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近的人搜狐100元去她家「拿100元请小学生」
“各位,有家长反映:有学生遇到开小车的向小学生问路,并拿出100元感谢费,让小孩上车带路……”
近日,一则令人恐慌的信息在潍坊本地微信朋友圈热传!
消息一经发出,引发了不少家长朋友的担忧,也有家长朋友通过微信平台咨询此事的真实性。
蜀黍经过核查确认:近期,潍坊市辖区并未出现类似情况,警方也未接报此类警情。
根据以往的经验,蜀黍通过关键词在网上进行搜索,……果然!简直吓一大跳啊,早在2016年,这消息就已铺天盖地了!
此类谣言在全国多地都曾出现,这次只是换了地方名称又传播扩散,属于典型的“旧谣新炒”。 在流传的版本中,只是地点名称不同,内容都一致,各地警方早已对此消息进行了辟谣!
所以,此信息确认为虚假消息!
请各位小伙伴不要再转发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行要负法律责任。广大网民要增强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相关法律链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对微信群、QQ群、微博等各类网上交流工具,以及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也做了明确规定。
最后,蜀黍也提醒大家,这一信息虽是谣言,但各位家长要教育孩子不要随意上陌生人的车或接受陌生人的物品。也请各位家长看到类似信息,不要惊慌、不要轻信,可以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核实情况。来源:潍坊大众网 潍坊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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