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使和省长哪个级别高(驻国大使是什么级别官员)
大使享有比其他外交级别更高的礼遇,并且可以要求东道国首脑接见。
19世纪末以前,只有大国才能互派大使,反映了中小国家的不平等地位。现在大多数国家可以互派大使。
一个国家派出三个不同级别的官方代表去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处理外交事务:大使是最高级别,通常被授予“特命全权大使”的称号,由一个国家元首派往另一个国家;部长排在第二位,代办排在第二位,享有比其他级别的外交更高的礼遇,可以请求国家元首接见。19世纪末以前,只有大国才能互派大使,这反映了大国和小国的不平等地位。现在,大多数国家都可以互派大使。
大使的主要职责是与东道国政府保持政治联系,促进两国正常关系的发展,研究东道国的形势和内外政策,保护两国的国家权益。大使有权代表国家开展外交活动,享有外交特权。同时,他们也有义务尊重东道国的法律、秩序、风俗习惯,承担不干涉国家内政的义务。
它被称为“特命全权大使”。由国家元首任命,代表他的国家和他派驻国的国家元首,是最高外交代表。这是国际公认的规范,不是个别国家的规定。在30年代末以前,民国时期驻外使节使用的是比大使低一级的公使衔。
总领事馆不是每个大城市都有的;只在少数大城市,比如上海、广州。大使馆只存在于首都,只有一个主权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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