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办营业执照不办税务登记证
应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天内取得税务登记证。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签发税务登记证。
扩展信息: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证件。
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登记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件应置于公司住所或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或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户不得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或做广告,银行不得开户。
参考:百度百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