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能源汽车政策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于车的需求量激增,不少家庭都购买了小汽车,新能源汽车就是其中的一种,不少人都觉得新能源汽车不错,国家对于新能源汽车的扶持力度也是很大的,所以很多人都会去购买新能源汽车,在购买新能源汽车当然是要先了解政策法规的,现在就跟随百思特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2021年新能源汽车政策,2021年新能源汽车还有补贴吗,2021年新能源汽车还免购置税吗,一起来看看吧!
2021年新能源汽车政策
过去10年中,新能源补贴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助推国内新能源市场快速发展。2021年新能源补贴即将再退坡10%,新能源补贴红利已经所剩无几,叠加疫情对经济的影响,对公交企业而言,2020年11-12月是享受新能源足额购置、运营补贴最后的窗口期。
新能源政策不断调整优化,最后的窗口期到来
2009年,四部委启动“十城千辆”计划,提升新能源汽车运营规模;2012年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首次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国家战略,四部委联合下发新能源推广应用配套政策,通过财政支持做大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迎来了蓬勃发展期。近年来,政府不断下调补贴方式、标准,提升技术标准。
2019年5月,四部委《关于支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始,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支持新能源公交车运营。然而,“以奖代补”的政策细则至今仍未明确,但考虑财政入放缓、补贴额度水涨船高等因素,新的补贴方式、补贴额度“退坡”可能较大。
今年4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表示,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其中,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年-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补贴下降一方面是源于财政压力:财政入增速放缓,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数量增加,补贴金额也持续加大。另一方面补贴并非长久发展之计,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终究要回归到技术提升的本源。
综上,新能源运营补贴未明确前、购置补贴未退坡前的11、12月是新能源政策红利最后的窗口期。
公交发展迎来新形势,老问题与新挑战并存
近年来,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能力逐年提高,多层次网络体系已初步形成。公共交通发展正在迎来全新阶段,但当前公交发展仍面临着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等老问题和疫情防控下客流下滑、企业运营成本提升的新挑战。
在近日举办的公交行业高峰论坛上,行业专家对公共交通发展趋势以及新能源汽车政策导向做了详细分析和解读,并指出:新能源汽车发展潜力巨大,2020年是运营补贴政策的空档期和窗口期,可抓住这一重要时期规划车辆采购和更新。2020年作为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空档期和窗口期,可以说是各地企业采购新能源汽车能够享受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的最佳时期。同时,2020年也是“十三五”规划官之年和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胜之年,在这一关键时间节点推广新能源汽车意义深远,因此,交通运输服务企业可以用足政策红利,为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应有的贡献。
窗口期内采购,既能享受足额运营补贴、购置补贴,又可以规避补贴退坡后客车购置成本向终端转移的风险。尤其是2020年疫情影响下,公交企业经营入下滑、运营成本提升,地方财政吃紧,将采购计划提前至2020年11、12月,既可以搭上新能源补贴红利的末班车,减轻企业自身经营压力,又可以为政府分担些压力,可谓一举多得。
补贴退坡的趋势不可逆转,但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地位不变,因此,运营企业如有新能源车辆采购计划,不妨尽早筹备,在推进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同时,抓住补贴政策的空档期,用好、用足政策红利。
2021年新能源汽车还有补贴吗
2020年3 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 年。除此之外,未来仍将继续推出一系列刺激汽车消费政策,稳定汽车产品消费。
事件背景
3 月31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
一是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年。
二是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三是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一、我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演变历程
2009 年至今,新能源汽车补贴历经了整整10 个年头,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广应用上,起到了不可磨灭的推动作用。新能源汽车财税政策不断调整完善,政策越来越成熟。
