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案主犯张维平终审死刑 梅姨仍下落不明
央广网北京12月30日消息(总台央广记者李行健)今年3月26日,备受关注的申聪等9名儿童被拐卖案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广州市增城区法院二审开庭,法院宣布择期宣判。申聪的父亲申军良29日收到了本案的二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广东省高院维持了一审的刑事判决结果,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被告人张维平、周容平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广东省高院还支持了申军良等人提出的部分民事赔偿要求。
申军良向中国之声表示,被这伙人贩子拐卖的9名儿童,目前已找回6名,希望能找回更多孩子,希望“梅姨”早日归案。
广东省高院的二审判决书显示,经查,张维平在2003年11月至2005年12月两年多的时间内共拐卖儿童9名,对被拐卖儿童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害性极大,给当地群众的安全感造成极大危害,应予严惩。张维平曾因拐卖儿童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张维平具有供述部分同种罪行、指认犯罪现场和提供线索帮助找寻被拐儿童等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审判处其死刑,体现了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罚当其罪。
广东省高院维持了一审的刑事判决结果,因犯拐卖儿童罪,周容平被判处死刑,杨朝平、刘正洪被判处无期徒刑,陈寿碧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一审判决书中曾提到,被告人张维平通过刻意搭讪结识被拐儿童的家人,趁其不备抱走小孩,并贩卖牟利。被告人周容平曾提议,与杨朝平、刘正洪、陈寿碧密谋策划,闯进出租屋内将被害人申聪的母亲捆绑,强行抱走申聪后交给张维平贩卖。据张维平交待,他拐卖的9名男童都是通过“梅姨”找到买家。目前“梅姨”身份尚未查明。
申军良在接受中国之声独家采访时表示,人贩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体现了国家打拐的决心。
申军良说:“对于刑事(判决)部分,人贩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对我和我们全家人来说,都是非常欣慰的。因为我们的案件是寻亲和打拐案件中的一个标志性案件,(这次的判决)也代表了国家打击人贩子的决心。”
在今年3月的二审庭审现场,被害人申聪的父母在附带民事诉讼中提出的赔偿数额为481万余元,包括寻子15年的费用、误工费、精神分裂症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并向法庭提交了相关票据等证据。
申军良的代理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表示:“因为这个案件对于被害人,不管是小孩,还是他的母亲,都造成了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的巨大创伤。尤其像她住院治疗期间,也产生了一些实际的医疗费用。还有,本来他们两口子是有工作的,这10多年来他们一直在为找小孩这个事情奔波,所以也产生了误工费,这也是司法解释里面提到可以主张的。”
广东省高院的终审判决支持了申军良提出的部分民事赔偿诉求。判决书显示,申军良、于晓莉夫妇为找寻孩子花费了大量交通费、住宿费、资料打印费、通讯费等费用,虽然申军良仅提供了找寻孩子一年半时间所支出的费用票据,但对其未能提供的其余十多年的费用应酌情予以考虑,对申军良、于晓莉夫妇误工费酌情予以支持。
针对精神抚慰金的部分,判决书中提到,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广东省高院据此认为申军良、于晓莉夫妇要求被告人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诉求缺乏法律支持。
最终广东省高院判处五名被告连带赔偿申军良、于晓莉人民币39.5万元,赔偿金须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赔偿完毕。
申军良说:“二审的时候我们经过律师和专业人士做了评估,这些年我们花销多少钱、精神抚慰金需要多少、我妻子的治疗费大概多少、还有我长期在广东找申聪产生的误工费是多少,(经过评估)我们提出的是481万多。广东省高院这一次很明显关注到了我们多年寻找孩子的辛劳,支持了39.5万(的民事赔偿诉求)。”
本案的另一个关注焦点在于,张维平等人供述的犯罪嫌疑人“梅姨”到底是否存在?如今“梅姨”又在哪里?去年申军良父子团圆时,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副局长李光日表示,没有证据证明“梅姨”是否存在。
“根据张维平的供述,警方核实了几乎所有的细节。比如提到增城的某一条街,对有可能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都进行了排查,花了几个月时间。目前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梅姨’是否存在。”李光日说。
申军良的代理律师、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长向中国之声记者介绍,在二审庭审现场,张维平曾再次明确承认了“梅姨”的存在,其他被告人的供述中也都提到了主要负责给被拐儿童找下家的“梅姨”。
刘长说:“(二审)庭审中我听到,张维平在回答他的律师的发问的时候,他的律师问到他,你跟公安机关陈述‘梅姨’相貌的时候,为什么开始说的是不真实的,后面的说法又变成了真实的。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张维平的回答是‘我其实前后讲的都是真实的情况,只不过第一次的画像可能画得不太准确’。我印象当中张维平是这么表述的。其他上诉人的律师在辩护的时候也提到了,本案可能还有未到案的被告人或者叫同案人,‘梅姨’如果到案的话,也许会对他们的当事人的定罪量刑产生一些影响。”
申军良说,自己未来还会持续关注打拐案件,希望有更多被拐儿童被找到,希望“梅姨”能早日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