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单独两孩(单独三孩的政策什么时候开始)
近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实施三孩政策后,我国人口领域的大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工作也随即展开。
6月1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下称《修正草案》),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此次修法的主要背景,是我国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而此次修法涉及的主要内容,也必将主要围绕三孩政策展开。
三孩政策加快落地
今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大政策举措汇报,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先后作出实施单独两孩、全面两孩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取得积极成效。同时,我国人口总量庞大,近年来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有利于改善我国人口结构、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保持我国人力资源禀赋优势。
一次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从中央决策发布到各地全面推行还需要什么程序?修法就是其中关键的一个步骤。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曾进行过一次修正。
2015年10月29日,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实施全面二孩政策。
此后,围绕全面二孩政策的相关修法工作便迅速展开。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负责人曾就修法工作表示,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是执政党的政策主张。党的政策主张要通过立法机关的法定程序成为法律,上升为国家意志。这体现了党依法执政的理念和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精神。
一个多月后的2015年1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并对奖励保障等配套制度作了调整完善。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新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考虑到2015年全面二孩政策修法的速度之快,此次《修正草案》可能于近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有望在今年年内审议通过。
人口出生数已连续四年下降
根据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中国的人口生育政策已历经数次调整和变革,近年来生育政策调整的步伐有所加快。
据新华社报道,上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中国开始推行计划生育;1980年开始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1984年开始“开小口、堵大口”——中国现行生育政策在长期实践中逐渐完善形成。
1978年3月,“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载入宪法。2002年,中国施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2013年启动实施“单独二孩”(即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两年之后的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全国二孩政策施行后,我国出生人口数量曾出现一波反弹,但近四年来又出现持续下降的情况。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民政部部长李纪恒去年11月曾撰文表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人口素质。这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持续保持社会活力的治本之策。目前,受多方影响,我国适龄人口生育意愿偏低,总和生育率已跌破警戒线,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
国家统计局5月11日披露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出生人口数量为1200万人,相比2019年的1465万人减少了265万人,降幅约18%。
这也意味着,自2016年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创下一个小高峰后,我国出生人口数量已经连续“四连降”(2017-2020年)。
2000年我国出生人口为1771万人,2002年下降到1647万人。此后,在2003年到2013年间,我国出生人口在1600万上下波动。
在5月1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表示,七人普数据表明,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已经处于较低水平。这主要受到育龄妇女数量持续减少,“二孩”效应逐步减弱的影响。从2020年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增加了生活的不确定性和对住院分娩的担忧,进一步降低了居民生育的意愿。
5月3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要深化国家人口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