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欺凌制度概述(天津校园暴力)
近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11月22日起施行这也是第一部规范学校欺凌防控的地方性法规。《规定》覆盖天津所有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学校有责任防范学校欺凌,教职员工不应区别对待学生,家长也不应指使纵容包庇学生实施学校欺凌。近日,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将于11月22日起施行。专家认为,学校欺凌问题应该被列入重要议程,地方法规是防止学校欺凌发生的一种方式。介绍天津立法对校园欺凌说“不”北青报记者在天津市人大网站上看到,11月2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预防和治理校园欺凌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法规于11月22日起施行,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学校欺凌防控的地方性法规。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表示,天津市学校欺凌的显性问题并不突出,但学校欺凌现象客观存在,市委未雨绸缪、防范并研究如何通过立法解决校园欺凌的相关问题。北青报记者从《规定》看到,学校欺凌指的是天津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利用体能、或人数或家庭背景等,都很霸道、欺凌,故意或恶意欺凌、侮辱,侵害另一方身体、以及精神和经济行为,包括在阶级和其他群体中实施歧视、孤立、排挤的;多次对特定学生进行恐吓、谩骂、讥讽的;多次索要财物;多次毁损、污损特定学生的文具、衣物、物品等多个方面。细节学校要配备心理健康辅导员据介绍,校园欺凌中的预防和治疗包括很多层面,需要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共同防治。从学校层面,《规定》强调学校是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主体,校长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责任意识、检查制度,完善应急预案;配备心理健康辅导员;加强教师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的培训。老师规定学校工作人员应该平等对待学生,不管他们的家庭背景如何、经济条件、学习成绩、行为和其他因素区别对待学生。班主任、辅导员或其他教职员工发现学生成绩异常、当行为异常或心理异常时,应及时调查了解原因,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告知学生家长。对于家长来说,要配合学校和相关部门预防和制止学生进行校园欺凌,不要指使、纵容、或者包庇允许学生实施校园欺凌行为;发生校园欺凌时,应当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社会方面,规定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配合宣传教育;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高等学校等单位和个人通过志愿服务的方式教育相关学生在校欺凌、行为矫治、心理辅导、家庭帮扶和救助等活动。学校应在开始调查处理后10日内完成调查处置工作方面,《规定》介绍,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后10日内完成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书面通知学生监护人(家长)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调查,如果认定为学校欺凌,学校应责令实施学校欺凌的学生向被欺凌的学生道歉。学校欺凌情节轻微的,学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对被欺负学生的身体或者精神造成明显伤害的,学校应当给予纪律处分。公安机关发现校园欺凌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依法及时处理。学生在学校欺凌中实施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实施校园欺凌承担治安、未成年学生刑事责任,看守所、看守所、未成年犯管教所、社区矫正机构应当进行必要的教育和矫正。未来,教育统筹委员会将量化评估指标体系11月23日,天津市教委安办主任刘伟告诉北青报记者,2016年以来,天津市一直在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措施到目前为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市委仍然非常重视在法律层面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法防控校园欺凌。据报道,从今年4月开始,教委的工作人员已经去了天津的中小学、和高校到其他地方进行研究根据天津市及其他部分省市预防校园欺凌的现状,编制并论证了相应的研究报告。刘伟介绍,目前,天津市高校都建立了心理咨询室,中小学也配备了心理健康教师,他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持续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刘伟向北青报记者介绍,接下来,教委正在研究制定预防和治理学校欺凌的评价指标体系,从组织和领导两方面着手、制度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团队建设和其他量化方面,“包括工作职责和分工,班主任应该做什么,老师需要做什么等我们正在研究是否通过指标落实细节。这是一个监管框架,接下来将详细实施目标是建立‘无欺凌城市’一位在中国民航大学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介绍,高校校园欺凌事件很少,但学校一直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学校有心理健康咨询室,学生也可以打电话咨询老师通常会向学生介绍学校欺凌事件,可以尽快通知学校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处理。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昨天表示,专家应该考虑将防止校园欺凌作为一项重要议程、律师余告诉北青报记者,天津出台的地方性法规有很多亮点一是明确政府相关部门职责,同时加强治安、以及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工作。其次,它细化了学校需要履行的职责,包括特殊教育、建立工作制度、及时干预等,更具可操作性。最后,对家庭和社会支持系统进行了界定。余认为,预防地方法规中的校园欺凌、处理、并对干预和问责进行了系统总结,“有必要在早期教育学生,让他们意识到学校欺凌问题的严重性。对于那些真正严重的欺凌者,他们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也可以使用特殊教育、纪律干预等这是一个系统,不是机械的实现。此外,余告诉北青报记者,学生干部也是学校欺凌防控的重要群体“我们前期做了一些研究,发现很多学生认为是学校欺凌,但学校和家长可能会把它当成孩子打架、笑话,在这个时候,学生干部有必要起到沟通协调的作用。这是我们一直比较关注和提倡的”于介绍,近年来,校园欺凌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地方法规是防止校园欺凌的一种方式重要的是要把校园欺凌问题放在更重要的议程上,无论是政府法规还是地方法规等,所有这些都在构建一个框架,以预防和依法解决校园欺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