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做有限合伙人,创业人股权代码
创业公司常见的股权纠纷,大概是这样的:
一家创业公司的三位合伙人,,老板,付了50万,二胎,30万,三胎,付了20万,,并同意“多少钱就付多少股”。.
在公司中间,,'s二胎和老板的三胎不同意,离开,,于是问题就出现了——当时二胎支付了30万元,这占了公司30%的股份。,?怎么样
第二,当然不同意撤回,的理由很充分:
第一,,'s 30%的股份是他自己用30万的真金白银买的。,从,.撤军是不合理的
第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股东离职后必须退股。,已经从,.非法。.退休
这时,'s的大哥和三儿子都傻了。,,他们真的没有理由拿回二儿子的股权!但是,,如果公司变得有价值了怎么办?,'s二胎回来说这个公司30%是他自己的。,和,?怎么样
最后,,的创始人陷入了无尽的泪水,迫使,投资者因股权纠纷不敢投资.
风险投资公司,在。.去世
这时,当,'s大哥和三儿子看到股权撕不出来时,,干脆想了一个“破罐子破摔”的办法:把另一家亏损的公司,,交给老人在,,做赚钱生意,他新成立的公司做。和,.
这种情况很可能造成公司资产转移,这种情况很有可能造成转移公司资产,甚至成为刑事犯罪!
初创公司,再次在。去世。
通过,,的上述例子,我们可以大致窥见大多数创业团队股权分布的特点:如果合伙人出钱,他们不会在意,未来是否会继续参与这个项目;只有股权进入机制,,没有调整机制,,没有退出机制,。.
因此,因此,创业公司股权设计的核心重点是解决两大问题-
*如何划分?
*如何退货?
# 1.股权如何分配?
1/股权和职能的关联
例如,,假设创业公司的三个合作伙伴,,,一个负责内容,,负责技术,,负责销售,,,也有类似的资质(这也是大多数创业公司的标准组合)。此时,应该如何分配股权?
大原则是,,'s的技术研发是一个相对长期的过程。,和销售通常只在公司成立时带来短期的资源效应。,和市场功能介于两者之间。。.
所以,
/strong>对于这三种职能的股权分配,应该按照各自职能的综合效应,由高向低依次排序为――技术、市场、销售。
依据此,我们还可以延伸到运营公司过程中的激励比例问题,如下表:
注意,以上设计适用于单创始人结构,即在具有多个创始合伙人的情况下,确立一个核心创始人,然后由其组建职能健全的团队。
创始人应当具备极强的战略规划能力,并集中指挥,使整个团队的执行保持高效;不建议树立多个多核心的创始人结构,届时,团队的股权分配和协调配合将会变得十分低效。
2/企业股权结构的三种模型:
第一种,绝对控股型
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三分之二以上,即67%的股权,合伙人占18%的股权,预留团队股权15%;该模式适用于创始人投钱最多,能力最强的情况
。 在股东内部,绝对控股型虽说形式民主,但最后还是老板拍板,拥有一票决定/否决权。
第二种,相对控股型
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51%的股权,合伙人加在一起占34%的股权,员工预留15%的股权。这种模型下,除了少数事情(如增资、解散、更新章程等)需要集体决策,其他绝大部分事情还是老板一个人就能拍板。
第三种,不控股型
这种模型的典型分配方式是创始人占34%的股权,合伙人团队占51%的股权,激励股权占15%。这种模型主要适用于合伙人团队能力互补,每个人能力都很强,老大只是有战略相对优势的情况
, 所以基本合伙人的股权就相对平均一些。
这三种模型里面有几个特点:
首先,投资人的股份没算在里面。
预留投资人股份存在很大的问题。假设创始人预留20%股权给后面的投资人,投资人从他手里买股份,这就叫“买老股”。从法律关系上来讲,这是投资人跟创业者个人股份之间的关系,不是跟公司之间的关系。这个钱进不了公司账户,而成为创始人个人变现,不是公司融资。而且,一旦创始人卖老股,投资人出很高的溢价进来,创始人马上就面临很大的一笔税。
所以,不建议一开始给投资人预留股份,可以进来以后大家共同稀释。
那么激励股权为什么建议预留呢?
主要原因是能充当调整机制。比如,很多创始人刚开始创业的时候,找合伙人其实没多少选择余地,觉得凑合就一起干了。但是过了段时间,发现这人能力不行,此时,预留的部分就能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早期股权分配不合理,这时候就可以调整一部分到代持的老股里面去。如果后面有新人参与进来(不管是高管、合伙人还是员工),也能通过预留股权去处理。
3/股权控制方式
纵观国内外上市且发展良好的互联网公司, 创始人占股20%左右是较常见的情况。 这种情况下大家就会考虑,公司的控制权会不会出问题?
