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游戏币代理违法吗「科普」
12月9日,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购买游戏币参与赌博案,被告人蔡某因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对违法所得10万元予以没收。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1月至2021年5月,被告人蔡某代理的某赌博软件APP,通过微信、QQ多个网络渠道添加好友,并邀约进入该APP,购买“游戏币”进行赌博,其中魏某某购买41万余元的“游戏币”、吕某某购买4千余元的“游戏币”,何某某购买8千元的“游戏币”,赌资数额累计42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某明知是赌博网站,代理赌博网站组织人员赌博,赌资累计30万元以上,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案发后,被告人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属于坦白,可以从轻处罚;主动退出犯罪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及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