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创业政策 退伍兵创业政策
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记者梅世雄)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退役军人事务司、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开发区就业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1《意见》共有13篇文章,旨在充分发挥企业和产业集群在吸纳就业、促进创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更多自主创业退役士兵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投身创业创新实践。
《意见》指出,退役士兵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推动他们到开发区工作、创业,对于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促进开发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坚持政府推动、市场引导和社会支持相结合,引导鼓励开发区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 并围绕落实扶持政策、积极促进就业、优化创业环境、加强服务管理等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优惠待遇。
《意见》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积极促进自谋职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