事实上,不是说只有控股才能控制公司,不控股的老板也能控制公司。这里就牵涉到几种控制方式:
第一种,投票权委托
最典型的是京东。京东上市之前烧了很多钱,刘强东的股份很少。所以,京东对后来的投资人都有前提条件,就是把投票权委托写好――
刘强东在上市前只有20%的股份,但是有50%的投票权。
第二种,一致行动人协议
简单来讲就是,所有事项先在董事会内部进行民主协商,得到一致意见,否则就以老大的意见为主。
第三种,持股平台
针对于有限合伙。老板可以把合伙人、员工的股份放在员工持股平台上,以此把合伙人跟员工的股权全部集中到自己手里。
因为有限合伙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即使只持有万分之一的股份,这个持股平台里面的股份也都是他的,他可以代理有限合伙的权利。而有限合伙人主要是分钱的权利,基本是没话语权。
第四种,AB股计划
AB股计划通常是把外部投资人设置为一股有一个投票权,而运营团队一股有10个投票权。例如刘强东一股有20个投票权,所以他总够有将近90%的投票权。
# 二、退出机制
设置激励机制基本已经是大部分创业公司的共识,但是事实上,大部分的激励机制的效果都不好。原因在于,公司最后有两条路,要么上市,要么被收购,但是这对大部分的创业公司来说概率都比较低。如果不设置合理的退出机制,将无法适应创业公司频繁发生人员更迭的情况。
因此, 事先约定科学的退出机制,将直接解决开头案例中提出的员工离职问题。
为此,我们有四点建议――
1/创始人发限制性股权
限制性股权简单来讲,第一它是股权,可以直接办理工商登记;第二它有权利限制,这种权利限制可以四年去兑现;而且中间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一个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回购,这就叫限制性股权。
限制性股权的限制就在于,分期兑现,公司可以回购。
无论融资与否,上市与否,都需要套用限制性股权。
比如说,创始合伙人早期只掏了三五万块,拿了20%的股份,干了不到半年,公司做到五千万或者一个亿,谁都不希望看到他仅靠一点贡献就拿走一大笔钱。所以我们建议大家拿限制性股权
2/股权分期兑现
分期兑现有四种方式:
第一种是约定4年,每年兑现四分之一;
第二种是任职满2年兑现50%,三年兑现75%,四年100%。这是为了预防短期投机行为, 小米的员工股权激励就是按照这种模式的 ;
第三种是逐年增加,第一年10%、第二年20%、第三年30%、第四年40%。也就是干的时间越长地兑现得越多;
第四种是干满一年兑现四分之一,剩下的在三年之内每个月兑现48分之一。这种以干满一年为兑现前提,后面每到一个月兑现一点,算得比较清。
这几种模式对团队来讲是不同的导向,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3/约定回购机制
股份约定回购机制的关键是回购价格定多少。
有些公司一开始约定,如果合伙人离职,双方按照协商的价格回购。所以这里面有几种模式:
第一种,参照原来购买价格的溢价
比如说他原来花10万块买了10%的股,如果到了两三倍,那一定得溢价。
第二种,参照公司净资产
假如公司干到第三第四年的时候资产已经有一个亿了,这时候要是按照人家原来购买价格的溢价,那么人家干的这几年都白干了。所以对于此类重资产企业,可以参照净资产来定。
因为回购是一个买断的概念,相当于把对方未来十几年的财富都断掉了,所以从公平合理的角度还得有一点溢价。
第三种,参照公司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折扣价
回购为什么要打折呢?基于几个考虑:
* 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资本本来就是投资公司的未来。5千万、1个亿的估值是认为未来公司值这么多钱,但这个估值是可变的,并不代表你离职的时候就是这个价格;
* 从公司现金流角度,如果完全按照公司估值,那公司现金流压力很大;
* 从公司团队的导向出发,这个导向就是引导大家长期干。这里面用什么价格是以公司的具体模式为依据的。
第四种,做好预期管理
退出机制怎么去落地?首先要在理念层面达成共识,之后再谈硬梆梆、冷冰冰的规则。
理念层面是大家先沟通到同一个层面,比如:
谈好是基于长期看,还是基于短期投资?
未来这个公司能不能做成?能走多远?能做多大?确定好主要贡献在于长期全职出力。
如果股份不回购对长期参与创业的股东是不是一个公平合理的事情?
总之,所有合伙人要同一套标准,游戏规则值得所有人尊重。只有在理念层次沟通好了,才能够平和理性地去谈具体的规则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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