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一男子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无视警告,拒不立即返回
2021年8月6日
四川绵阳三台县公安局依法
查处一起涉疫行政案件
违法人员罗某富从张家界返回 三台后
拒不执行防疫规定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五日
经查,罗某富(男,31岁,三台县新德镇人)于2021年7月26日从张家界返回三台,但其拒不执行市县两级疫情防控管理规定, 在县疾控中心及三台县新德镇政府工作人员要求其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 ,且无视警告,拒不立即返回。
2021年8月6日,三台县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罗某富处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最终,该男子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目前
罗某富仍在居家隔离期间
待隔离期满将执行拘留
【民警提醒】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积极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拒不服从执行防疫要求的,阻拦或者妨碍疫情防控措施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处理。
大家要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做好自我防护,最大限度减少出行、减少人员聚集,共同筑牢群防群控疫情防控战斗堡垒。
7月30日,小绵发布了:
绵阳发布第2号公告! (点击查看)
其中就提到:
不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
防控措施
造成严重后果的
将依法追究责任
8月8日
四川疾控发布健康提示
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来(返)川人员管理措施
有以上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请主动报备
按要求执行管理措施
戴好口罩,做好自身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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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四川疾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