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见证一次多钱,律师代写协议书多少钱
问:,我想和别人签一份合同。合同内容很简单,我们已经自己写好了。建议我们请律师帮我们修改一下。但律师在审查、修改合同时,要按合同涉及金额的比例收取,起步费至少五六百元。花钱,不一定有用,不值得。请问,这是我的正确想法吗?
答:1。合同(包括各种协议)是最常用的法律文件之一。经济越活跃,合同使用越频繁。
2.合同是双方的协议。好的合同最重要的是合法、有效、全面、具体、易于执行。
3.律师起草和修改合同是律师为撰写法律文件提供的服务之一。当事人认为有必要请律师照顾,找个信得过的律师,约定律师服务费,这才是你想要的。如果觉得不值得,可以自己做。
4.律师审核修改合同,属于先有风险防范。是律师运用法律知识和经验,将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降到最低,使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合同中法律风险的控制会避免很多纠纷和诉讼,减少很多麻烦,避免损失。这与保健医生提供的保健服务类似。医疗保健服务做得很好,人们生病少了,麻烦也少了。比起后来的折腾,前期的服务费不值一提。
5.如果以后没有争议,有些当事人可能会觉得钱不值得交。但未来不可预测。换句话说,如果你能成为先知,那么你就是上帝。你还能做什么坏事?
6.附律师修正案《房产分配协议书》。请通过对比合同的前后版本自己判断:是否有必要请律师修改合同?律师修改合同的服务价值值得付出吗?如果你是当事人,你愿意支付多少诉讼费?(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忽略以下内容)
具体案情如下:方(协议中的乙方)的父母(甲方)以甲方的名义建了一套房子并进行登记,但乙方还有一个兄弟丙方.各方都分担了建造房屋的费用。现在甲方主持分家,初衷是兄弟各得一半。现三方一致同意乙方放弃应得房产的一半,乙方另找地方建房,丙方支付乙方10万元作为补偿。父子俩起草了《协议书》,但是还没有签字。乙方有点不安,于是向律师求助。
附件1 《房产分配协议书》 (当事人原稿)
甲方(家长):
乙方(子女):
丙方(儿童):
为促进家庭和谐,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就今后住宅房屋的分配和归属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父母的房产登记号(该房产由乙、丙双方父母单独建造):
二.本协议所述房屋,甲、乙、丙三方有口头约定,丙方向乙方出资10万元(人民币),房屋所有权归丙方,乙方对本协议所述房屋无继承权。
三.甲方承诺不处置该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出售、抵押、赠送等。)在享有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期间。
四.在甲方存续期间,未经双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出资为由对本协议所述房屋采取任何处置行动。
5.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继承甲方除房屋以外的任何财产份额的权利。
不及物动词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之日起成立,丙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每年支付5万元,分两年付清: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0日)。
七.本协议的有效性: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外,任何协议或单方面指定均不能改变本协议的内容。本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除新协议以外的任何协议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妻子见证:
丙方: 丙方妻子见证: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2 《房产分配补偿协议书》(律师修订版 )
甲方(父母方)
乙方(子女方)
丙方(子女方)
为了促进家庭和谐、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甲、乙、丙三方现就家庭共有财产座落于 住宅分配及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三方共同遵守:
一、本协议所涉家庭共有房产的登记所有人为甲方(房产产权信息:所有人 房产证号 )。该房屋系以甲方名义审批建造,甲方、乙方、丙方对该房屋均各有出资。具体出资金额按照当时建造房屋各自投入为准。
二、本协议所涉房屋,甲方原意为乙方丙方兄弟各分一半。但为了让房产发挥最大的物权价值和产权的清晰性,避免将来兄弟同居一处可能带来的麻烦。乙方决定另外新建房屋,乙方可分得的一半房产转归丙方所有,丙方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补偿款,将来由丙方单独享有该房产的全部的所有权。
三、现甲、乙、丙三方商定,由丙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作为乙方放弃房屋一半产权的补偿。乙方收到该拾万元补偿款后,乙方自愿放弃该房屋可分得的一半的所有权,乙方将来也不主张该房屋的继承权,该房屋所有权归丙方一人单独继承。
四、丙方支付乙方的补偿款人民币拾万元整,由丙方分两年付清,每年支付五万元。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五万元,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全部款项。
五、如丙方未能按期向乙方付清全部的的补偿款项,则本协议所涉的房屋仍旧由乙方和丙方各分得一半的房屋所有权。乙方已经收取的丙方支付的补偿金,由乙方无息返还给丙方。甲、乙、丙三方对此约定均不持异议。
六、甲方本着平等对待每个儿女的原则承诺,在甲方享有该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期间,不对该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卖、抵押、赠送等行为),也不对外实施借贷、担保等可能牵连且有损于房产价值的行为。
七、该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已经出资为由,未经甲、丙两方同意,对本协议所涉房屋作出任何处置行为。
八、本协议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也不改变乙丙双方对甲方除房屋之外的任何财产继承份额的权利。
九、乙、丙双方共同承诺,将顾念兄弟情义,尊重和理解甲方安排,日后将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不得见利忘义,违反协议约定。
十、本协议效力约定:除新的三方书面协议可以改变本协议约定内容之外,任何协议或单方指定均不得改変本协议内容。本协议法律效力高于除新三方协议之外的任何协议及其他指定行为(包括公证文书在内)。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名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 乙方妻子见证:
丙方: 丙方妻子见证: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