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公司解约赔偿金怎么算)
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领到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2*工作年限*月工资”的赔偿。劳动者被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先和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公司拒不赔偿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还不赔偿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