补贴范围从试点向全国,推广范围由公共领域向私人领域。从最初注重节油能力,到关注续航里程,到现行的以续航里程为主的更为细化的技术要求。技术门槛逐年提高的同时,补贴基准逐年退坡。
二、受补贴大幅退坡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首现负增长
2009 年到2015年,中国已成长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
根据财政部2015 年发布的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阶梯退出安排,计划2017 ~2018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较2016 年下降20% ,2019 ~2020 年下降40% ,2020 年后补贴政策退出。
三、受疫情影响 新能源汽车市场再次遇冷
2020 年初,突如其来的一场疫情,给汽车产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甚至波及到原本正在风口的新能源汽车领域。3 月以来,疫情全球范围蔓延、持续胶着。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已出现了2020 年1-2 月单月同比缩水超40% 的情况。
因此,本来已经下滑的市场以及疫情的再次冲击,对于新能源新势力来说,其市场遭遇了供销两端压力的夹击。而此时因为量产爬坡在即,消耗库存的压力也与日俱增,这些因素,也成为了新能源汽车企业矛盾而尴尬的内部忧患。
四、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购置税减免延长到2021年, 2020年新能源汽车销量将取得正增长
在4月后随着整体复工率提升和经济生产生活恢复,国内新能源车需求有望逐步好转。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 2年,对于确保中国新能源车的世界领先局面有较好的促进作用,车企应该坚定新能源转型的线路,努力推动传统车向新能源方向的转型。
在中央补贴政策以及刺激消费政策的多方引导下,预计2020年后三季度,新能源汽车市场有望逆势回归,实现正增长。
五、补贴政策退坡延期确定非补贴政策仍需关注
而今,主管部门的最高层已经明确,要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购置税政策延长2 年,这对于新能源汽车产业而言,必将会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与此同时,非补贴政策仍需重视,这将是未来补贴政策退出之后,调节市场供需的主要力量。
六、鼓励老旧汽车更新,带动更新需求增加
此外,会议还提出一系列促进汽车消费的措施,包括中央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京津冀等重点地区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中国汽车行业已经进入存量竞争时代,现在市场的消费主流是换购而非首次购买。加速老旧车淘汰提升换购比例或许是更为重要且必须的刺激汽车消费的手段。
七、减免二手车交易税费,强大的二手车市场对新车需求起到正向作用
同时,会议还明确了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旧车,从5 月1日至2023年底减按销售额0.5%征收增值税。
目前的二手车增值税政策规定已与市场发展不匹配。首先,我国二手车交易规模,已经从2002年的 71.3万辆发展到 2018年的 1382万辆,交易额接近 8600亿元。
按照目前的增值税政策,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二手车后再销售,无论是否有增值收入(价差收入),都要按照二手车销售额全额的2%计算缴纳增值税,既不符合增值税有增值才缴税的原理,也造成二手车经销企业实际经营中出现增值税税负大于经营二手车毛利的问题,甚至在没有毛利的情况下也要缴纳增值税,从而导致二手车经销企业的经营动力不足。
由于税收政策问题的制约,我国二手车经销业务长期以来无法规模化发展。二手车交易以个人之间和经纪公司中介服务交易为主,这部分交易占全部交易量的90%以上,从而导致市场“小、散、乱”。因此,调整二手车交易的增值税政策具有重大意义。
八、其它促汽车消费政策展望
1、开放限购
目前,我国仍有8个省市实施机动车号牌限制,2020年会有更多城市新增号牌,除了能直接带动新增需求,示范效应将更大促进乘用车需求。
补贴购车成为热门,但放宽限购最受期待。除了杭州、广州明确增加购车指标,作为风向标的北京车市放宽限购更受关注。
2、减免购置税
在疫情影响的特殊时期,有必要重新启动减免购置税的政策,对于稳定汽车消费有较直接的作用,且操作简便。
2021年新能源汽车还免购置税吗
近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现就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三、对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以下简称汽车企业)在上传《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进口机动车《车辆电子信息单》(以下简称车辆电子信息)时,在“是否符合免征车辆购置税条件”字段标注“是”(即免税标识)。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汽车企业上传的车辆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信息传送至税务总局。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核后的免税标识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或有效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
四、汽车企业应当保证车辆电子信息与车辆产品相一致,对因提供虚假信息或资料造成车辆购置税税款流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五、从事《目录》管理、免税标识审核和办理免税手续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