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资产有限公司,安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083股票简称:剑桥科技公告号。Pro 2020-097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宁波安丰何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何忠”)、原股东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IPO”)、杭州安丰陈语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陈语安”)和宁波安丰领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丰领先”)均为同一管理人控制的企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047,299股,占252,220,566股,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股份及2017年、2018年、2019年增加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股份,安丰何忠、安丰领先所持股份于2018年11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安丰豫园所持股份解除限售上市
集中降标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Pro 2020-072)。安和中、安丰陈语安、安丰领先计划在履行股份减持预披露义务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金额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若计划减持期间存在分红派息、股份要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及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
集中降标计划进展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安丰何忠、安丰陈语安、安丰领先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是从资本公积到股本。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丰何忠持有公司股份1,655,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6%;安陈语安持有514,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安峰持有877,4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5%。
上述减排实体中有一致行动者:
二.集中降标计划实施进展
(1)股东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原因如下:
一半以上的还原时间
注:截至2020年12月11日,安丰何忠持有公司股份1,655,3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6%;安陈语安持有514,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安峰持有877,45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5%。
(二)本次减持是否与股东此前披露的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否
(3)上市公司是否在减持时间间隔内披露高交付或筹划并购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安和中、安丰陈语安、安丰领先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
三.集中降标计划相关风险预警
(1)减持计划实施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如实现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和具体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3).
安、安元、安奉贤及其实际控制人阮志义先生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股票代码:603083股票简称:剑桥科技公告号。Pro 2020-096
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IPO”)前股东香港中智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控股”)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53,4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2,220,566股,下同)的4.42%。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及2017年、2018年、201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划转的股份,已于2020年11月划转。
月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1)。HK
Holding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1%;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11%,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1日,HK
Holding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2,522,1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
注: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Cambridge Industries Company Limited与北京康令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无变化。
HK Holding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 HK
Holding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