很明了的事情了,都奔着让客户亏钱去做。安向阳说过,因为安向阳花钱雇我们,客户如果赚钱赚的是公司的钱,安向阳不可能雇我们花着钱,然后让客户再赚他的钱。客户赚钱赚的是安向阳的钱,我觉得队长以上的人都知道,迟某某、刘某乙、王某甲、梁某甲我们都知道。我们的QQ群里都有聊天的记录,意思就是让客户去亏钱,大家都知道。梁某甲和刘某乙、迟某某和带客户的业务员应该都远程操作过,起码的帮着客户安装软件之类的,这个具体的我不确定。

  截止2015年1月底,我看平台上面有170多万元钱。我记得当时我发现鲁振宇在两天不到的时间里四十多万元就没有了,我还挺震惊的,换谁都得疯,我就问谁操作的,迟某某说是他操作的,但他说是梁某甲让他这么做的,后来我还把这情况在QQ聊天群里也和安向阳说了。QQ群里我叫破浪,安向阳叫懂得,梁某甲叫佳楠,迟某某叫大鹏,刘某乙叫啥我记不起来了,很多人使用的都是真实的名字。

  梁某甲和迟某某、刘某乙在公司就是带领队员做业务。

  70、羁押时间证明证实,被告人安向阳、王某甲、梁某甲、李某甲分别于2015年2月4日至2月6日被临时羁押在河南省周口市看守所。

  71、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安向阳出生于1989年5月4日,被告人王某甲出生于1983年9月13日,被告人梁某甲出生于1992年11月18日,被告人李某甲出生于1984年2于17日,均已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

  72、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前科证明等证实,被告人安向阳、王某甲未发现违法犯罪记录。

  73、西华县娲城办事处周庄居民委员会证明一份证实,被告人王某甲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安向阳、王某甲、梁某甲、李某甲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期货交易业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安向阳、王某甲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梁某甲、李某甲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梁某甲、李某甲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安向阳、王某甲庭审中能够自愿认罪,且赃款已被公安机关追缴,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安向阳的二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安向阳系初犯、当庭认罪、受害人鲁振宇的投资款已得到赔偿等,应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但辩护人毛远征提出的被告人安向阳具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认为,案发后,被告人安向阳并未主动投案,且到案后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不符合自首的条件,故辩护人提出的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王某甲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王某甲应为从犯的辩解、辩护意见,本院认为,从注册公司的出资、盈利分红的约定以及在非法经营中分管财务等事实看,被告人王某甲均起到主要作用,应为主犯,故对上述辩解及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但被告人王某甲系初犯、当庭认罪、受害人鲁振宇的损失得到退赔,应予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关于辩护人提出的对被告人王某甲应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本院认为,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宜判处缓刑,故对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梁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梁某甲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且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又是初犯,应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但提出应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纵观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宜判处缓刑,故对该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李某甲的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李某甲是从犯、如实供述,犯罪情节属于显著轻微,应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认为,鉴于被告人李某甲是从犯、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从轻处罚。但被告人李某甲在共同犯罪中,并不属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其在供述中称:后来操作的时候,我反向的让客户进行买卖,顺从了安向阳他们的意愿去做了,现在我也不想推卸责任,我确实是指导客户反向操作了。从该供述以及其他证人证言可以看出,导致客户赔钱与其有一定的关系,故辩护人提出的犯罪情节属于显著轻微,应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犯罪时所使用的作案工具应予没收,违法所得应予追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安向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

关于如何在老婆手机上监听的信息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2月4日起至2018年2月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二、被告人王某甲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2月4日起至2017年8月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三、被告人梁某甲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2月4日起至2016年6月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四、被告人李某甲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2月4日起至2016年6月7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纳)

  五、作案工具----电脑、手机等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 判 长 王 华

  审 判 员 黄佳磊

  人民陪审员 格日乐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张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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