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创业证,创业南京项目申报
自从南京实施“限购”政策以来,
在南京买房前,必须出具购房证明
对于那些需要的人来说,
当你决定买房时,很容易被弄糊涂!
限购范围在哪里?
本地人和外国人有什么区别?
如何开购房证明,需要哪些资料和条件.
许多小伙伴对这方面的知识一无所知
别担心,边肖,这是你的重点!
如何获取购房资格
1.南京户籍:
(1)单身:主城区限购一套(丽水、高淳、六合不限南京户籍);
家庭:限购2套以下;2套以上(含2套)的,禁止在主城区继续购房,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均可购买。(丽水、高淳、六合不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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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地户籍:
确定外地户籍购房资格有几种情况,但可以肯定的是,南京目前限制一套外地户籍。(包括新房和二手房)
(1)近3年在南京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及以上,限购一套(含新房、二手房)
购房时,须提供近3年内在南京缴纳2年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2 .不允许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凭证,缴纳的社保不被认可,无法取得购房资格的;
(2)符合人才就业(创业),无需提供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一套(含新房、二手房)有限
硕士及以上学历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符合上述三种情形之一且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我会在申请出具购房证明时当场出具《人才就业(创业)情况具结书》:
A.在南京就业;b .在南京创业;愿意在南京工作(创业)的应届毕业生。
如果你在南京工作或创业,需要提供你公司的名称和联系电话。
(3)符合南京落户政策的,可以在南京落户,然后获得购房资格
目前,南京实行“户籍准入法”“积分法”“人才落户新政”。
在买房的过程中,买房的证明是不可或缺的!
(1)2016年9月25日后南京市第十一区2套以下住房的住户
data-gid="5186607" qid="6595946318273729805" mention-index="0">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⑵在南京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16年9月25日后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
⑶在本市十一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2016年10月6日起在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江宁和浦口八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住房的;
以上情况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前,需开具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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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线上开具电子购房证明需在"我的南京"APP 上办理,具体操作指南如下:
⑴在南京本地宝对话框输入【下载】一键下载"我的南京"APP
⑵点击进入【购房证明】模块(在"我的南京"APP中有三处入口,分别是“我的-房产交易登记-购房证明”、“不动产登记-房产登记-购房证明”和“南京房产-房产交易-购房证明”中)点击后均可进入申请流程。
⑶进入"购房证明"申请流程:列表中会列出该实名账号曾申请过的所有“购房证明”的记录和当前状态;点击“申请购房证明”按钮,进入“购房证明—申请须知”,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申请须知中的每一项说明再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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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申请信息录入: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购房证明—信息录入”,根据提示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填写完成所有信息之后,点击“下一步”可以对已填写的内容进行预览,确认真实无误之后点击“提交”;
⑸提交成功后,只需等待两分钟左右,即可发现购房证明已经开具成功了。
线下开纸质购房证明
若不符合条件暂时不能网上开具购房证明的,须携带材料在各大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大厅除外)、不动产档案馆窗口开具购房证明。
1、本地户籍开具购房证明需要材料:
⑴开具新购住房证明申请表(原件,申请时填写);
⑵未婚: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⑶已婚: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全体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核对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未成年子女可不提供)
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本及出生证明;
⑷离异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户口簿(核对原件)、离婚证(核对原件)、离婚协议(需加盖民政局公章)、户口簿(核对原件)、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
⑸丧偶单身: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单身情况具结书(现场出具)、户口簿(核对原件,婚姻状况显示为"丧偶")若婚姻状况显示为“已婚”,还要带结婚证、派出所出具的配偶的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⑹现役军人不能提供户口簿的:军官证(士官证)与居民身份证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军官证(士官证)与颁证机构出具确认服役地点的书面证明原件;
※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上记载的身份证件编号与现身份证件不一致的,需提供原身份证件与现身份证件为同一人的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单身情况具结书》应由本人现场出具;如本人不能亲自到场,受委托人还应提交委托书、经公证处公证且明确有效期的《单身情况具结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服役地点在南京市的视为本市户籍居民,服役地点在非南京市的视为非本市户籍居民;
2、非本地户籍开具购房证明所需材料:
⑴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除应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不得补缴。
⑵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不需要提供上述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
①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有高级职称(含正高和副高级)
③取得高级技术职业资格
满足以上情况的,只需提供与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硕士学位及以上证书、或高级职称(含正高和副高级)证书、或高级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即可。
3、开具购房证明的地点(部分)、时间:
①中山路大厅,中山路171号二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③大光路大厅,大光路49号三、四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④中央门大厅,龙蟠路9号五号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⑤市政务办服务中心大厅,江东中路265号二楼A4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⑥仙林大厅,文枢东路10号一楼(仅受理个人类业务)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⑦江宁市民中心C区一楼,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⑧河定桥大厅,江宁上元大街30号河定桥新苑1幢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⑨滨江服务大厅,江宁区飞鹰路41号附近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⑩浦口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浦口区象山路1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本市户籍的,无论其他家庭成员是否为本市户籍,均视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除了以上这些
小编还整理了大家开具购房证明时
常遇见的一些问题~
01.开具电子购房资格证明需要哪些条件?
自2017年5月4日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南京户籍居民,可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
①未婚单身人士
②无婚生子女的非集体户离异、丧偶人士
③2008年后在江苏省内登记结婚的非集体户人士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暂时不能在网上申请开具电子购房证明,需持开具购房证明所需申请材料到各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大厅除外)、不动产档案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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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电子购房证明与纸质购房资格证明有区别么?
网上开具的电子购房资格证明与纸质购房资格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03.如何使用电子购房资格证明?
在"我的南京"APP“购房证明”中点击打开状态为“可使用”的购房证明,在购买住房时,可将带有二维码的电子购房证明出示给卖房个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机构、中介机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等。
04.电子购房资格证明的有效期是多长?
电子购房证明的有效期与纸质购房证明一样,目前为180天;购房证明如过期,需重新申请开具;购房证明如遗失,需申请补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